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苏庆华便去了公社那边报到。
    连着工作了一段时间,对工作的内容也慢慢的开始上手了。
    日子平淡的继续过着。
    虽说不能去城里,不过苏庆华觉得守着媳妇和孩子在乡下也能过得挺好。
    两口子都拿工资,一个月下来有不少钱。
    不说过得有多富裕,但是绝对不愁吃不愁喝。
    尤其是苏庆华休假的时候还能干干农活,挣点工分,日子肯定是能过的不错的。
    这天,苏庆华继续休假在家。
    要看着快入冬了,苏庆华想着趁着入冬之前,得去几趟山里打一些柴火回来。
    要不然等到了冬天,一旦下雪了,那进山可就不方便了。
    林薇道,“不行就别进山打柴火了,咱家有煤票,回头去县城去买些煤球回来,烧煤炉就是。”
    苏庆华却笑着道,“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去打些柴火回来烧,也不麻烦。
    能省着点就省着点,往后孩子们大了,还有花钱的地方呢。”
    苏庆华作为老父亲可愁的很。
    三个儿子呀
    都说三个小孩子吃穷老子,他不好好干,多挣点钱回来,等往后孩子们大了,这结婚娶媳妇盖房子,哪儿哪儿都是开销。
    现在趁着年轻多干,多挣,等孩子们长大了,才能多帮衬着些,
    林薇其实想告诉苏庆华,不用那么焦心,她手里有钱。
    不过她也没办法同苏庆华说自己随身商城的事,只能默默的算了。
    苏庆华拿着砍柴刀,再拿上了点绳索就去了山上一趟。
    不得不说,这男人的本事还是挺大的。
    上山一趟,不仅打了两捆柴火回来,手里还提着一只野兔。
    林薇惊喜道,“苏庆华,你又打到了一只野兔呀”
    苏庆华应了一声,“嗯运气不错,正好碰到了一只。”
    苏庆华说着,递给了林薇,自己先去把打回来的柴火放好,随后又同林薇道,“媳妇儿,这野兔,我处理一下,晚上你做给孩子们吃。”
    这只兔子挺肥的,看着能有五六斤重,可以烧一小锅呢。
    林薇点头,“好。
    有几天没开荤了,正好,你和孩子们都尝尝。”
    苏庆华说着,拎着兔子就去剥了皮,出了不少肉。
    怕林薇剁不动,又拿着刀给剁成小块才交给了林薇。
    “我再去山上一趟,砍点儿柴火回来,你在家准备晚饭吧,等下一趟回来,应该就可以直接吃饭了。”
    林薇点头,“行,你去忙吧。”
    林薇将剁好的兔肉清洗了一下。
    三个孩子看到林薇洗兔肉,激动的跑了过来。
    “娘,爹打回来的兔肉吗”
    “不然呢还能从哪儿来的”文網
    “太好啦,晚上可以吃兔肉了。”
    “是啊,好久没吃兔肉了,兔肉好香的。”
    孩子们在家,平时猪肉,鸡肉没少吃,就连牛肉,羊肉也能时不时吃到。
    但兔肉就不一样了,苏庆华不山上打野味,林薇也没办法借口弄出兔肉来给孩子们吃。
    今天这么大一只兔子,能烧出不少肉,倒是可以让孩子们好好的解解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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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