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余额里只剩下一百五十三块钱,吴立愁得头都要秃了,现在离发工资还有半个月,这一百多块钱怎么也支撑不了这么久啊。
想到这里,吴立便开始埋怨起郑时初来,觉得自己都求她支援一下了,她还不肯,偏偏要去看什么腰疼,好好地钱浪费在医院上,为什么就不肯给自己追求女朋友一点儿都没有大局观,自己还不是为了这个家
吴立越想越生气,又开始打郑时初的电话,然而他亲妈把他的手机号码都拉黑了,他根本打不进去,又去维信上找人,也被拉黑了。
吴立更气愤了,暗恨自己为什么要有这样一个不但不能帮衬自己,反而处处给自己拖后腿的妈。
他完全不觉得郑时初供他上大学、给他生活费、为他攒彩礼是帮衬,而一旦她不肯给他提供经济支持了,居然就成了拖他后腿的人了明明他没有在任何方面帮过郑时初。
所以他是理直气壮地觉得没能从母亲身上占到便宜就是吃亏了。
找不到郑时初,吴立没有任何办法,他也不可能用一百多块钱过半个月,无奈,他只得跟同事借钱,然而他才上班三四个月,同事也不太相信他,即使是借也只肯借他几百块。
不过这也够他度过这半个月了,毕竟一个同事借几百,几个同事就能借他一笔不小的钱了,于是他借来的那点钱在吃饭之余,甚至还能给女朋友小柔送送鲜花、给点点奶茶。
反正等工资发了他再还就是了,他可没想到自己那点工资还了同事的钱之后,剩下的还够不够用。
反正人家过得挺快乐,至于以后的烦恼那就以后再烦啊,现在只要享受当下就好了。
郑时初可不知道自己的便宜儿子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潇洒日子,明明他已经知道想和女朋友结婚,就得有几十万彩礼钱,但他自己却一分钱都不攒,一点儿也不着急,不就是吃定了亲妈肯定会为他兜底吗
至于郑时初拉黑了他、不再管他的举动,吴立根本没放在心上,他只以为母亲只是暂时心情不好,对自己有点儿情绪,等她过了这段时间,就又会恢复成那个对他予取予求、永远不会拒绝他的好妈妈了。
只是很可惜,他想得很美,换了个魂的郑时初可不会再像他亲妈一样为他掏心掏肺,付出一切。
郑时初治病的这段时间,也并没有闲着,她租住的小区附近有个广场,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有人在那里跳广场舞,也有父母带着小孩子在那里玩、小情侣牵着手在那里散步,所以非常热闹。
郑时初便每天晚上摆个小摊,卖水饺,饺子是提前做好的,只需要现场煮熟就行了,一份五个或者十个,煮得香喷喷,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只要经过她的摊子就走不动道儿,所以她的饺子摊就摆个一小时最多两小时就收摊了,但每天赚的钱却不少,一个月累积下来比得上原主当保姆的工资了,而且还没有当保姆累。
她就这样一边治病一边挣钱,两三个月下来,腰不疼了,钱也没耽搁赚,最后她干脆就把饺子摊长期做下去了,反正她挣的钱够她自己生活了,这样轻松自在,比做其他工作好多了。
“郑妹子,饺子卖完了就跟我们一起跳舞啊”跳累了在一旁歇息的李玉看见郑时初在收拾摊子,便兴致勃勃地跟她提议道。
“你手长脚长,跳舞肯定好看。”李玉不遗余力地劝说她,还直接上手拉她了,“来来来,跟着我一起跳,不会也没关系,跳着跳着就会了。”
郑时初见状,不好打断她的热情,便笑咪咪地跟着乱跳起来,说:“我乱跳一通,你们的节奏不要被我带乱了啊。”
“哈哈,不会的,我舞步记得可牢了”李玉边笑边跳着说道。
郑时初的腰病已经治好,此时跟着大家跳舞也没有任何不适,相反,因为她这段时间身体休养好了,各种补药也喝着,身体反而比同龄人更灵活敏捷,因此跳起舞来丝毫不费力,李玉看见了都有些羡慕,说:“郑妹子,你这手脚可真灵活,跟年轻人一样,跳起舞来自然又好看。”
“李姐,其实我年纪也不是很大啦。”郑时初跳得眉开眼笑地说道。
“那你多少岁”李玉好奇地问。
“我今年才四十五岁,年轻着呢。”郑时初并不把自己当成老人,她早早把原主那些老土破旧的衣服扔了,换成大方简洁又舒适的衣服,再加上身体调养好了,整个人神采奕奕,便显得年轻了不少。
李玉惊叹道:“对对,才四十五确实很年轻,我看着还以为你不到四十岁呢。”
“哈哈,我心态年轻,人自然就年轻了,其实我儿子都大学毕业了。”郑时初这时候就不介意把叉烧儿子拖出来现一现,以表现自己的年轻了,原主结婚早,生孩子也早,二十三岁就生下吴立,如今吴立二十二岁。
“那真是看不出来。”李玉感叹道,然后突然眼睛一亮,又问,“你儿子大学毕业啦有女朋友了没有要不要我介绍一个”
“不不,不用了,他自己已经找了女朋友。”郑时初连忙回答道,生怕李玉真的给吴立介绍女朋友,这不是坑人家好姑娘吗
就让吴立跟他的女朋友锁死在一起,这就挺好的,千万别分,省得牵连旁人。文網
李玉遗憾地叹息道:“周正点的男孩子早早就被人抢先下手了,真是可惜,我还有个侄女儿也刚大学毕业,可就是一点儿也不着急找男朋友,还说打算一辈子不婚不育了,把她妈妈吓坏了,到处求人给她介绍。”
郑时初听了,忍不住拧紧了眉头,说:“女孩子才刚大学毕业,没必要就急着找男朋友吧如果真的不婚不育,那又怎么样你侄女家有万贯家财需要继承,还是有祖传的皇位需要继承”
李玉叹气道:“我也知道现在的世道都变了,跟我们以前不一样,女孩子结不结婚看她们自己喜欢就好,但我那个妯娌就是看不开啊,她就是老封建,瞎操心。”
本章完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