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美则美矣,却也正因为它过于浓烈显眼的色彩不好驾驭,尤其是这么大面积的玫瑰。
一个弄不好就有可能喧宾夺主,反而拍不出令人惊艳的效果。
孙茂川在此之前只看过叶婉汐在江湖里的定妆照,虽然也算是浓妆,但因为角色设定的缘故,妆感上偏向于风尘了些。
这也让孙茂川在看到叶婉汐本人之前,心里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担忧。
可现在看到了真人,孙茂川提着的心好歹是放下了,对叶婉汐原本的预期也往上提了些。
dquo你先从这边走进去,到这里,然后把其中一朵玫瑰花摘起来,对对对,就是这样。rdquo
苏茂川一旦进入工作状态便只会围着自己的工作对象转,基本看不见其他人。
叶婉汐才刚走进那稍显夸张的玫瑰花团里头,他便迅速找到了感觉,抱着自己的摄像机怼着叶婉汐便是一顿狂拍。
晚了一步出来的姚姐看到这一幕,不禁感叹道:dquo我以前总觉得玫瑰这种花,红艳艳的,太俗气,尤其是一大捧玫瑰花,看着就跟大红袄子似的,扎眼得很。可直到今天我才发现,我对这种花的理解还是太肤浅了。每种花都有它们的可取之处,前提在于它们落在什么人手上。rdquo
姚姐说着满含笑意的转头看向高敏:dquo你可真是捡到宝了。rdquo
高敏听她这么说,不禁得意的抬了抬下巴,脸上的笑意也更深了几分。
虽然刚带这孩子的前几年糟心了点,可这一年来,她从未那般庆幸当初遇到叶婉汐的人是自己,庆幸自己坚持到了苦尽甘来的这一天。
没有叶婉汐,她不可能从一个个小小的经纪人,变为公司内人人艳羡的对象,就连顶头上司老板都对她礼遇有加。
没有叶婉汐,她一个独自跑到外地打拼的外漂人员不会过上现在这样不愁吃穿,工资丰厚的生活。
最重要的是,如果没有叶婉汐,单就她弟弟的事情便足够让她原本幸福美满的家遭受灭顶之灾,一下子毁掉两个家庭。
虽然某人总是时不时给自己惹出一堆麻烦,让她为了收拾残局焦头烂额,但每每只要想到这些,高敏就什么气都没了,甚至有种对自家熊孩子时不时调皮一下子的莫可奈何与纵容。
艺术家的兴致一来,便有些不可收拾。
杂志社事先为叶婉汐准备的几套衣服都是鲜丽明亮的颜色,苏茂川全都让她穿了一遍,拍了许多照片。
完了还不过瘾,又让小严跑隔壁服装厅内临时加了几套颜色浅淡的礼服裙子。
小严一开始听到苏茂川这一要求还有些犯嘀咕,觉得叶婉汐的妆容还有他们这次拍摄的主题跟这些衣服一点都不搭,之前拍的那些已经够用了,何必再这么多此一举。
可当她看到换衣服出来的叶婉汐之后,她才明白有些人之所以能够成为被吹捧的专业人士,是因为他们确实有真才实学。
妆容与衣服的反差,再搭配上那些被裁剪下来的玫瑰花瓣,还有叶婉汐陡然变得清冷孤高的气质,一冷一热,带来的冲击竟是一点不逊色于的那些如火样片。
苏茂川原本也不过是突发奇想,没想到叶婉汐竟真的完美表达出了他的镜头想要捕捉的东西。
原本就紧抱在手里的相机,更加舍不得放下了。
而不只是他想要将这份美永远留存,一旁耐心等候叶婉汐工作完成高敏同样控制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手,偷偷拍了几张照片,并且将其发给了同样忙于工作的管大秘书。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因着上司艺人跑路而焦头烂额的两人,早已dquo暗通款曲rdquo,建立起了微妙的革命友情。
高敏把照片发给他,一来是抱着好东西应该分享的心思,炫耀炫耀自家崽的优秀,二来也是知道管弦时在看到这些照片后,十有八九会将其发给某人。
管弦时也确实没辜负她的信任,高敏前脚刚把照片发给他,后脚他就转给了顶头上司。
dquo哪来的照片rdquo
dquo叶小姐经纪人发给我的。rdquo
dquo圆圆的经纪人rdquo封天域双眸微眯,dquo你们什么时候这么熟了rdquo竟然还特意发照片给他。
管弦时心虚的摸了摸鼻子:dquo就heipheip就之前帮着处理一些叶小姐的事情见过几面。rdquo
封天域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直把他看出一身冷汗,方才收回目光,将注意力放回照片上:dquo她们现在在哪在做什么rdquo
dquo应该在杂志社拍封面。rdquo
dquo杂志社rdquo
已经习惯时刻关注叶婉汐那边风吹草动,已备老板随时抽查的管大秘书毫无压力道:dquo是的,叶小姐近来被一家国内的知名时尚杂志邀请参与杂志封面及内页拍摄,这些照片应该就是拍摄内容。rdquo
dquo哪家杂志社rdquo
dquo采薇。rdquo
封天域听到这两个字第一反应便是有些耳熟,沉思良久终于想起,这家杂志社老板不是他妈的好闺蜜吗
小师妹受邀参加这家杂志社的封面拍摄,是偶然还是heipheip
dquo现在拍,什么时候才能看到成片rdquo
dquo一般这种杂志都是一季度发一刊,叶小姐现在拍的应该是下个月的期刊,成品大概要下个月月初才能出版发售。rdquo
dquo所有照片都会上rdquo
dquo当然不是,应该只会挑选出里面最好看的两张到几张穿插在书里而已。rdquo文網
封天域再次沉默,好一会儿才道:dquo让人联络采薇的总裁助理,跟她要一份完整的照片集合。就说是我要的,另外,帮我预定下个月采薇的杂志。rdquo
管弦时愣了一下,虽然不明白封天域为何如此笃定对方一听是他要的便会给,却还是低声应了下来。
尔后,又像是想到了什么,试探道:dquo定几本rdquo
封天域沉吟一声:dquo查下公司总的有多少人。rdquo
dquo哈rdquo
dquo就按照这个数量定。rdquo
管弦时:dquordquo这是要公司人手一册啊
dquo做好了,这个月奖金翻倍。rdquo
dquo老板放心,保证完成任务rdquo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