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的生活其实很单调。
你如果不好好学习,又不好好泡妞,基本就没其他事情可干了。
所以你必须充实起来
其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学习最终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泡妞。
那又何必多次兜兜转转,舍近求远,所以林喆直接就选择了泡妞。
缺啥补啥,上辈子自己没钱没女人,这辈子肯定是想好好弥补。
赚钱这东西,现在也不着急,自己一个高中生也花不了几个钱。
所以林喆,就暗自酝酿着,打算找个时机,对曹宁发动第一波恋爱的进攻。
成不成倒是不重要。
重要是过程
林喆想要让她知道,自己很喜欢她,上辈子,自己暗恋她这么多年,却一直都不敢说出口,很失败。
其实有几次好次机会的。
毕业那个晚上,他俩都那这么在阳台干坐着,聊了很久很久。
那个时候真他妈的笨,干坐不如干。
人这东西,错过就没了。
毕业后两人的大学虽然是同一个城市,但是没有任何的机会见面。
也就一直毕业聚会。每每想起这个画面,内心都是无比的痛。
同时林喆也想要确认一下,这个曹宁是不是真的喜欢自己,同学聚会那个暧昧场景历历在目得。
不幸的是,这段时间。
她看到林喆就好像老鼠见到猫各种躲避了,见面都绕道,估计是为了避嫌。
所以就算林喆有意靠近,上课下课全是她,也根本无从下手。
今天课间,曹宁代发英语作业本,这是她班长的责任。
每个人她都会很亲切地喊名字然后把作业送过去,但等她发到林喆的时候。
“林”她说到一个林字突然就闭嘴了,看了眼林喆,没有吭声。
林喆一直都关注她,看她发作业的动作跟跳舞一样好看,就微笑了一下。
“哼。”她看到林喆笑,不知道为啥,有点恼,就远远地把作业扔过来。
林喆看她正入迷,没想到她会突然扔作业过来,没反应过来
作业本的一个角砸到了头上,林喆啊一声,抱头趴在桌子。
曹宁有点慌走过来,不知所措地站在林喆身边,看着周围人幸灾乐祸的表情,轻轻拍了拍林喆的肩膀,努努嘴说道;“喂,林喆,你没事吧。”
她确实是冲动了。
怎么可以砸人呢。
林喆突然就抬起头嘻嘻一笑,恶作剧一般逗她说:“没事啊,我是被幸福砸昏了头脑而已。”
其实有点痛,但是林喆也不可能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林喆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能说出如此油腻的话,但是此情此景,就说出来了。
曹宁一听,脸色瞬间红到了脖子跟,又是狠狠瞪眼,一跺脚赶紧走开了。
前面的唐秋丽还有李东晶不由得回头笑:
唐秋丽:“林喆,你什么这么油腻了。”
林喆:“还好吧”
李东晶:“看来跟陈建国学坏了,男人啊”
“我呸,我可没有这个家伙恶心,我差点吐了。”
正在玩手机游戏的陈建国,也是往地上吐了一下口水。
这家伙,太不讲卫生了。
又过了几天。
林喆有点受不了思前想后,打算采用一个很老套办法。
那就是给曹宁写一封情书。
表达一下情感。
为什么要写情书
在自己看来,写情书其实有几个好处,首先,情书这东西,很浪漫,女孩子都喜欢,收到瞬间会分泌那种物体。
曾经有一个科学家说过,这个世界的女孩最无法拒绝就是两个东西。
一个是钱,一个是浪漫。
女生的dna里面就觉得情书是浪漫的,情书可以来回地看,可以透过文字,感受彼此的温度。
而且写情书,也是一种真诚的表现,现在人都浮躁,不肯动笔。
其实,情书还有很多好处,比如说女生没有那种直接面对面的那种压力,也不需要她们当面给出一个反应,收到情书的女孩一开始往往是高兴的,然后又是紧张的,最后可能不知所措。
林喆知道曹宁可能有压力,所以不能逼太紧,会让她感觉痛的。
说做就做了。
上辈子的林喆,从来没有给女孩子写过情书,竟然还有点小兴奋。
看来为爱冲锋,是幸福。
晚自习放学,林喆就一个人跑去外面的小卖部买了两张粉红色的纸。
做戏做全套。
林喆还买了个信封。
虽然花了五块大洋,有点小贵,但是自己很满意,这样的情书,就算内容写得不好,意思也明白了。
林喆买了东西回来以后,没有跟任何人说话,独自爬上床然后开始写情书。
这东西不写不知道,一写发现还挺难的。
怕写得太夸张,又怕写得不够深刻,不够感动。
以前考试写作文自己从不打草稿,这次只能乖乖打草稿。
还一个字一个字地斟酌。
最后改来改去的,花了整整一个晚上,等到东方已泛白,才写出了一封八百字的情书。
林喆读了几篇,觉得没问题以后,就小心翼翼地把情书抄在粉红色的信纸上。
自己采用是正楷,尽量工整,好像当年写入党申请书一般
但就算如此小心了,还是一不小心,写错了一个字。
哎看着错字,林喆十分郁闷,感觉这份爱不纯粹了一样,但是自己就买了两张粉红色的纸,也没法换了。
罢了
“那天,我记得是9月1号,天气暗暗的,没有生气,但我在楼梯第一天见到了你,就感觉我的世界全都亮了你就像会发光的天使”
林喆写着写着自己都感动了,心里也是十分的激动,就好像回到了那个年代
最后署名的时候,林喆想了一下,写了个“吉吉”。
第二天,林喆早早起来,第一个回到教室,偷偷就把情书塞进了曹宁的抽屉里面去。
林喆刚想离开教室的时候,这个时候竟然看到曹宁的同桌李琦回来了。
没想到他这么早,太勤奋了。
“林喆你这么早难得啊。”李琦看到林喆也是意外
因为班里早的人都比较固定。
林喆有点心虚:“意外,昨晚没睡好,我还没吃早餐的,先去吃了。”
林喆说完,就溜走到外面去吃早餐去了。
但等到自己回到教室的时候,看到舍友杨德伟正拿着两张粉红东西在教室奔跑,周围的不少人开始大声地起哄。??
曹宁追他,脸红耳赤,无地自容,又有点生气。
好不容易追上了,她拽住他想要拿,但是杨德伟又很贱地把粉红的两张纸举高高,曹宁不断地跳跃,但是依然也够不着。
两张粉红的纸张格外的刺眼。
曹宁眼泪又在打转了。
怎么回事
林喆觉得事情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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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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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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