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
去哪儿了
“林队可是在找我”
下一刻,花朝的声音就在他耳边响起,吓得林队心头“突突”地跳,不过,他很快一回头,随即就笑开了。
“是花朝啊我刚才骑车路过这里,看到一个背影很像你,就追了过来。没想到,还真的是你啊怎么,你就住在这里”
“林队还能不知,我住哪儿”
花朝只是笑,眼底是心照不宣的了然。
“就是知道所以才以为自己看花了眼。”林队倒是淡定得很:“行了,时候也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哦,对了最近外面不是很太平,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还是不要到处乱跑的好。”
说完,他牵起自己的自行车,骑上就走。
“知道了多谢林队。”
花朝冲他挥挥手,等人走远了,她才收回目光看向那家属院。今天已经惊动了林队,不适合继续追查,还是改天吧
反正知道他的出没地,何愁没有机会
回到家,谭小红果然已经买了不少好吃的回来,特别还给花朝买了鱼
看见她回来,就从厨房里探出头:“朝朝回来了妈今天给你做了带鱼这鱼可新鲜了,刚到的货,我好不容易才抢到了两份。煎着吃可香了你再等一会儿,就可以吃饭了。”
这年头内陆城市要想吃到海鱼,除去鱼干,其它的就只有带鱼居多。再者,就是被去掉了脑袋的马面鲀,当地人叫“耗儿鱼”的海产品。
“耗儿鱼”搭配“烧鸡公”,或者“红烧鸭、红烧排骨”一起,用切段的红辣椒做红烧干锅,别提有多好吃了
花朝也有好些日子没吃到海鲜了,眼下听说有带鱼,唾沫就忍不住分泌。
“妈,我先去洗一洗,一会儿就来。”
回屋洗漱一番,换了身衣裳,一下楼就看见二哥正护着欧阳晓晓有说有笑的从外面进来。一看就知道,二哥睡醒起来后,就去接晓晓姐下班了。
“晓晓姐回来啦刚好,妈做了红烧带鱼,马上就能吃了”文網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居然还有带鱼”
欧阳晓晓也乐。
“就是恰好遇到了,就买了回来。你们快坐,坐晓晓你别动,坐着就行。饭菜马上就上来。”
谭小红不让欧阳晓晓去端菜,却冲花朝使眼色。
花朝也不生气,欢快地追进了厨房。
“哇今天居然还有一道鱼这是什么鱼”
“豆瓣鱼,我前些日子才和邻居学会的一道菜,听说,晓晓很喜欢吃,我今天难得买到了一些小杂鱼,就学着做了。别贪嘴赶紧端出去等汤出锅马上就可以吃了”
花朝正想偷嘴吃一块,就被谭小红何止了。
她吐了吐舌头,赶忙把饭菜端出去:“知道了,知道了,小气。”
豆瓣鱼其实就是先把鱼肉腌制到入味,再用油煎到金黄,加水再放豆瓣酱一起红烧的一道菜。
现在没有充氧设备,这种小杂鱼买回来一般都是死的,一般的吃法很腥还刺多。可用郫县豆瓣酱红烧后,吃起来特别入味,自然也很鲜香。
老实说,城里在吃食上,真的比不上农村
当然,这里说的农村,是特指如跃进村这种,位于连绵起伏的山脉下,交通虽然不方便,却一年四季都有山有水有树,水里还有鱼。在他们老家,即便是三年特殊时期,水里也不乏鱼虾。
难得桌上有鱼有肉,一家子人和乐融融。
不过,花睿一边吃饭却一边看表。一顿饭没吃完,他就看了两次手表。
“二哥你上班过去,要多久”
“得看情况,一般需要40分钟左右。怎么想起来问这个”花睿好奇看着她。
“没呢,就随口问问。”
真的就随口一问,可花睿却有些不信,没办法,小时候就被花朝戏耍怕了。连带的,他扒饭的动作就快了不少。
“二哥,你知道北尧他一般什么时候下班”
“不知道,反正他来了这么久,我就碰到他两次。”
花睿上班三班倒,而霍北尧是不定时上下班,能碰到才怪。
“嗷”
花朝有些失望,不过还是强打精神陪老妈说笑。
等回屋后,谭小红还是看出来她的失落:“你也别着急,等北尧下班回来,我就告诉他你来了。到时候,让他去你团里看你。对了,你调到团里,以后是不是会更忙”
“这个还真不一定。”
花朝翻了个身,趴在床上:“要是上面重视,自然一切都好,也忙。要是上面不重视,估计就是坐冷板凳的多。而且,吕副团哦,吕团长现在是吕副团了,他初来乍到,我看他似乎也还在经营人脉。不过清闲一些更好,反正都拿那么多工资,累个半死又如何”
“你这想法就要不得。既然拿了工资,就该全心全意投入生产生活中。你跳舞就好好跳,别辜负了吕团长的一番美意。”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也没说不尽心尽力呀”主要是,要是没接到演出,她倒是想尽心尽力,也得有地方呀。
谭小红这才满意了。
“早点睡,明儿一早,我们去百货大楼,给晓晓选结婚的东西去”
结婚用到的东西,其实谭小红已经添置了大半。只是明儿恰好欧阳晓晓不上班,花朝又有空,正好一起去逛一逛。
花朝自然没推脱,此人醒来就赶忙收拾装扮。
先给自己化了一个较为朴素的妆容,这种好日子,她可不想抢了晓晓姐的风头。
欧阳晓晓今天也精心装扮过,还特意穿上了当初花朝替她和她妈亲手裁制的母女装,一定遮阳帽,让她更显得俏皮可爱。
别说,欧阳晓晓那张小圆脸,在这个时代瞧起来,真的是别有一番美的韵味儿。
可惜后世发展,渐渐流行起锥子脸来。
那尖得都能当锥子使的下巴,当真好看吗她个人倒是不予置评。
收拾好,一行三人高高兴兴地,手挽手出了门,直奔百货大楼而去。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