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赵元乐沉默无语的模样,陈墨颍笑出了声。
“开个玩笑。”
赵元乐也笑了:“这首诗我也不记得是谁写的了,只是无意间看到过,觉得挺好就记下来了。”
陈墨颍:“这首诗确实不错,跟我这名字也挺有缘分,以后要是再有人问起来,我就告诉他们出自这个典故。”
赵元乐点头:“那也行。”
陈墨颍有些好奇。
“你真的在养猪吗”
赵元乐点头:“是啊,养的还挺好的,这次准备再养几头呢。”
闻言,陈墨颍欲言又止。
他觉得赵元乐是个很有天分的人,就这样困在乡下养猪,当一辈子农女实在是太可惜了。
赵元乐看的出来陈墨颍那欲言又止的模样,稍微一想就知道他想说什么。
所以她拿着书直接开溜。
“再见,我看完了书就还回来。”
陈墨颍站在门口,一直瞧见赵元乐的背影不见,略有些羡慕:“小姑娘真有精神,跑的挺快。”
柜台边的男人小声反问
“少爷还有什么事吗,如果是查账本,可能还要等一会儿。”
陈墨颍缓缓摇头。
“没事了,来看看,你以后要是再看到她来借书,直接借给她就是了。”
男人弯腰点头,没有任何异议。
在里面整理东西的小门童走了出来,恭敬的叫了一声少爷。
陈墨颍朝他招了招手,小门童便又恭敬的走过去。
陈墨颍:“帮我把绝句录本找来。”
赵元乐说的诗他从未听闻,这倒是激起了他的好奇心,今天他就要好好找一找,看到底是出自何时,何人。
他觉得那人应该姓宋吧
他不知道,宋是另外一个世界中的某个朝代。
赵元乐抱着书走在街上。
刚才她习惯性背诗,差点就将朝代宋和作者的名字也一起说了出来。
所以啊,她觉得自己以后还是少装逼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露馅,而且维持人设真的很费力啊,还是这种过目不忘的高智商天才人设,更难了。
她走在街上,路过一家布庄,忽然想到了什么。
从布庄出来后,赵元乐手里又多抱了一匹青色暗花纹绸布。
这是她准备回去给于寡妇的谢礼。
她知道,如果给钱,于寡妇肯定不收,给东西就更容易收下。
布匹这东西也不怕放,如果于寡妇不想做衣服,缺钱时候还可以直接拿着布换钱。
赵元乐将布匹和书抱着回去后,唐思文看到五岳游记这本书就发问了。
“乐乐,这书不便宜吧,又是借的”
赵元乐:“是借的,但是不要钱,书店老板觉得我天才,免费借给我看的,我想什么时候还什么时候还。”
旁边的赵大成诶哟一声。
“还有这好事,怎么我之前就没遇到。”
唐思文追问:“真的吗”
赵元乐:“真的,总不可能是我偷的啊。”
唐思文便不再追问,而是从里屋拿了油纸出来,将这本书细心的弄了封皮,一边又叮嘱赵元乐:“人家好心,你要好生爱惜这书,到时候还给别人的时候要好好的,看的时候也仔细点,记住了吗”
赵元乐点头老实受教。
包完书,唐思文又开始对这一匹青色花纹绸布发出疑问。
“你这个布给谁买的”
赵元乐:“给于婶子的,我这次卖的精油,用的花都是她那里的。”
唐思文疑惑的看向了赵大成。
赵大成答道:“就是住村后面那个寡妇,原来在县里那个戏班子唱戏的。”
唐思文恍然,顿时,她的面色变得有些复杂。
她倒不是歧视寡妇,只是介意那于氏以前干的行当。
戏子属实不太上的台面,不靠劳动谋生,只靠笑脸迎人赚钱,逢人多给几个钱的打赏,便要像玩物一般转上几个圈扯着嗓子唱奉承话。
可唐思文想到这花都是这人给的,而赵元乐也是不在意的样子,便忍住了没有多说什么。
可忍了一会儿,唐思文忍不住了。
“乐乐啊,这精油做一次卖了就差不多了,以后还是少做。”
赵元乐:“放心吧,以后也没得做了,花都没有了。”
主要是不要钱的花没了,要是花钱买花,这精油就不赚钱了,她也不想做了。
没过一会儿,赵元喜和赵元兰也买了一堆东西回来了。
赵元兰笑得眉毛都要飞起来了。
她的手里提着许多糖和糕点蜜饯,反正县里卖的吃食,只要是她爱吃的她都买了。
一个银元就这么花了。
唐思文问赵元乐:“你还剩多少”
赵元乐:“一个银元买了两个洗澡盆,一个去买了零嘴,我这一匹布也花了不少钱,一个银元还剩些零钱。我想再拿一个银元买小猪崽,能买几只买几只,剩下一个的就存下来。”
唐思文:“你又要买小猪崽”
赵元乐点点头:“嗯,多买几只,养肥了卖钱,这个才是稳当赚钱的,卖精油算是意外之财。”
赵元兰目光落在那布上,忍不住道:“这个布料还多好呢,就是这个颜色不适合我们小妹娃穿。”
赵元乐闻言,没吭声。
唐思文的关注点在于小猪崽上。
她皱眉,语气忧愁:“乐乐啊,都满了十四了,有空还是把女红练一下,还有炒菜做饭做家务这些,种田的你可以不学,但是弄泡菜,做红豆腐,弄豆豉这些基本的还是要会。
我们不指望你喂猪赚钱,喂一头算了。”
赵元乐想说,她其实也不指望喂猪赚钱,她只单纯想喂猪长力气而已。
一旁的赵大成开口了。
“其实啊,我晓得一种新的品种猪,西洋那边来的,好像是恩格兰来的,名字叫啥约客下耳猪,是白的,听说长肉很快,生的崽崽多,就是不咋长肥肉,长瘦肉。”
赵元乐眼睛一亮。
哎哟哎哟,她的现代白猪,这就来了吗
她赶忙追问:“哪里有,怎么卖”
赵大成:“是我听医院一个医生说的,他一个亲戚从东珠弄来的种,养的感觉还可以,这次一胎下了十二个崽子。
他亲戚一家养不过来的了,想卖给其他人养,其他人都不想养,不敢养。”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