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布鲁克林。
布鲁克林区一开始只有6个荷兰移民小村庄建在东河边,并有小荷兰的称呼
这里有树之城,家之城和教堂之城等昵称,具有独特魅力。
比起对岸的世界之都曼哈顿来,这里有着浓厚的乡土气息,环境更适宜居住换成人话说就是穷死穷死穷的那种。
布鲁克林最开始是一群小农场,后来在曼哈顿港口的带动下逐渐成了一个城市。
这里是黑人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在美国,由于所谓的快乐教育,素质教育,这里的黑人受教育程度低,种族歧视严重。
不过别担心,这里的人就成率很高,拿把枪,掏把匕首就能展开零元购,上到七十岁老头,下到十五六岁孩子,都有自己的谋生手段。
可以说,就业率高到令人羡慕。
不过话虽如此,毕竟时代变了,明面上的工作还是有的,否则我堂堂大美帝留着这么一块牛皮藓,岂不是很难看
我不要面子了吗赶紧用粉底遮一遮。
一处马路边上,相对于其他地方,这里是一条还不错的商业街,有警察开着警车巡逻,治安可以保证。
某处角落里,淡淡的蓝光一闪而过,曹归脸色有些发白地扶着墙壁,额头上汗珠淋漓。
“该死这一次的空间门怎么那么让人难受”曹归抹了把脸上的汗,表情很是痛苦地说道。
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在空间门内,仿佛受到了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死角的挤压。
更令他难受的是,元素化失效了,霸气用不出,他在空间们内被挤压了足足一分钟,浑身酸痛,就跟29套全身按摩一样。
简直一言难尽
喘了两口,手中的空间宝石渐渐融入了掌心中,曹归没做什么,手掌元素化后将空间宝石温养在雷电中,以达到隐藏空间宝石的目的。
“难道无限宝石还有让元素化失效的能力”曹归回忆了一下刚才穿越空间门的感觉,但问题是,前两次穿越怎么没事
思索片刻,没找到原因的曹归只能无奈摇头,稍微整理自己的衣服后离开这个角落。
不得不说,这个角落实在是太臭了,各种各样的食品垃圾,卫生垃圾都有,绿头苍蝇呜嗡呜嗡的飞着,着实令人反胃。
曹归有些摇晃地离开这里,走到了外面的马路边上,这里街道还算宽阔,路上几辆稀疏的车辆来往。
“这里看起来像布鲁克林”曹归疑惑道,虽然街道上没有标志性的摇滚彩绘,也没有裤子脱到屁股下的黑人摇滚嘻哈。
但曹归看到了公交车,站点之间写的很清楚,所以曹归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看了看天色,现在应该是上午十来点左右,路边的行人比较少,只有一男一女一对小情侣在说着悄悄话。
男的是个身材单薄的白人,黑发,穿着灰白色带兜帽的卫衣,女的是个拉美裔,圆脸,一脑袋的泡面头,黑色与黄色杂合着,看起来不是很好看。
其他位置,还时不时有着几个穿着西装的上班族走过,看起来步履匆匆,今天应该是工作日,不然不会这么忙。
“嘿,等等,洛缤,你刚才说什么”瘦瘦的白人青年问道。
“我是说我们不能继续在你家里铺水管,因为你父亲还在家。”名为洛缤的泡面头女孩笑道:
“我们应该搬出来,休伊,你知道的,咱们发出的声音会让你的父亲很尴尬”
“呃他一直没有和我说过这件事。”名为休伊的白人青年有些尴尬。
“你想想,我们在你家里,只能咬着牙齿不出声,还要顶着比利乔尔的海报,感觉好奇怪”
曹归拿着瓶水,此时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听到不远处两人的话,心中有些哑然。
虽然不知道他们口中的铺水管是啥,但大概的意思曹归能猜得出来。
当初格温从家里搬出来的原因也是这个,家里空间狭窄,稍微发出点声音隔壁房间就能听到了。
主卧还好,其他卧室咳咳,不好说。
所以,为了不影响父母和自己的弟弟,格温果断搬来和曹归一起,也只有曹归有事离开的时候才会回家。
果然,这恋爱啊,还是看别人谈比较有意思。
曹归再次喝了口水,从路灯杆子上把自己撑起来,接下来就是要确定这是什么世界
嗖
就在这时,一阵风猛地掠过曹归身前,速度极其恐怖,堪比音速不,不是风
曹归瞳孔骤然一缩,他看到了,在见闻色的感知中,那是一个人
一个穿着紧身蓝色服的寸头黑人
他怎么跑得那么快
念头未消,只听哗啦一声,不远处,那对小情侣,那个名为洛缤的泡面头女孩已经变成一滩肉酱,各种骨骼,脏器散落一地。
“我停不下来该死的,我停不下来”
那个寸头黑人连连摆手,身上挎着一个橙红色小包,他浑身上下沾满了肉末血浆,而后转身再度爆发,消失在马路尽头。
整个过程非常的短,但那人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说。
“洛缤”
白人青年休伊缓缓低头,他的手里还握着自己女朋友的手,那双断手还在微微抽搐着。
“洛缤”
“洛缤”
“啊”
白人青年休伊崩溃的大叫,曹归的脸色渐渐阴沉下来,妈惹法克,刚才那个死黑鬼到底怎么回事
远处的警察发现了这一幕,立刻按动对讲机叫人,开始处理后续的事情。
曹归脸色阴沉的离开了,刚才那一幕他似乎有些印象,应该是某个美剧的情节应该叫黑袍纠察队的美剧吧。
具体的他不太清楚,当初自己的好哥们正在追剧,还邀请曹归一起。
由于自己朋友平时很不正经,曹归傻乎乎的答应了,以为是什么好看的,想看的剧,点了外卖一边看一边吃。
结果饭都吃不下了。
在自己哥们的一再邀请下,曹归忍着恶心,勉强看了下去,但最后看到星光吃海鲜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妈的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真后悔当初没看完”
曹归抓了抓头发,目光阴厉,心中怒火莫名膨胀,他突然有点迫不及待想弄死刚才那个死黑鬼。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