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知道珍珠的价格,这下小花没有声音了,哪怕热得都快打蔫了,两片绿叶手一个劲地朝着自己扇风,也不说希宁不好了。
约翰看到后,将小花放在比较湿润的沙地上,木桶挪到小花跟前挡住阳光,等着希宁。
希宁前前后后下去三次,越找越趁手,最多一次抓回来八只珍珠贝。掏出珍珠后,又将珍珠贝扔了回去。
珍珠贝其实也挺乐意有人把它们珍珠给取走,这些珍珠时间久了,就会咯得肉难受,而且人类看到它们张开口里有珍珠,就会把它们砸了取走珍珠,现在珍珠没了,但海草只要珍珠不要命,取珍珠时尽量温和。
约翰拿着一小包珍珠,大约有五十粒之多,这可是一大笔的财富呀。看着希宁软塌塌地躺在木桶里,担心地问:“是不是累了”
“嗯”希宁就回答了一个字,就把约翰给心疼坏了,花了五个铜币请了马车,还叫马夫慢点走,尽量不要颠簸。
这可是约翰第一次花钱雇马车,以前哪怕路再远,也是搭车或者走回学院的。
马车一路开到学院门口,天色已经黑了。约翰付了六个铜币,五个当车费,一个当小费。
马车夫手捏了捏黑色的高帽子,行礼感谢后,驾着马车离开了。
回到房间,小心将希宁倒在鱼缸里,约翰去看珍珠。
珍珠大大小小,颜色各不同,需要分类。等分好类以后,约翰随便吃了点东西,就躺下睡了。
小花轻轻用叶子敲了敲鱼缸,但没有发出声音。它的力气太小了
“希宁,希宁”它也只好轻声呼唤。
希宁转过头:“想要道歉或者感谢,明天”
声音在水里会因为阻力而变轻,但小花还是听得到的。
说完转过头,闭上眼睛继续睡。
虽然她身体没有疼痛感,可今天干了那么多活,感觉精力用去很多,她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小花确实很感激,那么多的珍珠可以让主人付学费了。主人就不用带着它去接活,然后蹲在仆人小工休息的地方等工钱,还经常要被克扣压榨。
应该给她一个大玻璃鱼缸,那么多珍珠,买十个都够了
小花觉得相比起来,自己太没用了,狠狠地抽了自己二个耳光。但软绵绵地打中了自己头部的二个花瓣而已。
废物呀,哪怕打自己也不会打伤
第二天,约翰请假。请假原因,去干活凑学费。
学校哪怕再有钱,也是要收学费的。对于需要勤工俭学的学生,会网开一面。毕竟这些子弟学习不容易,而且指不定会有大召唤师出现。冤家宜解不宜结,反正缺课是他们自己的事情,还是当个好人,温和对待,行个方便。??
约翰按照希宁吩咐的,将最次的三十多粒米粒一般的小珍珠先出手。
这些珍珠一般是点缀大珍珠、或者做珍珠串之类用的。如果是非常有钱的人,就打磨成粉服用。珍珠粉也是一味药,价格昂贵。
就这些小珍珠,十粒一个金币,太次的算收购的量大赠送。
拿着三个金币,约翰真是百感交集他这辈子大部分时间拿到的都是铜币,而短短几天时间,金币经常能摸到,简直是质的飞越。
希宁在约翰放珍珠的袋子里掏出一粒成色稍微好点的:“老板,看看这个值多少”
看到犹如小拇指指甲盖大小的珍珠,珠宝店的老板拿起放大镜照了照:“这个嘛,一般般,一个金币。”
“卖了”希宁很是爽快地说。
拿到一枚金币后,希宁又掏出一粒更大更圆的珍珠,而且还是紫色的。
老板的眼睛放大了:“你到底还有多少好货,一起拿出来吧。”
笨蛋才一起拿出来,如果先把好的拿出来,那些小珍珠就不值钱了。就是从最差开始,一点点挤牙膏般拿出来。
希宁带着无奈:“没了,就剩下这一粒了。以后想有,也未必能有。”
“没有了呀”老板带着惋惜,一手拿起珍珠,一手拿起放大镜照了老半天:“这里很漂亮,也很圆。我这里做生意不会骗人,给你二个金币。”
希宁立即根须将珍珠抢了回来:“嘿嘿,就是估个价,这枚珍珠我还想要呢。”
老板瞪着眼睛:“你一根海草要什么珍珠”
转而对着一直没吭声的约翰说:“那就三个金币,这是最高价了。王后喜欢珍珠,这粒珍珠不算大,但紫色珍珠罕见,色泽圆润、紫色醇厚,如果做成项链,她一定很喜欢。如果你不信,可以问问其他人,愿不愿意出三个金币。而且你是召唤师,骗谁都不敢骗召唤师”
希宁斜着眼,意味深长地重复了一遍:“你是召唤师,骗谁都不敢骗召唤师”
召唤师、魔法师、炼金师、土匪一般的雇佣兵,都是不能惹的。
万一召唤师得知受骗上当,上门算账,召唤出契约兽,那死起来要有多惨就有多惨。而且还比较难查,大部分都是以亡者碰到凶兽或者无主魔兽结案。
他不就是召唤师约翰不知不觉腰杆挺直了。
将紫珍珠卖了,钱袋里的7个金币叮咚作响,放在衣襟里面都感觉沉甸甸的。
回到学院,先一个金币把学费给付了,又拿出平时积攒的铜币定了这个学期的加餐。
学费里包括每天餐费,但多付一个银币,当月就能吃得好很多,有牛排、有烤制的水果派,还能去加餐专用的小餐厅吃饭。那里都是贵族和有钱人的子女
看着约翰拎着个装海草的水桶,学院收费的人还是试探地问:“要不要换宿舍”
想到被扒掉的窗口那里,放着特大号的鱼缸,约翰回答:“不用,那里挺好的。”
一片墓地哪里好了
也见多识广了,每个学年都会出现一二个极品、几个口味重的学生。人家喜欢住在墓地旁边,就住着呗。
剩下点时间,约翰定的砖块水泥来了,他将扒掉的墙修缮了一下。好看多了,不象狗啃的那样。
晚上坐在油灯钱,约翰将剩下的二十多粒最好的珍珠、以及装着金币的钱袋塞进了枕头下。感激地看了眼玻璃缸里躺平的海草,放下床前的挡布,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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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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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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