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应该讨论莫冉,讨论歌曲rogthedeep,让莫冉多说话多上镜头,结果被谭老师有意引导,话题全都转移到了许牧身上。
莫冉没了镜头,歌曲也没有人讨论。
好一手化功大法,将许牧苦心设计的现场直接化解了。没有讨论,这首歌的曝光度话题度,就有可能受到影响,莫冉想要出头可能就还要走点弯路。
许牧冲谭老师微微含笑,“多谢谭老师对我的认可。我是歌曲的创作者,我想我比任何人都有发言权。rogthedeep这首歌曲,在我看来,没有任何人比莫冉更合适。她的嗓音,生来就该演唱此曲。”
随着他的话,镜头终于给到了默默站在台上孤立无援的莫冉,很激动,也很兴奋。
“谢谢许老师。许老师是我的恩师,是他鼓励我演唱这首歌曲,是他让我知道自己可以唱歌。”
这姑娘也很聪明,镜头一切过来,她马上接话,都不给谭老师插话的机会。
许牧赞许一笑。
录节目嘛,是需要一点智慧和机变能力。
“据我所知,莫冉你是第一次上节目,甚至可以说今天是你的出道之日,对吗”
何老师看着情况,赶紧是将话题带过来。
莫冉点点头,“今天就是我的出道日。”
“恭喜恭喜会紧张吗”
“已经紧张到手心冒汗,双腿打颤。”
“哈哈哈听说你还准备了第二首歌曲。”
“是新老师的歌。”
“啊,是我的吗真的很期待诶。你的嗓音唱我的歌曲,应该能擦出火化来,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听了。”
新馨老师绝对是满分10分,她就能拿10分的捧哏。太会说了,让每个人如沐春风。
接下来莫冉又给大家带来了一首新馨老师早年成名歌曲爱情快乐。以她独特的嗓音,一改新式温柔唱腔,充满力量感的嗓音,唱出了老娘就算没有爱情也很快乐的感受。
很爽啊
这种情感演绎,让人耳目一新。
可见这是一位很有态度,别具风格的歌手。
歌手和演员都一样,要有独特的风格才能被人记住。否则就会落入歌红人不红的尴尬境地。
新馨显得很兴奋。
“爱情快乐这首歌获得了新生命,肯定能翻红。谢谢莫冉。”
新馨老师太会捧场,莫冉羞涩一笑。
许牧不由得多看了新馨老师几眼,心存感激。萌发了要给对方写一首歌感谢对方今日捧场的想法。
“我也觉着耳目一新,莫冉的唱法太独特了,很抓耳。”何老师同样捧场。
谭老师出老搅局,“莫冉的唱法很独特,可要说新算不上。早在二十年前,就有人这么唱歌,只不过没红。我给点小建议,唱歌温柔点,会更有味道。”
“可是她很温柔啊,你看她紧张得脸上都冒汗了。”新馨老师有不同意见,“她的力量,在于她厚重的嗓音,她的中低音,我觉着非常的美且温柔。”
谭老师目光斜视,瞥了眼新馨。歌坛后辈,小有名气,也敢和他这个资深前辈叫板,哪来的胆子。
狂妄
大胆
不怪谭老师看不起新馨。新馨有名气,也仅仅只有一点名气而已,有几首代表作。不像他当年可是红遍了大江南北,以至于五六十岁花甲之年还能出来捞金赚钱。
“新老师啊,你对歌曲的理解浅薄了。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改天私下里聊。单说莫冉,我不清楚是哪个老师教你这么唱歌,你想长期发展的话,必须改变自己的唱腔。”
谭老师又斜了眼许牧。
许牧冲他一笑,“让谭老师见笑了,我这业余歌手充当了一回老师,是我教导莫冉这么唱歌。唱歌表达情感,唱歌为了好听,唱歌也是诉说情怀。就爱情快乐这首歌来说,莫冉要表达的是新时代年轻人的爱情观念,而不是二十年前的情感。或许谭老师对现在年轻人的想法不太明白,我都理解。之后我也会带来一首新歌,请谭老师感受当代年轻人的青春。还请谭老师不吝赐教。”
打起来了,打起来了
许牧好刚
竟然在节目上同老前辈谭老师打起来了。
言语里面的官司,只要脑子不傻,都听得出来。
一个说年轻人,论唱歌你就是弟弟,屁都不懂还敢冒充歌手。老子随便教两招,都比你管用。
一个说老东西,你那一套早就过时了,你自个都是半截入棺材板子的人,就别出来瞎逼逼,倚老卖老。不是不尊重你,而是你真的好为人师,真的好讨厌。爹味十足。
这机锋打的,在场两个年轻一代歌手都没资格插话。唯有新馨老师资历在,还可以插几句话。
“啊,我对许牧的新歌好期待。也是英文歌吗”
“是一首歌,最令人称道的就是歌词。不知道这一首新歌是否延续过去的风格。”
何老师引导节奏,不能让两个嘉宾在节目上真的吵起来。
打机锋可以,打官司也行,含沙射影怎么着都可以。就是不能指着鼻子骂街,那是泼妇行径。
水果台的格局不允许节目出现这一幕。
水果台要的是大气。
就算是打言语官司,也必须是文化人的风格,足够精彩,也能让网友反复观看反复解析,增加流量。
这才是省级卫视大哥该有的做派。
换做像鲸鱼台那种没品格的卫视,肯定会让嘉宾当众吵起来,以丑陋博取流量,真是o爆了。文網
水果台果然无时无刻都在埋汰隔壁兄弟台。
就隔壁o爆的行径,还敢和他拼收视率,迟早认输吧。弟弟永远是弟弟,永远只能跟在老大哥后面捡一些残羹剩饭。
“歌手应该求变,求新。”谭老师很会找话题,吸引镜头的关注,“许老师想在歌坛有所突破,就不能反复唱类似像我这样的人这类歌曲。”
“谢谢谭老师的指教,接下来我的这首新歌,还请谭老师听一听,有没有求新求变。”
许牧走上台,示意乐队。
音乐响起。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