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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中文网 > 重筑2005 > 【296】苇庆凡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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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苇庆凡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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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江清淮究竟喜欢谁、该选择谁的讨论并没有持续太久,在聊了会闲话和八卦,各自洗漱,就熄了灯备睡。

    江清淮放下了床帘,躺在黑暗之中愣愣出神。

    喜不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奇妙也很奇怪的事情。

    她可以确认,在大学开学与苇庆凡重逢的时候,自己并不喜欢他,而且还担心一起撮合表哥和他姐的事情会让他误会。

    然而,之后的这两年,苇庆凡完全没有展露出任何的过人之处

    成绩不错,但也只是不错,甚至都进不了班级前十;

    人缘不错,但也只是不错,甚至还有许多人对他很不满;

    性格不错,但也只是不错,甚至有点太不上进了,完全不参加社团活动,班级活动也不积极。

    他似乎从来就没有想过毕业以后该怎么办,除了上课之外,他唯一的事情,似乎就只有追女孩子。

    而且是追别的女孩子

    而且追了北大那个女生两年了,还都只会陪人家去图书馆

    她想到这里,又记起来他安慰自己,却只说了一句“好好工作”的事情,忍不住磨着牙,有点气恼的暗暗想:难怪没追上活该追不上

    后面还有句一闪而过,被她潜意识忽略掉的:“还好没追上”

    闪过这个念头之后,她翻了个身,愈发觉得郁闷和沮丧。

    自己明明早就决定以后要喜欢有钱人的,怎么会喜欢上了这样一个男生呢

    家里没钱就算了,本人还没能力,没能力也就算了,还不上进

    她这件事情已经纠结过好长一段时间,不仅仅是因为自己背叛了自己的“爱情原则”,更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并不喜欢苇庆凡。

    因为经过认真反思,她可以确认,假如是假如啊假如自己喜欢苇庆凡,那么自己喜欢他的地方,绝不是在大学里面,而是在三年前的那场暴雨里面,是那个在暴雨里浑身湿透、挡在自己面前、露出了内裤的高大而又狼狈滑稽的背影。

    甚至于,就连省赛时候初遇,在考场里面的短暂接触,都要比大学的相处更有趣。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自己喜欢他,因为这些而喜欢他,为什么大学刚开学的时候,没喜欢呢

    为什么反而是在没什么意义的相处了两年之后,才发现喜欢他呢

    这不合理

    那么答案只有一个,就是自己不喜欢他

    总不可能是自己早就喜欢他了,但是没发现吧

    总不可能是当初的巧遇都只是种子,两年的大学相处才让种子发芽吧

    这么聪明的自己,有那么迟钝吗

    可以一见钟情的爱情,种子能潜伏那么久吗

    所以,答案只有一个,自己不喜欢他,这些都是错觉

    自己才不在乎他是不是记得自己的生日去年找他算账,单纯就是开玩笑,最多最多,也就是自己明明课间自己在他旁边跟室友聊天的时候说过生日,他没记住,让人有点生气而已这不是在乎他,而是气他不在乎自己。

    俗话说得好,如果你在乎我的话,就会在乎我的话

    至于他跟北大那个女孩子自己就只是单纯好奇而已,或许还有点怒其不争,追个女生都这么笨,自己要是个男生,肯定追一个拿下一个

    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否认了自己喜欢苇庆凡的事实,并再度坚定了自己以后要找个有钱人的想法之后,江清淮起伏的心情终于慢慢平复下来,觉得心情又轻松起来。

    自己要做一个自私的人

    从小到大,所有身边发生的,能看到的现实,都很清晰明白的告诉她:好人无好报,无私的人没有好下场。

    老爸是个好人,喜欢他的人,讨厌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好人。

    老爸是个好人,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好人,但只有少数人喜欢他,大多数人都讨厌他

    老爸已经做了太多好事兼蠢事,自己不能重蹈他的覆辙

    为众人抱薪者,往往冻毙于门外。

    人们会欣然接受柴火,然后把人关在门外

    自私的人才能有好生活

    管好自己就足够了,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足够了

    这样的话,家庭就不会破碎,孩子就不会被嘲笑、被欺负,自己更不会一心为公打抱不平反而被撤职

    她这样想着,愈发坚定了自己的想法,然后悄悄抹掉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眼泪,张开嘴巴,在黑暗中深深呼吸着,调整着自己的情绪。

    “妈妈离开老爸是因为老爸很穷,没前途我如果嫁给一个没钱的男人,就算结婚了,以后肯定也会离开的我会这样做的,所以我的小孩也会像我那样,被人笑话没有妈妈,会被人家嘲笑、欺负”

    “所以要找有钱人苇庆凡没钱,还不上进,肯定没前途不能喜欢他就算喜欢,也不能喜欢尤其不可以嫁给他”

    各种念头纷乱扰动,让她心烦意乱,久久难以入睡,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迷迷糊糊的起床去上课。

    到了教室里面,她刚刚坐下来,忽然感到手机震动,拿起来看了眼,居然是苇庆凡发的消息:晚自习放学一起去操场逛逛

    作为每个大学的常见恋爱场所之一,逛操场意味着什么,江清淮自然明白,心跳加快了一下,下意识想要转头看苇庆凡的方向,又忍住了,打字回复:“有事吗”

    苇庆凡秒回:“有事跟你说。”

    江清淮迟疑了一下,然后才回复:“好吧。”

    转眼间晚自习放学,她与苇庆凡来到操场,逛了半圈,苇庆凡却不说话,她忍不住问:“到底什么事啊”

    苇庆凡看着她道:“我今天表白了”

    “啊”

    江清淮觉得自己心跳又加快了,“然后呢她答应了吗”

    “不知道。”

    苇庆凡依旧盯着她,目光灼灼,“我跟她表白,不是为了她答应,只是给我自己一个交代,给我的高中暗恋,还有大学两年追求一个交代,我打算她会答应,因为”

    他说到这里,顿了一下,然后忽然伸出双手,抓住了江清淮的肩膀,目光温柔而热烈的望着她。

    江清淮一阵心慌,忙挣扎起来,却没能挣动。

    苇庆凡道:“因为我发现,我其实没那么喜欢她,所以我追了她两年,一直都只是陪她去图书馆,我就没有想过让她做我的女朋友,追求或许只是一种惯性或者心结而已清淮”

    他语气温柔的唤了一声,盯着江清淮,“我喜欢的人是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江清淮懵住了,惊喜而又惶恐,用力挣扎开,摇头道:“不行我不会喜欢你的我跟你说过,我喜欢的是有钱人”

    “我会努力学习,认真工作,好好赚钱”

    苇庆凡认真保证,“我向你发誓我一定会努力学习,拿奖学金考研去大公司,赚很多很多钱我会成为有钱人相信我,好不好”

    江清淮有点感动和犹豫,但还是摇头拒绝了他。

    苇庆凡被拒绝了,然而却未放弃,反而真的像保证的那样努力学习,大二下学期,他考了全班第一,还拿到了国家励志奖学金

    然后,他又拿到了保研的名额,得到这个好消息的那天晚上,他又找她表白。

    “清淮,我都是为了你我确实没有多大的追求,也没志气,但是为了你,我愿意上进我会努力的相信我”

    江清淮依旧没有答应,然而却能感到自己的心防越来越松动。

    就算自己要做一个自私的人,这里的“自”也并不就只是自己,也可以是自己人如果苇庆凡可以努力上进,喜欢的人变成有钱人,不是更好吗

    终于,毕业之后,他们在一起了。

    两人的家庭环境都不好,苇庆凡的爸妈在县城,而且家里还种地,供不起他读研究生了,她成绩也很好,但是苇庆凡更好,于是决定自己放弃读研,先去工作赚钱。

    “反正我大学也在打工兼职啊,没事的”

    她柔声安慰苇庆凡。

    然后,在这天晚上,他向她求婚了。

    苇庆凡很争气,读研期间成绩也很好,还没毕业,就找到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工作,每个月的工资都有一万多。

    他领着她回家,公公婆婆家里不富裕,但是人都很好,对她也很好,把她当成亲生女儿一样疼爱,填补了她从小就很欠缺的父母关爱,也终于让她品尝到了一个正常家庭的幸福滋味。

    两人结婚了,很快有了一个女儿,她给她取名叫做苇蒹葭。

    蒹葭二字出自诗经,指的就是芦苇,与苇庆凡的姓氏很搭,而芦苇本就与水有关,很契合,并且因为“蒹葭苍苍”的诗句,这两个字本身也就有了美好的诗意。

    她选中这两个字给女儿作为名字,自然也充满了美好的幸福和寓意。

    然而,生活很快走入了另一个方向。

    苇庆凡开始频频跟她讲述生活里面的不公正现象,整天说些尸位素餐、剥削劳动,甚至社会收入分配、民族崛起之类的话题,在公司里面也开始跟一些看不惯的现象作斗争。

    这不奇怪,他年轻时候就是这样的人,自己当初喜欢他,不就是源于那次见义勇为的英雄救美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跟老爸,是同一种人

    有同样的结局,也并不奇怪。

    终于,某一天苇庆凡怒气冲冲、信心满满的出门,要去跟公司老板讲道理,然后拿着东西,垂头丧气的回来。

    不用询问,江清淮就知道结果了。

    苇庆凡被辞退了。

    “没事,有本事哪里找不到工作你放心,我马上就能换份工作,照样可以养活你跟蒹葭”

    苇庆凡信心满满的去找工作,但原本的公司在行业内很有影响力,他遭到了其他公司的抵制,很久很久都没能找到想要的工作。

    苇庆凡的情绪以可以明显感到的幅度迅速低落下来,家里的境况迅速拮据

    某一天,她发现女儿在房间偷偷的哭,然后才知道因为大家都笑话她,因为大家都穿很漂亮很有名的品牌衣服,而她只能穿旧衣服,或者很便宜的衣服

    时光似乎在刹那之间倒流,她在这个姓苇名蒹葭的女孩儿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似乎,也还有自己妈妈的影子。

    同样的选择,摆在了自己的面前。

    自己仍然青春美丽,选择离婚,可以独自去过很好很好的生活。

    至于代价

    自己不是要做一个自私的人吗

    只要代价不用自己来承担,那就不是代价。

    然而看着乖巧懂事的女儿,怎么能狠得下心抛下她呢

    “蒹葭乖,妈妈会挣钱,会给你买好看的新的裙子”

    她安慰着女儿,然后辞掉了单纯为了有一份工作而工作的工作,去找更能赚钱的工作,并开始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之中。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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