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中文网
  • 首页
  • 玄幻奇幻
  • 武侠修真
  • 都市言情
  • 历史军事
  • 网游竞技
  • 科幻灵异
  • 其他小说
  • 排行榜
  • 书架
五六中文网 > 随身携带一座水族馆 > 第100章 咱们明天去领证吧
加入书架错误/举报

第100章 咱们明天去领证吧

 热门推荐: 新手法医 正道潜龙 我真的不是富二代 重生之财源滚滚 完美执教 最强弃少 纨绔疯子 刷钱人生 我在泰国开店卖佛牌 老兵新警 我的绝品女友 逆流纯真年代
    “”两人震惊。

    林奇更是扑倒了秦磊身上:“禽类啊,你把名字改成禽兽吧,你怎么下的去手”

    秦风也在旁边踹了几脚,补了下刀:“简直不是人啊,都祸害了别人,结果还跟别的女人谈婚论嫁,贱不贱呐”

    秦磊抱着自己的脑袋,尽量避免自己的帅脸被揍,嘴里依旧给自己强行解释:“我哪知道她还会回来啊,当初还让我把她给忘掉。”

    “她让你忘掉你就别祸害她啊,好歹安娜一直叫我哥,我不揍你都对不起她。”

    一阵鸡飞狗跳,最后秦风和林奇揍累了,坐在一旁休息,秦磊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和鸡窝头,又不知道从哪里拿出小镜子,发现自己的帅脸还在,才松了口气。

    林奇休息够了,也不知道为啥突然觉得没什么意思,便跟两人说了句回去睡觉,然后去拉着花梨舞回到了自己的帐篷。

    秦风也叹了声气,也带着李新月回到了自己的帐篷,留下空间给秦磊自己,估计他晚上肯定要联系安娜的吧,两人之间或许会有很多话要说,或许啥话都没有了。

    李新月今天跟秦风睡一个帐篷,可能因为昨天睡在了一起,也知道不会发生某种事情,所以今晚她一点都不紧张,也没有多少羞涩的情绪。

    躺在秦风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她略带好奇的询问道:“秦磊没事吧”

    “他能有什么事,咱们不用管他。”秦风这会怀里抱着美娇娘,哪还有心思讨论别人啊

    虽然做不了想要做的事,但先收点利息是可以的。

    而且跟昨晚不同,今晚他可精神着呢

    没过多久,李新月整个人就变得迷迷糊糊的,好在她还知道这是在外面,强忍着不让自己的声音发出来。

    但他们这边安静,不代表别人那也安静。

    终于正式上二-磊的秦风很开心,正想抱着女友睡觉时,耳边隐隐约约传来了一阵奇奇怪怪的声音

    漆黑的帐篷中,他明显察觉到李新月的身体以极快的速度变得滚烫起来。

    “不许听”

    耳朵被捂住,那阵令人热血沸腾的声音顿时消失不见。

    秦风也伸手把女友的耳朵捂住,无语道:“林奇那家伙,也不知道收敛点。”

    不过让他意外的是,李新月竟然凑了过来松开手,在他耳边用甜腻的声音说道:“你是不是忍不住了”

    “你你愿意了”秦风心脏突然砰砰直跳。

    “才没有”李新月果断拒绝,不过下一刻,她说的话对秦风来说吸引力更大了

    次日,有女朋友的两人,都春风满面,身为禽兽的某人,不仅挂着黑眼圈,还一脸的怨念。

    当看到林奇那毫不掩饰的嘲笑表情时,他终于爆发,飞起一脚就踹了过去:“我丢你老木,你们两个衰仔”

    林奇闪开这一脚之后,连忙招呼秦风:“风哥,禽兽又要反抗了,快过来揍他”

    “呵呵,你们慢慢玩吧”秦风才懒得理他,昨晚他可是痛并快乐着,爽跟不爽都是因为林奇,所以还是让他自生自灭吧

    两人打打闹闹了一番后,也开始收拾帐篷,准备回去。

    秦风这边忙好后去拿鱼护,里面还有条翘嘴呢

    结果在岸边找了半天,不仅翘嘴没找到,连鱼护都没了。

    “你找什么呢”林奇过来问道。

    “我鱼护没了啊,昨天钓了条翘嘴放里面呢”

    “呃,不会被人给拿走了吧”

    “这”

    秦风顿时无语,还真有可能。估计有人看到这边的几顶帐篷,就过来看了下,发现水库边的鱼护里有鱼后,直接就一锅端了。

    “拿鱼就拿鱼嘛,还把别人的鱼护给拿走了,什么素质啊愺”秦磊过来了解了情况,直接破口大骂。

    “算了,拿走就拿走了,咱们先回去吧,你们俩还有事要忙呢”秦风哭笑不得,没想到秦磊反应会这么大,可能是心情不太好,还要他来劝,到底是谁丢了东西

    “玛德,心那么脏,小心钓鱼钓水里去。”

    秦磊似乎还不解气,又骂骂咧咧了一句,才上了林奇的车一起离开。

    他们今天还要去收青蟹,然后运到外面去卖,等明天一大早再带着秦风的那条金枪鱼回来,时间并没有那么闲。

    秦磊也不会因为安娜回来了,就立马跑过去找她。

    经济基础决定了婚姻的幸福指数,没有一个好的条件,是很难把美女娶回家的。

    秦风今天带着李新月去了市中心约会,上午动物园,下午游乐场,晚上电影院,基本的约会一条龙。

    回来后已经夜里十一点,秦风的父母都已经睡了。

    看着李新月很果断的走进自己的房间,咔擦一声把门反锁,秦风露出了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昨晚不够尽兴,今晚还得继续啊

    不过不急,先回房间浴室洗了个澡,然后就穿着睡衣等了大半个小时,觉得李新月应该洗完澡躺进被窝了,这才拿着钥匙走出房间。

    来到客房前直接把门打开,就这么在她惊愕的眼神下走了进去,重新把门反锁。

    “你竟然拿了钥匙”李新月觉得失策了,在别人家地盘,锁门不锁门好像没啥区别。

    “嘿嘿,不然我会让你这么轻松的就锁上门了”秦风嘿嘿的笑着把钥匙扔在了床头柜上,然后直接钻进被窝,把她抱进怀里。

    尝过抱着女友睡觉的日子,再让他独守空房,可就真的睡不着觉了。

    李新月又好气又好笑,她是真的没想到恋爱后两人之间的进度会那么快,这睡在一起好像都要开始习惯了。

    当某人的手又要开始使坏时,她一把按住,低声道:“秦风,我们这样是不是太快了”

    “快吗”秦风思考了下,“那这样吧,我明天跟爸妈商量下,十月一咱们就订婚,年底就结婚怎么样”

    李新月惊愕:“你就这么着急把我娶回家”

    哪知秦风突然哭丧起脸:“你不懂,身边有个美娇娘能看不能吃,二弟又天天造反,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噗呲”李新月被他这幅样子给逗笑了,“活该,谁让你老是不想好,自己作的自己受着。”

    “所以啊,咱们赶紧订婚,先把证领了,那样我就不用受罪了”

    “你可真的是”李新月都无奈了,认识三个月就把自己嫁了出去,会不会太着急

    但两人之间又是天天相处,感情的化学反应这一块,确实比那些一星期见不了几次面的情侣要快上很多。

    见秦风如此难受的样子,她其实也心疼。

    男友都已经考虑到了订婚和领证,那她也不是非要纠结到婚礼之后,感情到位了,不管时间的长短,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于是她俏皮一笑:“想不受罪的话,那就等咱们领证了之后吧”

    “真的”

    “真的”

    “那咱们明天就去领证吧”

    “滚”

    第二天,秦风第一时间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父母,王爱莲和秦选民大喜,立马就拍着胸膛说道:“放心,订婚前的准备我们来搞定,你们十月一放假回来就订婚。”

    在男友家听着准公公和婆婆一直讨论着自己跟他儿子谈婚论嫁的事情,就算神经再大条的女孩子都会感到羞涩难为情,李新月实在受不了这股氛围,红着脸自己跑到楼下去了。

    等秦风和父母商量好了订婚的大致事情来到楼下后,竟意外发现李新月正在逗弄着一只小狗。

    他走近之后,发现竟然是一只马犬,单单从外表来看血统还挺纯。

    “这狗哪来的”

    李新月摇摇头:“不知道,我下来后它就在院子里撒欢了”

    “会不会是周围邻居的”秦风猜测道,晚上睡觉时经常听到外面的狗叫声,像马犬这一类的狗,一般都是有主人的。流浪狗大多数都是那些血脉不纯的杂交狗,其中以中华田园犬最多。

    “那我们带着它去问问吧”

    “好”

    于是两人带着狗子询问了下周围的邻居,结果这狗子是秦风老妈闺蜜家养的。

    “林姨,这马犬是你家的啊”

    这狗子一见到林乐芬,立马就跑了过去,显得很亲近。

    “对,是阿姨家的,它又跑你家院子去了吧”林乐芬点头笑道,随后打量了下李新月,又夸赞道,“你女朋友真漂亮,什么时候发喜糖啊”

    “快了快了。对了林姨,我让朋友送来了条金枪鱼,等下你记得过来拿啊”

    “金枪鱼那很贵吧”

    “还好,自己钓的,不需要花钱。”

    “行吧,那林姨占占你的便宜,也试试金枪鱼的味道。”

    “嗯,那我们先回去了。”

    告别林乐芬,秦风和李新月回去等待林奇他们过来,他们一大早就出发,估计也快到了。

    正想着两人什么时候到,结果他们就开车进来了。

    “秦风,鱼给你送来了,要我帮你切割吗”秦磊最近看视频学到了不少,正跃跃欲试呢

    “呸,滚一边去,我的鱼当然我自己来。”切割金枪鱼这可是难得的机会,而且鱼都已经放血去了内脏,切割起来也不会像杀猪那样特别血腥。

    这会,院子的情况也惊动了周围的一些邻居,当他们看到车里的金枪鱼时都忍不住议论纷纷。

    正常情况下,谁亲眼见过这么大的鱼啊

    连秦风父母下来后看到这条鱼,也咂舌不已。

    王爱莲自己的姐夫以前就是打渔的,也去远海捕鱼,但她还真没见过这么大的金枪鱼。

    这条大眼金枪鱼排酸后被放在了一条油布上,四五个成年人就可以直接拉着油布抬下来。

    把鱼放进院子里后,秦风让自己父亲拿出水管接上水,自己则去车内把切割金枪鱼的工具拿了出来。

    这会功夫过去,被现场的切割秀所吸引的人越来越多,直接就把院子给挤得满满。

    显然切割这么大的一条鱼,众人都很好奇。

    秦风拿起杀鱼刀,先把鱼鳍都给去了,接着就是把鱼尾砍下来。

    不过他没有像顾俊楠一样奢侈到直接把鱼尾给扔了,上面还有很多肉,周围也有很多人,可以切下来分给别人。

    接下来他拿起钩子固定住鱼头,然后举起杀鱼刀咔咔就是好几下。

    砍歪了

    没关系,最多浪费点脑部的鱼肉,问题不大。

    但这种爽劲,秦风觉得自己这几天憋的火都降下去了几分。

    旁边有人见到这大鱼头就这么被扔到了一边,眼馋了。

    “秦风,那鱼头还要不要,不要的话给我帮你处理了。”

    “呵呵”秦风抬头看了眼,发现这人自己都不认识,顿时呵呵一声,不搭理。

    哪来的脸这么厚,鱼脑这个位置同样有不少肉,还相当不错,亲戚都不够送,还给不认识的人

    把鱼给分割成四大块,都冲洗干净搬到自家的一楼大厅后,这群人发现没的看了,才自觉的离去。

    同时,关系好的邻居,还有一些已经过来了的亲戚被王爱莲都留了下来。

    李新月拿着一堆袋子过来,秦风便开始把鱼肉给切下,除了大腹的位置,别的都会给切一小块装进袋子,然后让王爱莲带着自己的准儿媳送人,顺便认识下这些邻居亲戚。

    一直忙碌到了中午,这条金枪鱼才处理结束。

    一群邻居亲戚唠嗑了大半天,见中午了也就纷纷告别离开。

    其实看似人很多,但大家分到的并不算特别少,一条重斤的金枪鱼,去头去尾,再把鱼骨的重量也去掉,剩下的肉大概还有130多斤。

    今天过来的亲戚邻居也就二十来家,每家大概给了四斤的鱼肉,不少了。

    接下来他又分出了三份,每分八斤,下午回学校那边的时候顺路送过去,给自家的两个舅舅和大姨妈。

    中午,留下林奇和林磊在家吃饭,秦风拿出了上次问顾俊楠家大厨要的秘制蘸料,他特意把两样蘸料都装了半瓶带过来,让没吃过金枪鱼刺身的秦父秦母很意外,没想到还挺好吃。

    他们这一辈的人虽然不太吃生食,但对刺身的接受能力还是很强的。

    吃了饭,秦磊和林奇很快就离开,他们要好好休息,明天早起去收青蟹。

    其实林奇纯粹是因为秦风在家,所以才过来。要不作为老板的他压根就不需要这样跑来跑去。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新书推荐: 加塞就撞,你管这叫驾校教练? 我的野蛮美房东 半岛:这个魅魔凭亿近人 年代:从人力车夫开始 文豪:这孩子打小就聪明 从县委书记到权力巅峰 重生之独宠傻瓜 重生2008 重生一家亲 我终于失去了你2 薄总,太太又跟人去约会了 为啥不信我是重生者

声明:本站是非营利性小说站点,《随身携带一座水族馆》的所有小说章节均来自于互联网,因此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果您是《随身携带一座水族馆》版权所有人,需要删除,请提供版权信息,我们会在收到您信息的第一时间删除。(联系邮箱:右上方)

《随身携带一座水族馆》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都市言情,五六中文提供随身携带一座水族馆最新章节免费阅读。

Copyright © 2018 五六中文网 www.56z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