乔宝珠到家的时候,沈骁已经做好了晚饭。听见院子外有声音,连忙拉开门灯,推门走了出去。
“哎呦,宝珠,你家连门灯都用这么亮的啊。啧啧啧,要不说你有福气呢,家属院的日子就是比知青过得好。”
驾着马车的梁兴初,也被这盏40瓦的白灯泡震惊到了。
他没看错的话,这位军爷家的大门灯用的是高压汞灯泡。这种灯泡最大的优点就是又白又亮,就这么一颗灯泡就把半个院子照亮的跟白天似的。
他在大门口这么远的地方,都能看清楚地上的石子是什么形状的。
梁兴初看见乔宝珠家大门上的这颗灯泡,悬了一路的心终于落了下来。既然人家能用得起这么贵的灯泡,待会肯定不会坑他家的肉钱。
“我跟美兰姨出去办点事儿,回来的晚了一点。”
看见沈骁走出来,乔宝珠笑着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回来的这么晚。
“嗯,你们吃饭了么”
沈骁看二人风尘仆仆的样子,心里猜测二人肯定还没有吃饭:“饭做好了一直在锅里温着,你带着美兰姨吃一点。”
说完沈骁又看着坐在马车上的两个陌生男人,没有问他们的身份,直接邀请二人进屋喝点热水暖暖身子。
乔宝珠让二人一人扛着一个麻袋进了屋,回屋的路上她告诉沈骁,那两个麻袋里装的是猪肉。
“这个猪肉挺新鲜的,价格也很便宜。我就买了两扇回来,一共是二百斤出头,总共才花了一百块钱。”
乔宝珠跟沈骁说话的时候,刘美兰一直在旁边观察二人。
这一路上刘美兰最担心的就是乔宝珠冒然花了这么大一笔钱买猪肉。沈骁知道了之后会大发雷霆,万一两口子闹了别扭,她这个做长辈的该怎么收场。
没想到沈骁听完乔宝珠的话,反应很平淡。不仅没有生气,甚至连惊讶的表情都没有。
进了屋,看见梁兴初父子二人,惴惴不安的站在麻袋旁,沈骁给二人搬了个凳子。
“赶了一路的车,身上都冻透了吧。坐下休息一会儿,喝点水暖和暖和。”
乔宝珠摘了棉手套,露出冻得通红的手指。想要拎着暖水瓶给客人倒点热水,却发现手指冻得回不了弯,没有知觉了。
沈骁见状,赶紧让她拖了棉鞋上炕暖和。将放在炕头热的发烫的毛毯摊开,盖在了乔宝珠的身上。
做完这些才给刘美兰等人倒温开水,另外三人也跟乔宝珠一样,身上的棉袄早就被西北风吹透了。
两杯温开水下了肚,又在围着炉子烤了一会儿火,身子这才暖和过来。
梁兴初第一次来军官家里,蹲在厨房的炉子边上烤火,偷偷摸摸的四处张望。
刘美兰是来过乔宝珠家里的,早就见过了家里的成套的家具。她更羡慕的是,乔宝珠家里通了电装了电灯泡,外面伸手不见五指,屋里面却亮如白昼。
“也不知道咱们农场啥时候才能拉电线。等通了电,我也买一个跟你家一模一样的灯泡。晚上也能像你们家一样亮堂了。”
乔宝珠身上暖和了,有了力气更有了精神,笑着告诉刘美兰一个好消息。
“家属院拉完电线,场部办公室、宿舍、食堂都通电了。场部弄完,下面的各分场也陆续安排上。估计过年之前,村里就能通电了。”
“我们小河沟村也能通电吗”
在厨房烤火的梁兴初,激动的冲了进来。他神情激动又紧张的盯着乔宝珠,想要从她那得到肯定的答复。
蹲在地上,拿着菜刀切割猪肉的沈骁抬起头,给梁兴初一个精准无误的答案。
“家属院通电只是开始。这个冬天,青岩山农场要修建电灌站,为来年生产浇地做准备。下面的各个分场与分场之间,公社跟村之间也要跟着架电线路。”
“用不了几天,你们公社就会接到通知,动员村民帮着干活儿。”
梁兴初激动地回头冲着厨房大喊:“儿子,你听见了吗,咱们村要通电了。”
“太好了,我们村也要通电了。俺娘终于不用点煤油灯了,俺媳妇儿也不用再抹黑做饭了。”
梁兴初光顾着兴奋,没注意到沈骁手起刀落,唰唰唰几刀就将一扇猪肉分好了。
“解放军同志,你还会切猪肉呢。”
梁兴初见沈骁切完一扇猪肉,顿时觉得很不好意思,赶紧走过去想要从沈骁手里夺过菜刀。
沈骁哪是他能轻而易举就能空手夺菜刀的人,他手腕轻轻一拧,就将梁兴初压制的不敢动弹。
“别乱摸。”
沈骁表情冰冷,眼含杀气,像是随手就能将人嘎掉。
梁兴初吓得大气不敢喘,他很确定眼前这位军爷能要了他的命。
见老乡被自己吓的不敢说话,沈骁脸上浮起一抹笑,扶着梁兴初站起来。指着地上被他分好的猪肉,笑着问道:“老乡,你看这扇猪肉,我切的怎么样没有出错吧”
梁兴初身上出了一身的冷汗,看着地上被分好的猪肉,咽了咽吐沫,颤着音回道:“没错,没错,你切的比屠夫都好。”
这话一说完,梁兴初觉得自己好像听见军爷一声不满的冷笑。
他瞬间浑身大汗淋漓,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嘴巴。
啥叫比屠夫切的还好,好像讽刺军爷心狠手辣似的。
沈骁看着梁兴初不停地擦汗,不解的问道:“老乡,你很热吗要不要喝点水”
梁兴初哪敢再讨水喝,擦着汗唯唯诺诺的嘟囔着:“不热不热,不渴不渴。”
“军爷不是,同志,我还是把那扇猪肉切了吧。”
沈骁将手里的菜刀递给梁兴初,见他三下五除二的功夫,就将各个部位的猪肉分割好了。
只不过梁兴初太紧张了,沈骁这个人的存在感又很强。他下刀的过程有些磕绊,切好的猪肉倒不如沈骁那份利落。
“对,对不起啦。我这肉没分好”
梁兴初看着自己切的猪肉,死的心都有了。他这手也太不争气了,好好地猪肉被自己剌的不成样子。万一人家不要了,这可咋办啊。
乔宝珠看了一眼地上的猪肉,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好。她看见两扇猪肉切好的部位,几乎长得一模一样。
佩服的看了一眼沈骁,没想到他一个营长连屠夫的活儿都会干。
“这是一百块钱,你收好了。”
乔宝珠将钱递给梁兴初,笑着开了一句玩笑:“你家里剩下的肉,要是卖不完的话,便宜点卖给我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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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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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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