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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远古人族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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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事,这小子没被妖魔附体,脑后的伤我昨晚给他敷了药,恢复力很惊人呀,是我们常人的几十倍,已经止血了,估计愈合也就两三天的事情。”

    大医署后院病房内,大医霍庭又给陈执礼做了一次全面检查。

    道具是由工家制作,商家推广发行的听诊器、颅内探测器以及噬魔鼠的一小节尾骨。

    人妖魔三族虽然天生对立,魔是这个世界的天地法则之一,只要人和妖乃至于普通的野兽存在,魔就不会熄灭。

    但它们也有各种各样的用途,如颅内探测器就是困住一只魔,利用魔能够检测身体的特性而产生。

    噬魔鼠是一种低级妖兽,喜欢吞噬低级魔物,尾巴上有一节尾骨,拥有探测魔气的能力。

    一番检查,什么都没有检查出来。

    张起孟狐疑道:“霍叔,执礼以前傻乎乎的,现在变聪明了是怎么回事”

    霍庭笑道:“这事你还不知道吧,执礼其实并不是咱们虞国人。”

    陈执礼一愣:“咋,我还有什么身世上的惊天大秘密”

    莫非咱是什么其它国家的王子,被灭国之后,忠心护卫陈启明带着落难王子投奔它国,将来再演一出复国戏码

    要是这种烂俗剧和烂俗小说里的桥段被他遇上,就不知道是无语还是无语了。

    “什么秘密也没有。”

    霍庭摇摇头:“你就是个普通牧荒蛮人,当年你爹四方游学,去过牧荒,在那里认识你娘,然后有了你,怀胎三年才把你生下来。”

    “怀胎三年蛮人这么夸张吗”

    陈执礼忍不住道。

    霍庭笑道:“蛮人其实就是上古人族,远古时期,人族需要强壮的体魄才能维持生存,所以在娘胎中要蕴育很久,多吸收养分,出生之后才能逐渐成长壮大,去猎杀那些强大的野兽。”

    “那为什么现在是怀胎十月呢,退化了”

    陈执礼不解道。

    “也不能算退化吧。”

    霍庭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古时候的人族跟妖兽一样,躯体发达,智力低下,是后来儒圣书写文字,族人才慢慢开智,有了衣冠文明。在有了智慧之后,体魄就不如大脑重要,所以也就不需要怀胎那么久。”

    “进化论”

    陈执礼想起了地球某个人是由猴子进化而来的理论,虽说这个理论已经逐渐被推翻,因为人类是由智人进化而来。但一万多年前的智人跟猩猩一样,属于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类型,经过时间沉淀,才慢慢变得更加聪慧。

    霍庭将手中的器械放在工具箱中,想了想说道:“确实是这样,曾经有圣人研究过人族血脉,发现我们与妖族一样,都属于古代动物。严格来说,我们算是妖族中猿人的一个分支,只不过大部分猿人还是保留着力量,而我们则进化了头脑。”

    森林古猿

    陈执礼记得以前看过某本书,书里说过人类是智人进化的,而智人由森林古猿进化。看来这个世界的人类与地球人类同出一源,都是猿猴。

    霍庭又继续道:“根据儒圣在荒古纪元一书中记载,猿人进化成我们人族之后,慢慢学会了语言沟通,自此逐渐壮大,由各个部落族长以及儒巫带领人族走向昌盛。而最鼎盛的时期,就是儒圣书写文明的时候,从那时候开始,人族就开始产生了变化。”

    陈执礼懂了,说道:“我明白了,因为有了文字和语言,沟通更加方便,从此有了传承,所以后代人族就变得趋向于学习知识,利用工具耕田、放牧、建造。于是抛弃了曾经赖以为生的体魄和力量,整日研究知识,增长大脑与智慧”

    霍庭赞许道:“正是如此,不过还是有一部分人保持了远古人族的血脉,这类人在今天被我们称为蛮人。他们的力量还保持着远古人族血脉,年纪很小就能激发血气,咱们人族一半的武圣都出自蛮人。”

    “那岂不是我有武圣之姿”

    陈执礼惊喜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普通人族想要激发血气,得常年打熬力气,勤练武艺,即便是天资很好,也得十多岁才有可能。而他才八岁就激发血气,这是天才中的天才。

    一旁的张起孟翻着白眼道:“你就别做梦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情,要真这样,咱们人族还进化大脑做什么。蛮人虽然有一定天赋上的优势,但想成为武圣可不止是身体好那么简单,你现在还体会不到,等你再长大一些,就明白什么叫吃穷一个国家都不一定养得起一个武圣。”

    霍庭点头道:“起孟说的没错,武圣虽然强大,但消耗也是异常恐怖,要用无数天材地宝顶尖妖兽的血食供养才能维系。所以蛮人才会迁居于牧荒,因为牧荒有一大半是妖族地盘,可以整日猎杀妖族吃妖肉,若能杀死几头妖族半圣,就能养出一个武圣来。”

    “原来是这样。”

    陈执礼有些遗憾,看来成为武圣不仅要天赋,还得要机遇和运气,再加上不计其数的海量妖兽血肉和天材地宝才能堆起来,这跟荒古圣体有啥区别

    霍庭笑道:“你现在年纪还小,但饭量已经是常人的数倍,当年你爹把你抱回来的时候没有奶喝,把我家,你武叔家还有另外一些朋友家中的羊奶牛奶都要光了,一顿是普通小孩的三顿,连你武婶的奶你都喝过,知道为什么小六儿那么瘦了吧,都是你干的好事。”

    陈执礼摸了摸肚子,感觉到里面肠胃蠕动咕噜咕噜响:“害,霍叔你说得我都饿了,有吃的没有”

    “行了,待会带你去吃,霍叔,你还没说他脑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张起孟摆摆手。

    霍庭说道:“一般来说蛮人小时候智力低下,要到二十岁才有我们七八岁的智力,到三十多岁会跟我们十五六岁差不多,执礼今年才样,有两种可能。”

    “哪两种”

    “一种是被人敲了一棍,通了窍,这种事情也不是没见过。有人脑袋受伤,从聪明变傻,也有人从傻变聪明,这是因为人族之脑乃是智力中枢,一旦受到重创,就有可能影响智力。具体原因我不知道,咱们医家有一个洞玄派,就喜欢研究人脑,可能他们清楚。”

    “第二种呢”

    “第二种当然是跟他爹有关系,执礼是蛮人与虞人通婚所生,一半古人族血脉,另外一半是当今人族血脉,两种血脉的优点同时让他继承了,使得他原本应该浑浑噩噩的年纪,拥有了非常人拥有的智力,这种情况虽然少见,但也不是没有,咱们虞国六百年前的马圣,就是半人半蛮。”

    张起孟顿时乐了:“那执礼岂不是一个聪明的大傻个了”

    陈执礼翻着白眼道:“你这话不矛盾吗”

    “不矛盾,你看起来傻。”

    “懒得理你。”

    “老三,要接受事实。”

    “对了霍叔,我娘呢她现在在哪”

    “这我就不知道了,得问你爹,你可以去查查现有的蛮人部落,为保证血统纯正,很多蛮人是不准对外通婚的,也许早已经改嫁了吧。”

    霍庭弯下腰,在自己的办公桌下方搜摸着什么,整个人钻进了桌子下,一边找还一边说道:“这种事情在蛮人部落里很常见,将来反正你也一定要去牧荒的,到时候也许能寻到你娘。”

    “我为什么一定要去牧荒”

    陈执礼纳闷。

    “因为你必须要去。”

    霍庭在下面抠抠索索半天取出一个木盒放在桌案上,说道:“你爹现在被押往虞京去了,我这里存量不多,如果不能尽快把你爹救回来的话,你就得亲自去牧荒了,不然你骨头会变脆弱,气血很快会亏空。”

    “我莫非有绝症”

    听霍叔的意思,这盒子里应该是某种治病的药,陈执礼脑海中顿时闪过一道霹雳。

    他想起来了。

    记忆中他爹陈启明经常会给他吃一些药丸,莫非自己有重病缠身

    “也不算绝症吧。”

    霍庭想了想道:“蛮人血脉虽然强健,但远古人族为了生存,就必须壮大体魄,所以身高普遍都在丈。这么高的身体,光靠吃饭骨骼可承受不住,因此蛮人才逐渐迁居牧荒,那边多有妖兽,可以吃妖兽肉、喝妖兽奶,你现在吃的血骨丸,就是我用妖兽血骨配置而成。”

    地球上的一丈一尺一寸,根据朝代不同,长度也不同。比如商代,一尺17厘米,周、秦、汉一尺基本维持在23厘米左右,到南朝,一尺25尺309厘米。到了新时代,一尺统一为33333厘米。

    陈执礼不清楚九荒世界的一丈是多高,于是问道:“霍叔,我现在多高”

    霍庭扫了一眼:“六尺,上个月帮你量的。”

    图书馆里量的一米尺就是大概30厘米左右,一丈是三米。

    陈执礼心里有了数,开口询问:“难道岐阴就没有妖兽血骨或者妖兽奶可以买到吗”

    霍庭脸色古怪道:“你买得起吗”

    “很贵”

    陈执礼原主人的记忆当中对金钱没什么概念。

    “很贵”

    霍庭很认真地点点头:“你爹的收入是我的两倍有余,可你家现在什么样”

    陈执礼脑中迅速划过自家房屋的模样。

    位于城东郊区的一栋民房老屋,孤零零地杵在郊外,最近的邻居离他家五十多米远。

    每天陪他一起去上学的同学外号叫小鼻涕,他得走二十多分钟进城,然后再穿过四个巷子才能到人家家门口,再与小鼻涕陪伴上学。

    人家是三进三出的宅子,他家是三进三出的荒地。

    出了家门就能看到野地里的狼狗在龇牙,还有东面连绵数十里的象山山脚坟地鬼哭。

    用家徒四壁来形容都算是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堂堂岐阴县儒师,就这样住在城外郊区的破房子里,虞帝看了落泪,半圣看了沉默,海瑞看了都觉得自己是个大贪官。

    而这一切的背后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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