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星婚礼在五月十六,李父跟李母工作繁忙就请了三天的假,到五月十五才出发。田韶跟他们一起去,这次坐了小汽车。
田韶坐客车跟货车都没事,结果坐小汽车到一半吐了,吐得稀里哗啦的。
李爱华都奇怪,说道:“之前两次都不晕车,这次怎么还晕车了呢”
田韶靠在她肩膀上,有气无力地说道:“可能是客车货车视野开阔所以没晕吧”
真实的原因是她这两天有点感冒,因为轻微的没在意,要知道会晕车她就不去了。只是现在路已经走了一半,也不可能再折返回去了。
小汽车速度要快一些,两点多就到了机械厂。
田韶这会难受得厉害,到了招待所简单洗漱就爬床上休息。好在年轻恢复得快,睡了一觉醒来又生龙活虎了。
李红星看到她,笑着说道:“大姐说你身体不舒服,我还担心你明日不能给我做伴娘呢”
田韶笑着道:“只是晕车,缓过来了就没事了。”
李红星作为准新娘子很忙,跟田韶说了两句话就被叫走了。李母也帮着操持婚礼,将李爱华指使的团团转。
李爱华看田韶悠闲得在那嗑瓜子,拉着她一起帮忙,一直忙到天黑才回招待所。
躺下来以后,李爱华轻声说道:“小韶,储家在江省饭店定了六桌席面,明日他们过来接红星直接去江省饭店。小韶,我们到时候也要跟着去。”
现在化繁为简,磕头敬茶这些都没有的。讲究些会摆几桌,不讲究的直接领了身份证发喜糖这婚就算结了。当然,若尊敬女方,再穷也会摆一桌请至亲来吃顿饭。
田韶笑着道:“怎么,紧张了”
李爱华小声道:“小韶,你别笑,明天可能会有许多领导来吃喜酒的。”
田韶觉得不会,说道:“现在局势不稳,储家不可能请所有领导来喝喜酒的。明日来的,应该都是褚家亲戚以及褚明俊的同事朋友。”
“希望吧”
第二天早晨,李红星吃过早饭开始化妆。不是自己化妆,而是请的位四十多岁的大姐给她化妆。这女人手艺确实好,在她的巧手下李红星的缺点都遮掩住了,优点全部呈现出来。
李爱华看着容光焕发的李红星心里痒痒的,压低声音与田韶说:“等咱们结婚的时候,也请她来给我们化妆。”
这女人嫁人只一次,肯定要美美的,哪怕费点事也无妨。
田韶笑着说道:“那你明年结婚请她。至于我,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结婚,不着急的。”
男人都不知道在哪里,结啥子婚啊想到这里,脑海不由浮现出穿着军装帅破天际的男人。也不知道这黑芝麻心的家伙是怎么回事,这都快两个月了怎么还不回信呢
给李红星化妆花了一个多小时,这位大姐看了下手表发现时间不够,就只给四个伴娘简单弄了下。李爱华照着镜子发现没什么变化,不由有些失望。
田韶莞尔,说道:“咱们是伴娘,要是打扮得艳光四射岂不是夺了新娘子的风头。这位大姐能被请来,肯定不是个蠢人了。”
这女人一辈子就结一次结婚,那肯定是希望成为全场的焦点。若是你没眼色夺了新娘子的风头,还不得被新娘子记一辈子。就是帮忙化妆的人,也会被迁怒。
李爱华笑着道:“你说得很对,不过我不介意你抢了我的风头。等我结婚那日,我希望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田韶才不会干这种没脑子的事:“我可是天生丽质,不打扮也很漂亮。”
李爱华莞尔,没想到田韶也这般自信。
九点左右,褚明俊来李家接新娘子。
田韶这次是头次见到褚明俊。因为李家人包括李爱华都没跟她也没问够褚明俊长什么样,听名字以为对方长得很俊朗。结果今日一见,名字跟人一点都不搭边。嗯,褚明俊不是丑就是很普通,个子偏矮,田韶预测最多一米七,戴着眼镜看起来倒是斯斯文文的。可能是因为做了领导,不苟言笑气势很足。
褚明俊先是给李爷爷李奶奶鞠了一躬,然后又给李远夫妻鞠了一个躬,然后将亲戚都认了一遍亲就将新娘子接走了。
现在办婚礼,有的按照老规矩办,就是男女酒席分开办,且女方出嫁所以宴席正餐事在上午;还有是男女一起在饭店或者酒楼办,这样省事又省钱,但若是有私心或者斤斤计较容易引发矛盾。李爷爷李奶奶是老派人,所以按照老一辈的规矩来办。
因为机械厂与江省饭店隔得比较远,骑自行车走路去都不现实。褚明俊也是个人才,他租用了一辆公交车当婚车。他与李红星坐在前头,至于伴娘以及来的伴郎都自己找位置坐。至于嫁妆,如被褥暖水壶等早就送到新房里,所以省事不少。
李爱华跟田韶坐在最后面,她压低声音道:“红星之前跟我说,褚明俊会开车来接她去饭店。我还以为是小车子,没想到竟是公交车。”
伴郎伴娘就有八个,再加上帮忙迎亲的人,要小汽车的话至少得四辆。弄这么多车来迎亲影响肯定会不好,褚明俊是走官仕途的人可不利。
田韶笑着说道:“我觉得公交车挺好的。你看,这视野多开阔,我看得心情舒畅。”
前面坐着的男子刚才在李家就注意到田韶,所以特意坐在两人前面。听到这话,笑着转过头道:“同志,你这说法很新鲜。”
田韶笑了下道:“我实话实说。”
她刚还担心坐小汽车又会晕车,看到是公交车暗松了一口气。
男子对田韶印象极好,做了自我介绍:“我叫朱涵右,在造纸厂的管理部门上班,不知道姑娘在哪个厂里上班”
田韶眼睛闪了闪,笑了道:“我在永宁县县纺织厂上班。”
朱涵右有些意外,问道:“姑娘不是省城人吗”
田韶微微摇头,说道:“不是,我家就是永宁县的,祖祖辈辈都在地里刨食。我运气好,考进了纺织厂。”
朱涵右神色一顿,笑着夸了一句:“那你挺厉害的。”
田韶看他一下没了谈兴,客气地说了句运气好然后又低头与李爱华说话了。一直到饭店,朱涵右都没有再主动跟田韶说话。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