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着林逸那满脸的谄媚之色,秦风忽然有种被拉着去风俗店的既视感。
好好的神女,好像莫名其妙的就变味了
大舅子,你不够虚伪啊,就算你有这种想法,不应该也是美其名曰的说,静静她没有艺术细胞,反观我秦风是个天生的艺术家,只有我能和你一起去品味那常云曼的琴艺
真是个庸俗的纨绔大少,俗不可耐
“好吧。”
秦风想了想,果断点头道:“既然大舅子都这么说了,那我就舍命陪君子,三天后,我跟你一起去看常云曼的演奏会。”
“什么叫舍命陪君子说的太夸张了,咱们明明是去享受的啊”林逸坏笑道:“就算只是看一眼,那咱们也不亏,要是万一命好,咱们就是常云曼所说的心上人,那简直嘿嘿嘿”
秦风顿时目光一瞪。
林逸,你小子还真是胆大包天啊,那常云曼贵为武林神女,你一个区区林家大少也敢猥亵
不过转念一想,秦风又感觉合情合理,这年头,不论富人还是穷人,有几个男人没有一点当小白脸吃软饭的幻想
成为常云曼的心上人,无疑是等于一只脚踏进了小白脸领域。
毕竟,人家可是实力与陆寻剑相当的绝顶高手啊
“那就这样说定了吧,三天后再见。”
秦风摆了摆手,转身便往车子方向行去,时间不早了,都该洗洗睡了。
走到一半,秦风似是又想到什么,转头看着林逸说道:“对了大舅子,我给你的那三包烟,可是相当罕见难买的,这个钱”
“放心,大舅子我不差钱,绝对不会少你半毛钱”林逸阔气的挥手道。
“哈哈,大舅子你太客气了”秦风这才露出笑容,继续朝着车子行去:“那就江湖路长,有缘再见”
林逸大喊道:“明天我去你家蹭饭”
“随时欢迎”
秦风上了车,扬尘而去。
望着那往城里疾驰而去的车影,林逸的猪头脸上,露出惬意舒心的笑容,忽然发觉,秦风这个人还是挺好相处的,不知不觉中,他几乎都忘了自己刚刚被秦风暴打的场面。
都是自家人,何必一般见识呢
林逸释怀的摇了摇头,蓦然,又惊觉似乎少了点什么。
“对。”林逸猛地一个激灵:“秦风这厮,怎么不问问我要不要一起回城里”
林逸大惊,急忙对着远去的车影大喊:“秦风,你等等我,载我一程啊,我今天刚到羊城还没人知道,没有车啊”
显而易见,秦风已经听不到了。
眼睁睁的看着那车影彻底消失,林逸面如死灰,操蛋的人生简直令人痛心。
荒郊野岭,阴风作祟,林逸浑身不寒而栗。
“什么鬼地方,太特么渗人了”
暗自打了个哆嗦,林逸都不敢打电话喊人来接他了,撒腿便往城区方向跑去,一路狂奔,慌乱狼狈,哪里还有半点大少该有的气质
期间,他想要点支烟压压惊,却又实在舍不得那仅有三包的珍贵香烟,只能咬着牙,竭尽全力的往前跑。
妈呀,这鬼地方太唬人啦
小桥,流水,人家。
如此优美的景色,堪称仙境,伴随着那轻柔悦耳的琴音响起,此地更是宛若被蒙上一层神圣的微光,令人向往,又不敢轻易靠近。
仿佛靠近一些,都会破坏这如画一般的美景。
而那画龙点睛般的琴音,则是源自于那座简陋朴素的小茅屋。
小茅屋中,一道极美的身影,正盘膝而坐,在她面前盛放的,那是一台古朴暗沉的古琴,一双纤纤玉手不断撩拨着琴弦,发出一阵阵美妙的声音。
这道美丽的身影,身着一袭雪白长裙,不惹尘埃,没有半点的瑕疵,脸上则是蒙着一块白色纱布,让其后的真实面目,若隐若现,神秘而神圣。
她低垂着眼眸,没有什么情绪波动,绝美的眸子中,却如同蕴藏了两个世界,气质卓越。
而在这位蒙面美女的身旁,则是正坐着一个俏丽女孩,女孩十八九岁的样子,此时正面带微笑的闭着眼,满脸的享受陶醉之意。
好像于她而言,最快乐的事情,也莫过于听到这般优美的琴音了。
终于,曲终。
蒙面女子双手安放在琴弦之上,平复了琴弦的持续颤动,万物都仿佛在此刻安静了下来,她那低垂着的眼眸,也是终于睁开。
这是一双很漂亮很漂亮的眼睛,犹若星辰
“曼姐,你的琴艺真是越来越好了,霜儿不知不觉的,都要听上瘾了呢”一旁的女孩也睁开眼,满脸痴醉和仰慕的望着常云曼。
“懂的人自然会懂,不懂的人,弹得再好又能如何”常云曼笑了笑,目光慵懒又洒脱,煞是脱俗。
“曼姐你又说这种话。”霜儿闻言,不由幽怨道:“真正能懂你的人,只有你的心上人,可这茫茫人海,找到你的心上人谈何容易啊咱们都找了这么多年了,半个影子都还看不到”
“他会出现的。”常云曼抬眼望向屋外,若有所思的说道:“我能感觉到,我的心上人,就在羊城。”
“就在羊城”霜儿一愣,顿时惊喜道:“那他会在你的演奏会上出现吗”
“不知道。”常云曼摇了摇头,随和笑道:“命运天注定,若是老天有情,自会让他出现,倘若老天爷他无意,或许,他永远都不会出现。”
霜儿皱着眉头挠了挠头,对常云曼这番玄之又玄的话似懂非懂。
摇了摇头,霜儿索性就不去揣摩常云曼的这番话了,美眸一转道:“对了曼姐,咱们已经身在羊城,但演奏会还得三天后才举行,这三天里,咱们要不要在羊城玩一玩呀”
常云曼看了霜儿一眼:“你又贪玩。”
“哎呀,我这那算是贪玩呀”
霜儿嬉笑道:“我这不是听说,前段时间轰动整个武林的天才秦风,就是生活在羊城嘛,嘿嘿,要不咱们去找他看一看,那个一人一剑举世无双的男人,究竟是何等风采”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