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妖王费先生要是不死,我都没有诞生被复制出来的机会啊,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人。
从某种意义上说,您是我诞生的恩人。
或者说,我们都继承了研究员费先生的生命,可是走了不同的道路。”
兰迪感到一阵的糊涂,看向可可,“他和巫妖王费先生算两个人么”
可可也拿不准,“按理巫妖王费先生选择了做坏人,这个费先生也不大可靠啊。
不过好像不能用他将来会做坏事判一个人的死刑啊。”
“对对对,女侠说得对极了,我还没有做过任何的坏事,我保证做一个好人。
你看,我从肚子里面杀死了烂泥怪,都向你们投降了。我愿意把藏在坑底的水晶献给你们,只是求能够活下去而已啊。”
“我们自己下去也能找到水晶。”
“你们要抽干这个水坑,再慢慢找,可是个大工程,没准儿要找好几个月。
要是走漏风声,被黑暗联邦官府知道了,还会把黑水晶要回去”
兰迪抽出重剑晃了晃,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别磨叽,赶紧把水晶拿出来再说,否则我现在就杀了你。”
费先生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可可比兰迪善良得多,“你交出水晶,我们不杀你。”
费先生点头哈腰,一头扎进了水坑里,一会儿,手里托着一块硕大的黑水晶钻了出来。
费先生巴巴地跑到可可跟前,却被防护罩挡住了。
防护罩是单向的,可可从里面伸出手来,接过了水晶,看向兰迪。
“这个费先生挺可怜的,一出世就四处跑,还躲在水坑里一年,我看咱们就放了他吧。”
“咱们抢了他的水晶,他一定怀恨在心”
“兰迪,你看你,两只眼睛都变成了暗金色,真的杀人夺宝的话,咱们不成了坏人”
兰迪忽然醒悟,看向可可的目光温柔如水,两只眼睛都洋溢着银色的善良和爱意,“对,就听你的。”
费先生可是科学家,脑袋不是白给的,“这块水晶不是我的,是我从实验室偷的。
我最近发现,水晶散发出的魔能水平有限,只能将我滋养到现在这个水平了,我已经两个多月没有进步了。
所以水晶现在对我没用了,拿在我手里只能给我带来灾祸,给你们正好。
这两个月,我还呆在水底,只是因为没地方可去。
我偷了水晶逃走,可是被黑暗联邦通缉的。我的相片现在还和十几个国家级要犯一起,挂在各个交通枢纽。
我这副相貌,走在黑暗大陆,一旦被人发现举报,官府可不像你们两个人这么讲理,一定会把我当成巫妖王余孽铲除的。
我鼓了好几次勇气,也不敢出去坐传送阵逃走,怕是没到传送阵,就被人认出来。
其实,我非常想回到故乡的。”
“你的故乡在哪儿”
“我可是大夏人,皖省桐城人,到黑暗大陆来念书进修,毕业后进了研究所。
你们没听到我刚才唱歌么黑暗大陆已经没有了我的容身之处,我想回家了。”
兰迪打量了下费先生,又钻了一遍水坑,身上的烂泥反而少了不少,身上幻化的还是研究所的西装。
“咦你可是科学家,有没有想以后去哪儿工作吃饭要不替我工作搞科研吧。”
“我是研究巫妖的顶级专家,您有意成为巫妖么我劝您慎重,当了巫妖就不能找女人了”
可可一把抓住兰迪腰间的软肉,也不管抓了一手的泥,狠狠拧了半圈。
“你要是为了长生不老,敢去当什么巫妖,我就打死你。”
额,兰迪表示,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我当个锤子巫妖。而且伊甸园里嘘,这个现在不要提,想都不要想。
看来这是个对兰迪没用的专家,兰迪立刻失去了兴趣。
可可倒是转了转眼珠,好像想起了什么,“你跟我们走吧,你刚才唱歌的水平很好啊,当不了科学家完全可以转行歌星。
我介绍你去奥斯曼的彭氏影业公司,保准把你包装成顶级歌星。”
这倒也是个饭辙,费先生欣然应允。否则自己一直研究的东西没用了,不就成了废物
现在自己已经不是灵魂状态,变成了人,总得吃饭啊。
当然最近两个月没吃饭,是因为作为纯灵之体,有水晶魔力滋养,是不用吃饭的。
现在水晶被抢走了,人家托关系给自己介绍了个吃饭的职业,这也算对得起自己了。
兰迪和可可,包括一身泥的小黑狗甚至宠物空间里的独角兽娜娜,其实都已经是纯灵体。
要是有足够的魔力滋养,也不用吃饭,天下的圣级们也一样。
不过黑水晶只有一块,要是靠吃灵药活着,成本未免太高。可可没事就造一口仙酒,其实倒是不用吃饭的。
不过,生而为人,吃饭不仅是补充能量的需求,它更是一种享受啊。
就像有些事情不只是为了繁衍,重要的是享受过程不是这是人类和动物的区别之一嘛。
海阳传送阵,百无聊赖的侯博秋和魏大宝两位法师,惊奇地看到三道白光闪过,可可领着两个泥人出现了。
嗯,这个泥人上身还干净,看出来是兰迪,另一个是谁啊
随即一只浑身是泥的玩意从宠物空间里冲了出来,从两位法师身边跑过去,直接跑进了他们俩的休息室。
看看洁白的法师袍上的泥点子,两位法师才想起来,那个奇怪的动物应该是可可的小狗宠物,怎么也混成这个样子
兰迪给两个法师的待遇是很好的,休息室里有洗浴装备。
小傻狗晋级之后已经聪明了许多,这里虽然是海边,海里太冷,它直接冲到了休息室的浴缸里,自己打开了水龙头。
本来兰迪手里有去白云居的回城券,那里洗澡是最舒服的。不过尹姑娘和洋子在
伯尔尼庄园那里有林黑儿,锡特卡那里有雾姐。
要是跑到魔市,大世界广场旁边出现两个泥人,其中一个还是著名的龙骑士,一定会成为新闻的。
半个小时后,两人衣装整洁地和可可一起,出现在了魔市大世界广场传送阵。
两个小时后,彭氏影业公司录音棚。
西装革履的费先生手持话筒,唱完了一曲一剪梅,赢得了暴风雨般的掌声。
在场的工作人员和旁边正在拍摄电影的艺人们一起鼓掌,恭喜奥斯曼旗下多了一个前途远大的歌手。
可可手机里存着张明敏版的一剪梅,刚才让费先生花了一个小时照着练习。
一首新歌,练一个小时一般是不够的,不过费先生好像和这首歌曲有缘,很快就学得非常好。
兰迪不懂可可怎么突然对歌唱艺术感兴趣了,以前她也没要求自己带他到剧院听歌啊。
可可狡黠地朝兰迪眨眨眼睛,“我不过是把一个在高魔位面,职业跑偏的人,引回到了他应该的职业而已。”
这种穿越者才会理解的事情,可可并不想跟兰迪说。
她就是遇到了偶尔为之,可没有张子怀那种利用穿越者身份干什么大事的想法。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