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毫不夸张的讲,你这本书已经算是少有的精品之作了。”
    刘富昌一脸兴奋的看向刘洪昌,说道:“在我看来,也就仅次于金梁温古这四人了。”
    当然了,这只是他如今的看法。
    实际上,后来随着他追读到百万字的时候,就觉得这书已经超越梁温,仅次于金古了。
    刘洪昌笑了笑,说道:“既然堂哥觉得可以,那咱们就去投稿吧”
    “好。”
    刘富昌点了点头,又问:“对了,你打算投哪家报纸啊”
    “东方日报或者星岛日报吧”刘洪昌回答。
    港岛的报纸在七十年代最为繁华,别看只是巴掌大的地方,却是有着七十家报纸。
    不过,随着竞争不断激烈,到了八十年代就只有四五十家了。
    这么多家报纸当中,明报、东方日报以及星岛日报这三家报纸的销量最高,每期都有十几万份的销量。
    其中,明报是金雍所创,长期以来一直刊登他的武侠小说,所以吸引了大量作者的投稿。
    刘洪昌之所以不投稿明报,最主要还是当下的明报并不缺少优秀的小说。
    如今倪狂就在明报的副刊连载科幻小说卫斯理,最高销量甚至达到了十五万份。
    而金梁温古四人当中的温锐桉,也在明报晚报上连载神州奇侠。
    他们两人的小说,质量与销量自然是极佳的。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刘洪昌的投稿能够通过,那么也一定不会被安排在重要的位置。
    毕竟,他才刚刚来到港岛,根本没人知道他是谁。
    反观另外两家报纸就不同了。
    虽然他们两家报纸也刊登小说,但却根本无法和金雍所在的明报相比。
    如此一来,刘洪昌的小说必然会被他们重视。
    除了这些原因以外,刘洪昌这也是再向钱看齐。
    据他所知,金雍那可是相当的抠门,给作者的稿费也并不算高。
    当初金雍专门为港岛著名女作家林雁尼和奕疏开专栏,让她们为明报撰稿。
    专栏很受欢迎,但是两人的稿费却是不多,林雁尼就让金雍加稿费。
    但是金雍却以“对方花钱大手大脚,给多少钱都会花完”为由,给拒绝了。
    奕疏也让金雍加稿费,并说自己很节约,不会乱花钱。
    而金雍却以“给你钱也不花,给你钱有什么用”为由,同样拒绝了。
    他的好友倪狂,也曾多次要求加稿费,也是同样被拒绝了。
    遇到个这样的老板,刘洪昌认为对方给的再多,也不会超过倪狂千字一百八十元的价格。
    反倒是在另外两家报纸,刘洪昌却是能够奇货可居。
    在这种的情况下,自然也能够要的上高价了。
    听了刘洪昌的话语,刘富昌先是一愣,但紧接着就明白了刘洪昌的深意。
    他也点了点头说道:“我也觉得这两家报纸合适,既然这样,那我们这就出发吧”
    两人说走就走,打了个招呼后,便带着稿子出了门。
    刘洪昌等了片刻,刘富昌便开着一辆凯迪拉克停在了路边。
    刘洪昌上了车,两人便朝着港岛柴湾而去。
    小港岛这边是日不落最早建设的区域,聚集了大量的富豪,所以比九龙还要繁华。
    刘富昌家里距离柴湾并不算远,仅仅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到了。
    由于他们距离东方日报比较近,所以就先去了东方日报。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