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上东区,别墅内。
清晨,温暖的阳光缓缓移动,照射在凌乱的床上,曹归心有所感缓缓睁开眼睛。
“唔这女人,睡姿怎么这么狂野”曹归一头黑线,轻轻拿开架在自己腰上的腿。
身旁,贝丝趴在在床上,枕着曹归手臂,贝丝被她踢到了另一边。
“还趴着睡”曹归翻了翻白眼,原本胸就小,万一压没了怎么办
曹归轻轻将她转个身,但刚一上手,贝丝很快醒了过来。
“曹,怎么了”贝丝揉了揉眼睛,疑惑地问道。
“没事了。”
“哦啊”贝丝打了个哈欠,疑惑地问道:“你现在要回去吗”
“不急。”曹归耸耸肩:“格温去研究蜥蜴人的细胞了,不用急。”
“难怪你有时间来陪我。”贝斯翻了翻白眼吐槽道,而后,突然挺起身体,眼睛圆溜溜瞪起,似乎想到了什么,立刻起身开始穿衣服。
“怎么了”
“亲爱的,我昨天淘到了好东西。”贝丝微笑道,然后下床一阵翻找。
“什么东西”曹归疑惑问道,难道是新款式的丝袜
“呐呐呐,就是这个。”贝丝从一个礼盒中拿出了一个玉瓮玉制罐子,通体是略显黄色,温润柔和,有点像和田玉,看起来这玉的成色很好。
曹归对于没有研究,只能看出个大概,不过这东西摆明了就是古埃及的东西。
这个玉瓮的盖子,是一个狼首人身的玉制雕像。
“这是什么”曹归左看看右看看,这个罐子是一体的,无法打开,没有一丝缝隙,无法打开。
“玉制品啊。”贝丝笑道:
“我听说天朝人对玉很喜欢,你们的五千年文明史化贯穿了一切,从远古时期到现在,玉都是最高级的奢侈品,装饰品。”
“呃你说的很对。”曹归将她手中的玉瓮拿过来,重新看了一遍,确认这东西的来历:
“但这个东西不是古埃及的吗”
“都是玉啊。”贝丝看着曹归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两个地方的同一种东西不一样吗
曹归:“”
是玉没错,可这玉是古埃及的啊。
“”
“”
两人大眼瞪小眼,半晌不说话,空气莫名地有些尴尬。
“咳,没事。”曹归颠了颠手中的玉瓮:“虽然是古埃及,但也挺好看的。”
“呃亲爱的,你不喜欢”贝丝柳眉微蹙,感觉被骗了,不是曹归,而是卖她东西的那个人。
“这倒不是。”曹归摇了摇头,将她抱在怀里,一本正经的科普道:
“玉这种东西太复杂了,一般的人是分不出好坏的,天朝对于玉确实很喜欢,但一般情况下,很多都是假玉,所以我们很少主动买玉,一般都是从长辈手中传下来的玉。”
“原来是这样。”贝丝似懂非懂。
“这东西是从哪里来的”曹归下巴垫着她的肩膀,不停地巅着手中的玉瓮,虽然曹归门道,但这玉从感觉上来说,确实很好,很值得收藏。
“从一个探险家手中买下来的。”贝丝蹭了蹭曹归的脸,轻声说道。
“探险家”曹归眉头一皱,这种所谓的探险家,一般可以翻译成文物贩子,盗墓贼,抢劫犯。
敦煌有太多的东西被这些所谓的探险家盗走了,至今都没能找回家。
“是啊,一个打扮成西部牛仔样子的探险家。”贝丝食指点着自己的下巴,稍稍回忆:
“他浑身脏兮兮的,一身黄沙,身上还带着好几把左轮手枪,我当时和惠特妮唐人街游玩,撞到他了,看到东西不错,就买了下来。”
“一身黄沙西部牛仔还带着左轮手枪”曹归眉头微皱,莫名有些心中不安。
“嗯嗯,不过后面他好像被nypd抓走了。”贝丝点点头说道:
“他一个人就带了四把左轮手枪,直接被巡警缴械了,幸亏他是白人”
听到这里,曹归拿起电话打给了哈利:
“哈利,帮我查一下nypd昨天”
“上午十一点左右。”贝丝咬着曹归的耳朵,悄悄说道。
“上午十一点在唐人街抓的一个持枪白人,对对他一个人带了四把手枪好好。”
“曹,那个人有什么不对吗”贝丝疑惑问道,总感觉曹归的反应有些不对。
“这倒不是,我只是有点好奇,这东西是从哪里找到的。”
曹归应付了一句,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不能说贝丝给他买的礼物让他心里有些不安吧
不多时,手机上叮咚一声,哈利很快便将信息传了回来。
见状,贝丝连忙将脑袋凑了过去,她也很好奇,但很快,她的脸色骤然狂变,仿佛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曹归同样脸色凝重,那人确实是被nypd抓走,但贝丝买这个玉瓮花了十万美刀,在交钱后,nypd很快将他放了,顺便还让他办了持枪证。
等这个人从nypd中出来后,身上的十万美刀只剩下6万了,这人不知道怎么想的,对此并不在意,欢天喜地地拿着钱进了一个豪华酒店。
根据哈利传过来的消费记录,这人在酒店里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让人上了一遍,甚至还叫了3个韩式半永久。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死了
不仅他死了,就连那三个韩式半永久也死了,死状凄惨无比,全身干枯,形似骷髅,不仅如此,一身皮肤更是被人活活剥走。
那具尸体只剩下白森森,干硬无比的蛋白质纤维,说那是肉都没人信。
那三个韩式半永久和他差不多,都是全身水分流干,区别在于她们三人的皮肤还在,没有像那人一样被剥走。
nypd已经展开调查,这是在纽约最中心,最繁华的特朗那啥大厦,出了这么严重的事情,不能等闲视之。
根据警方的调查记录,他们在房间内找到了六枚点四五acp子弹的弹头,是那人的左轮手枪发射的子弹,这说明他曾经反抗过。
但问题是,子弹上没有任何的人类组织痕迹,而且,监控视频上也没有看到任何人进入他的房间。
看到这里,曹归和贝丝脸色凝重,很显然,他们手網
“曹,现在怎么办”贝丝有些担忧的问道。
曹归翻了翻手机,将一个带着身穿博士服,头戴博士帽的老人的照片放到她面前:“咱们去找他”
“那个死掉的人是一个退伍军人,曾受雇于这个博士出国,两天前他们一同回到纽约。”
“好咦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哈利发来的信息中有,看来他不仅找了nypd的数据库,还找了海关的数据库。”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