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七万多人看着舞台上那个微笑唱歌的少年,均不由自主地露出甜笑。
尤其是王子健的少女粉丝们,把自己代入歌词里的女主角色,王子健唱的“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仿佛就是王子健向自己表白一般,光是想想就激动不已。
导师席上的甄珠,眉头却微微蹙了起来。
这可是总决赛的舞台啊,其他选手都恨不能使尽浑身解数,有多高音就唱多高音,王子健为何只唱一首平平无奇的情歌
是的,甄珠认为喜欢你并不是一首多么优秀的歌曲,她觉得王子健是向市场妥协了,从上一轮的情人开始,曲风就有越来越口水的趋势。
此前谁伴我闯荡、灰色轨迹、真的爱你带给她的惊艳感,恐怕再也难寻了。
诚然,情人和喜欢你放在市面上,仍然不失为两首颇受欢迎的流行歌曲,但甄珠是真的把王子健当成香江乐坛未来希望看待的,对他的标准自然要比别人严格得多。
所以听到这首喜欢你,甄珠是感到有几分失望的。
甄珠扭头看向谭校长,想跟谭校长唠嗑一下,表达自己对王子健的失望之意。
却发现谭校长听喜欢你听的有滋有味,甚至不时摇头晃脑,应和歌曲。
甄珠一脸的诧异,难道是自己判断失误,喜欢你有自己听不出来的妙处
一时间,甄珠陷入对自己音乐鉴赏能力的自我怀疑中。
此时舞台上,王子健已经唱到整首歌的高潮部分。
“每晚夜里自我独行
随处荡,多冰冷
已往为了自我挣扎
从不知,她的痛苦
喜欢你
那双眼动人
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
那可爱面容
挽手说梦话
像昨天,你共我”
王子健的歌声投入的感情越来越深了,让人越发共情,越发感动。
现场即便不是王子健的歌迷,只是路人观众,也情不自禁地挥动着荧光棒亦或手臂,在歌声里徜徉。
原本坐在观众席的周惠敏,此时也站立起来了,随周围的观众一起挥动手臂。
只是她对高潮部分的歌词有些不解,比如“已往为了自我挣扎,从不知,她的痛苦”之类的歌词。
她似乎从未跟王子健倾述过自己有什么痛苦,这句歌词从何而来
不过她很快想起王子健说过“为赋新词强说愁”,也许是他脑补能力太强吧。
“shebedo
shebedo
shebedo
shebedooh
shebedo
shebedo
ohyove,ydarg
ivehungerforyourtouch。”
王子健最后唱的这段英文,意思是:我的爱,亲爱的,我渴望与你接触,出自undy人鬼情未了主题曲。
这段英文是原曲没有的,是家驹1991年演唱会现场演唱时加进去的,堪称神来之笔,有着画龙点睛般的作用。
虽然此世没有人鬼情未了这部电影,但听了王子健的这句英文歌词,无论是周惠敏还是现场观众,均感到非常的感人、浪漫。
在此世,因为华国空前强大,以华人为主题的国家多达五六十个,华人人口占据整个星球的一大半,所以英文在此世,只是小众语言。
因为强大,所以自信,英文歌词出现在喜欢你这首歌里,非但没有人会认为这是崇洋媚外,反而觉得这段英文歌词出现在曲尾,很有新鲜感、时尚感,恰到好处。
观众席上,七万观众依然沉浸在歌声里,如痴如醉地挥舞着手里的荧光棒。
直到舞台上的奏乐声越来越小,乃至最终消失,王子健彬彬有礼地向着周围观众鞠躬致谢,众人才反应过来。
“咦这就结束了”
“没听够啊,王子健的情歌也太好听了吧”
“又是一首可以单曲循环的情歌,比上一轮唱的情人还要耐听。”
“王子健的原创,真的首首都是金曲,从未让观众失望过。”
“确实如此,这首情歌太美了,尤其是歌曲中的电鼓间奏,真的很有感觉啊”
“最后那段英文歌有画龙点睛之妙,我好想听一遍啊”
“王子健,再唱一遍”
“再唱一遍”
现场观众听爽了,只是一首歌曲只有三四分钟时间,他们还未爽够,纷纷要求王子健再唱一遍。
他们甚至忘记了这是新秀歌唱大赛的总决赛现场,还以为这里举办的是王子健个人演唱会呢。
好在主持人叶伟权没有糊涂,上台就对王子健展开了一轮采访。
叶伟权:“多谢王子健选手为我们带来一首好听的原创歌曲,今晚是总决赛,请问王子健选手在舞台上唱喜欢你这首歌,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这话明显是在挖坑埋陷阱啊,不过前世作为经纪人的王子健,对叶伟权的套路早已见怪不怪。
他轻松的瞎编道:“没有特别的意义,这首歌就是我两年前前看了一场电影有感而发写的。”
叶伟权有些诧异,王子健的回答明显很老道啊,一点都不像十朝爆红就什么都敢说。
接下来他不信邪,又接连问了好几个问题为难王子健,可所有采访陷阱都被王子健轻易避过,一手太极功夫玩的比一些出道十几二十年的老牌明星还溜,叶伟权只得无功而返。
叶伟权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问题,只得宣布打分:“很好,感谢王子健带来的精彩表演,下面有请五百位乐评人、媒体人为王子健的舞台打分,一二三,开始”
节目组公平起见,为免导师点评会影响到专业评审的打分,所以总决赛的导师点评环节被取消了,直接进入打分环节。
五百位媒体人、乐评人每人手里都有一部电子打分器,只要在三十秒内点击开始键,输入分数,最后点击确认,就可以成功为选手打分。
后台收到专业评审的打分分数后,电脑自动计算出总分分数,得出选手的打分结果。
叶伟权宣布开始投票后,五百位专业评审纷纷将自己心里早就打好的分数输入到电子打分器内。
约莫一分钟后,叶伟权从工作人员手里接到打分结果,确认一遍后,当即大声宣布:“王子健的第一轮得分,4380分,暂时排名第三,恭喜王子健,继续加油”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