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遵命。老板。”
“辛苦你了,在米国,照顾好你自己。”
“就是口头感谢要是我能完成任务,有什么其他奖励不”李雪雪期待道。
“要不把我这个人给了你”林远又挑逗起李雪雪,因为他知道,李雪雪喜欢这样打情骂俏。
“切,我才不稀罕你呢。”
“不过,拍戏归拍戏,绯闻归绯闻,千万别动真情,这个时候动真情对你未来的发展可不好。”李雪雪忽然认真道。
一瞬,林远都怀疑李雪雪了。
“我记得,是谁说要我找女朋友来着”
“老板,你可别装糊涂,那是我说你演戏有个女朋友会更容易把握。后来我不也说了,这个你可以通过和前辈探讨取经。”
林远晓得,这个时候的自己,谈恋爱会让粉丝们失望。
野蛮生长的时代,就算恋爱,也得搞地下恋情。文網
“我知道了,那我就多和你取经吧,还方便。你回来顺便教我一下吻戏,我剧组马上要拍吻戏了呢。”
“又占我便宜。”李雪雪道。
“好了,你在那边多注意,有了桐花的签约消息,第一时间告诉我,我就先不跟你聊了。”
“先别挂,你要去联系下苏乐导演和袁韬了,今天专辑全面发售,你要去参加一下新闻发布会的,我在米国,时差没倒过来,都忘了。”
“哦,好的。”
2005年,桐花的确去了米国,她的小说是在近江文学城发表,虽然也是连载,但不属于日更那种。
桐花虽然在2005年创作小说的时候,没有很出名,却也有了版权意识,她的这本步步惊心没有和近江平台签约。
所有的版权依然牢牢在自己手中,
电视剧版权,电影版权,游戏版权,纸质图书版权,电纸书版权,有声书版权,这每一个版权都可以单独买卖。
桐花虽说不是新人,可她对版权的这些学问还没怎么研究透彻,她开价一百万,就把所有的版权一起给了林远。
2005年,演员的片酬,薪酬都还很低,至于小说的版权也多在几十万上百万这样的价格区间。
桐花怎么也想不到,就在明年,随着演员的片酬疯涨,小说的版权费也水涨船高了起来。
桐花这本步步惊心小说,纸质图书版权是2006年卖出,并出版的。
林远能够在这个时候截胡,拿下步步惊心,对于他布局老爸的娱乐公司,绝对大有助益。
李雪雪后面说起的起风了专辑今天全面开售的事情,他联系了袁韬和苏乐。
那边是安排了九点开始今天的专辑新闻发布会。
不过知道林远在剧组拍戏,苏乐就没通知他。
得知,林远有时间,苏乐就让林远马上赶了过去。
苏乐是华艺影视公司的,更确切的说,是冯晓刚导演手下的,她在冯晓刚的团队里,是副导演角色。
这几年,跟着冯裤子也是南征北战。
华艺音乐因为刚刚起步,一些拍摄资源都在和华艺影视共享,
所以苏乐通过拍摄林远的v认识了他,并且,26岁的苏乐,对林远还有说不出的一种情愫。
林远来到华艺音乐的时候,袁韬正在抽烟,眉头紧锁,苏乐似乎也有什么心事,但看到林远来,还是站起来,走到了林远面前。
“你来了啊。做。”
“苏姐,怎么看你们这么严肃,不是专辑还没发售吗”
“定了九点。临发布前,大家心里都很忐忑。怎么看你一点都不紧张”苏乐好奇。
“我啊,初生牛犊不怕虎吧。对了,洁伦的专辑,现在预售的数据到多少了”
今天已经是周董专辑预售的第三天了。
林远想知道,自己和他的差距有多少了。
袁韬所以抽烟,实际上一部分原因也在这里,他可是信心满满,斗志昂扬的要和周洁伦战斗的。
作为华艺音乐的掌门人,当初同意低分成制作这张专辑,袁韬也是想借由林远这张专辑,在华语音乐圈证道。
虽说是林远创作的歌曲,可作为合伙制作人,在其中几首歌上,袁韬的名字也出现在了制作人一栏。
林远的才华被肯定那是无疑,他袁韬也能沾沾光啊。
“第一天预售的成绩是10万零三千两百张,第二天是9万多张,今天的数据还没出来。”
“那就是我们已经落后差不多20万张了。”
林远说着,心中却大抵不这么认为,以周洁伦的号召力,这样的成绩说不上多么好。
怪不得,2005年这张专辑十一月的肖邦是他专辑近三年,最低的销售成绩。
“林远,我们原来保底的计划是50万张,冲击百万大关,可一开局,人家就20万张了,我们有点难搞了。”
“也不一定,毕竟我们的还没开始。”林远知道,周洁伦这张专辑主打歌是夜曲,然后发如雪比较惊艳,再者就是黑色毛衣,珊瑚海和一路向北传唱度高一些。
并不是每首歌都很能打。
“哟,听着林远你还挺有信心的,你觉得,我们的销售成绩最后会是多少”苏乐期待道。
周洁伦的十一月的肖邦,那是卖到下市,累积了270万的票房。
在本年度的票房也就是一百多万张。
“我觉得,能冲到一百万吧,看运气,说不定更高呢。”
“好的,有志气。”林远信心满满,倒是让袁韬和苏乐重燃了信心,
“不论林远和周洁伦在音乐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单纯从专辑的质量上来讲,我觉得林远的这张专辑确实略胜一筹。”
苏乐道:“论拍摄技巧,v制作,华艺还是很有发言权的。”
“对,所以我们没必要那么忧虑,虽然我的粉丝数量没有周董的强大,不过市场是块试金石,好酒不怕巷子深,好的东西会被发现并且得到认可的。”
“那走吧,媒体记者和你的粉丝们还等着我们呢。”
“走。”
说到粉丝,林远又是一阵惭愧。
林远的粉丝们叫做元宵,说来有意思的是,这个粉丝的初创者竟是江苏的两个妹子,90后,一个在魔都读大学,网名叫晴天。
一个还在常州读初名叫哈利路亚。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