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夜无梦,神清气爽。
又过了香甜的一晚。
男人离不开女人,小伙子更是如此。
身边有一个温柔体贴的女人,真好。
马小飞伸手一摸,被窝里的夏春燕,果然不在了。
昨晚,夏春燕被他折腾坏了,早上依然准时起床。
马小飞也知道,夏春燕没有睡懒觉的习惯,生活自律的很。
起床后,马小飞循着香味,钻进了厨房,揭开锅盖一瞧,没想到,居然炖了老母鸡。
这时候,夏春燕端着洗脸盆进来了,笑盈盈的:“饿了吧,去刷牙洗脸。”
马小飞耸耸鼻子:“燕姐,这一大清早的,也有鸡吃啊。”
夏春燕抿嘴一笑:“我妈炖的,她说你太瘦了,让我以后给你多做好吃的,补补身体。”
等马小飞洗漱后,夏春燕将饭菜端上桌,马小飞在院中望一眼,问道:“阿姨呢”
夏春燕道:“我妈吃过饭了,今天三叔家里插秧,她去帮忙了。”
吃过早饭,开始帮夏春燕收拾行李,马小飞才知道,夏雨兰昨晚还杀了两只母鸡,三只麻鸭,让夏春燕带城里去。
昨晚,听夏春燕讲,马小飞要去城里报社做记者,她自己也要在城里买门面房做批发生意,夏雨兰也就放心了。
在龙安镇生活20多年了,夏雨兰深知人言可畏。
在别人眼里,她们母女二人是一对俏寡妇,克死了三个男人。
夏雨兰当年怀着夏春燕,挺着肚子嫁人,更是被人议论过好些年。
上午10点过,一辆面包车驶入锦阳城市中心的解放街,在建行家属院,卸下了一大堆行李。
夏春燕在楼下守着行李,马小飞吭哧吭哧爬楼五六次,才搬完所有行李。
进屋后,夏春燕将两只宰杀好的老母鸡,还有两只水泡麻鸭,塞进冰箱冷冻室,还有一只鸭,放不下了。
夏春燕道:“冰箱小了点儿,这只麻鸭,中午烧魔芋吧。”
马小飞笑道:“有冰箱就不错了,我敢打赌,锦阳城里,现在十户人家,顶多三户家里有冰箱。”
当初两人挑中这套房子,就是家电齐全,除了没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燃气杜和抽油烟机什么的,全都有。
房东是银行中层干部,今年春节后刚搬了新家,单位集资,委托开发商建房,在锦阳首个商品房小区锦阳花园,住进了一套140平的大房子。
收拾好行李,两人坐下来休息,马小飞倒下来,枕在夏春燕大腿上,摆出一个舒服的姿势躺着。
夏春燕摩挲着马小飞的脸,道:“批发市场国庆节才能开业,这样闲下来,我都有些不适应。”
马小飞道:“你以前每天从早忙到晚,现在空闲了,正好轻松一下嘛,咱们现在又不缺钱。”
夏春燕抿嘴一笑:“嗯,那我多给你做好吃的,你啥时候去报社上班”
马小飞道:“过几天应该就会通知了,等过了端午节,我再正式上班,这几天趁着有闲,我正好复习一下,准备7月份的自考。”
休息一阵,马小飞翻身起来,夏春燕在他脸上亲一口:“那你好好复习吧,我买菜去了。”
马小飞去书柜翻出一本古代汉语,手里拿只铅笔,开始在书页上勾画知识点。
他报考的是汉语言文学专科,还剩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两门课,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备考,问题不大。
记忆中,考点设在安河县一小,两名监考老师,其中一位还是龙安镇镇长助理孙天明的老婆。
到时候,马小飞带着书本进考场,悄悄翻看都没问题,反正考过60分就够了。
拿到专科文凭,也是马小飞必须完成的任务,不然没资格申办记者证。
下午,马小飞陪着夏春燕,去火车站批发市场交了商铺首付款,又去银行办了按揭贷款手续。
夏春燕首付款,还剩不到42万,又去工行存了4万。
马小飞还有5000多块现金,抽出3000块给夏春燕,让她留作生活费。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马小飞专心复习,备战自考。
夏春燕每天除了买菜做饭,给马小飞端茶递水,帮他织毛衣,也会看看马小飞推荐的书报杂志。
两人像一对小夫妻一样,日子过得闲适而恬静。
马小飞也开始有所节制,每晚只温存一次,早睡早起,每天早晚,还带着夏春燕去跑步锻炼身体。
5月30日上午,文光煜正式通知,周末版的记者招聘已经确定,6月4日下午开个见面会,6月5日正式上班,准备6月10日和11日出刊的第一周报纸。
锦阳日报周末版,取了一个挺土气的名字,名叫星期天,倒是简单直白,容易让读者记住。
晚上,马小飞带上夏春燕,再次请文光煜吃饭。
见面后,第一时间介绍了夏春燕。
夏春燕肤白貌美,亭亭玉立的俏模样,这一身穿着打扮,像是一个家境不错的在校大学生。
“你们这叫才子配佳人,天生一对啊,小飞高大帅气,又很有才华”
文光煜嘴里滔滔不绝,狠夸了马小飞一通。
马小飞明白,文光煜这是想为他打助功呢,感觉挺好玩的。
夏春燕主动敬酒,问道:“文老师,小飞他有机会调到报社工作吗”
文光煜不便打击,便道:“调动工作关系,确实比较难,不过,将来也不是没机会。
一看他工作表现,二来,就看能不能投领导所好了。
另外,你们如果有比较硬的关系,就会容易的多”
这些话,夏春燕一字一句,都牢牢记了下来。
才几天没见,文光煜感觉,今晚的马小飞,整个人有了明显变化。
这一身新衣服,不会低于1000块钱。谈吐之间,马小飞也是神采奕奕,充满了自信。
在文光煜眼里,马小飞找了一个漂亮又有钱的女朋友。
马小飞没有主动介绍女朋友的背景,文光煜自然不会打听。
这几天,马小飞就等着文光煜的通知,有了记者这个身份,他在锦阳城的社交活动,就可以正式开展了。
做记者,就得跟三教九流打交道,积累各种人脉。
这个年代,记者也是挺受人尊重的职业,要找人办点什么事,都比普通人便利的多。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