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啊”
“他们要是愿意干,我当然欢迎了”吴青峰闻言笑道。
他正愁找不到人呢
所以听说到九叔说要去隔壁两个村去问,他立即就喜上心头。
反正两块钱一颗的价格,人越多越好。
“行,等会,我上去问问他们谁愿意去种树”吴青年高兴的点了点头。
他现在正愁人多,往哪安排呢
现在堂哥要种果树,刚好,他手上的工人那都是资深农民,种个树还是很轻松的。
而且大多数是夫妻,如果种树夫妻两个人合作,可能比现在干工地强,说不定有很多人愿意去做。
堂哥的果园两万亩,短时间更本种不完,这更利于他养人,毕竟恒城就这么大,农民工市场也比较紧缺,你手上有人,就算堂哥这里没活干了,你去包工,也比手上人没到位的包工头出彩。
“青峰,我听说你要弄水电站”一旁的吴世勋插话问道。
他最开始听儿子说侄子要弄水电站时,挺惊讶的。
毕竟,发电一直是国家所有
虽然听说其他县,有私人发电站,但是发电规模都很小,而侄子要建的很大,虽然他搞不清楚一千千瓦的电站能发多少电,但是足够解决恒城几十万人,一年一半人的居民用电,那无疑是很大了。
尤其是电在现在人的眼里,那就是另一条命,没有电,谁能受到的了
没想到,侄子搞养殖搞果园就算了,现在还早建设关系几十万人的生活设施。
而且按照儿子的解释,以后岂不是恒城几十万人都要给侄子交电费
一想到这,他对侄子吴青峰流露出超过辈分的敬佩。
吴家山都是姓吴的。
可以说七个祖宗,这十多年,老人陆续离开这个世界,儿孙辈又离开这个村庄。
他虽然不断听闻,那个叔伯,堂兄弟的儿子出息,年薪几十万,或者做老板赚几十万,几百万,甚至那个那个的儿子,成为了亿万富翁。
他作为吴家人,听到自己家族的人出息了,自然是由衷的高兴。
但是,他也很悲凉,吴家人有出息的后辈不断飙升,反而吴家山这个孕育他们的地方,却不停的败落的。
这个时候,侄子吴青峰回来了
侄子吴青峰很有钱,可以说是吴家山吴家人最有出息的一个儿孙辈,而且两家人共一个太太,算起来还没出三服,是真正的亲人,侄子吴青峰有出息,连带他自然也很高兴。
六哥吴世勋含辛茹苦一辈子,拉扯的儿女都变得有出息了,他这个堂弟自然很为他高兴。
然后,侄子要承包土地,而且还是一口气四万亩。
又要养殖,又要种果园,又要搞水库,现在还早搞电站。
他不仅有些臆想,或许是吴家人埋在这片土地的老祖宗集体显灵,才突然让侄子吴青峰回家建设自己的家乡。
“嗯,镇政府已经通过,就是什么时候能下具体文件”吴青峰点了点头。
“镇政府通过了,那就没有多大问题了”吴世贸闻言,点了点头。
恒城不同余其他县镇,恒城已经是预备市直辖区了,只等这两年经济发展不停歇,恒城几十万人整体收入提高,立马就能升格为安市市直辖区。
一但升格市直辖区,那么恒城百分百就是安市副中心。
尤其是,恒城这两年吞并了好几个镇和一个较小的县,行政权利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市直辖区级别了。
只是现在还有实无名而已。
但他也问过杨志军,这位未来的市直辖区区长,堪比实权副市长表示,恒城距离升格线,只有一步之遥了。
经济和人口,稍微提升一点,立马就达标。
吴世贸虽然不懂经济,但是他也知道恒城这四五年来,越来越繁荣,集市上人越来越多,尤其是过年的时候,集市上基本都是人挤人。
“哥,以后是不是连我们家都得给你交电费”吴青年调笑道。
吴青峰瞅了一眼堂弟,白了一眼,“有可能哦”
“如果你不交电费,我就把你屋里电给停了。”
“那你就看我爸找不找你吧”吴青年笑道。
他又看向老父亲,但是老父亲直给他了一个白眼。
叔侄父子三人,又聊了一些家长里短,吴青峰正想告辞回家,就看到一辆bj现代停在九叔吴世贸家院子门口。
九叔和吴青年还以为家里来亲戚了。
原来是粱致胜五人。
虽然吴世勋不认识粱致胜他们,但听到对方是侄子吴青峰聘请的农业技术人员,连忙搬椅子和端茶倒水。
农村人嘛
好客
加上粱致胜五人是大学生,尤其是粱致胜还是博士。
十年前,村里但凡有人考上了本科大学,都会摆上几桌,盛况绝对不亚于红白喜事。
至于五人为啥停在这里,主要是吴青峰那辆东风猛士太显眼了。
所以粱致胜看到车后,立即就发现院子里的吴青峰了。
九叔吴世勋想让大家在他家吃早饭,不过粱致胜五人表示已经吃过饭了,加上人太多了,吴青峰就拒绝了,毕竟太麻烦了。
大家闲聊了一会,吴青峰就带粱致胜他们回家了。
“你们真的吃饭了”
“没吃,我就让我妈多做点饭”吴青峰将车停在院子里,看着下车的粱致胜问道。
“吃过了,吴总”
“大家早上都吃了油条,豆腐脑,还有肉夹馍”粱致胜笑着点头。
“生活挺好啊”吴青峰笑道。
粱致胜连忙说道:“吴总,我们也就随便吃吃,下次经量少吃”
“唉,我说你们会吃”
“不是说你们吃的太多了,你们五个人都是我手中的宝贝疙瘩,一定要保护身体。”
“另外,我也喜欢吃肉夹馍,油条还有咸豆腐脑,以前在魔都时,天天早上都会吃
只是回家了,没有这条件了”吴青峰摇了摇头,解释道。
他最爱的就是肉夹馍,油条,咸豆腐脑了。
不过回到家后,刚开始早上有点饿,但是两三天之后,也习惯了等到九十点左右吃早饭了。
在魔都一碗豆腐脑六块钱,一根油条一块钱,一个肉夹馍十二块。
但是恒城,一碗豆腐脑两块钱,一块钱可以买三根油条,一个纯瘦肉肉夹馍才五块钱,肥廋相间的才四块钱,至于加素菜,更便宜,一块,两块,三块,看你怎么加了。
所以,粱致胜五人这早餐标准还是非常普通并且正常的。
粱致胜五人闻言,集体松了一口气,他们还以为吴青峰嫌弃他们太能吃了呢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