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清将手搭上程旭的肩膀,使劲晃了两下说道:
“好啊你个小橙子,现在当上霸道总裁了是吧”
程旭故意露出一副惬意的表情说:
“别瞎说,我可不是什么霸道总裁,我只是个平平无奇的霸道董事长罢了,还有,你按的挺舒服的,再使点劲。”
李梦清气地直接给程旭的背上来了几拳。
“很好,就是这个力度,捶背也相当专业,这次的工作服采购资金再给你加一万。”
一旁的柜姐,听着两个人的对话也有些一头雾水的,这要是把程旭的年龄再调大二十岁,她说不定还能听懂。
“这两个年轻人,是在玩角色扮演吗”
她的心中虽然闪过了无数种想法,不过良好的专业素养还是让她一直保持微笑,恭候在一旁。
当然了,从程旭身上的衣服也看得出来,两个人肯定是有这个消费能力的。
李梦清撅起嘴回应道:
“哪有你这样花工作服采购资金的,你这不妥妥的属于是假公济私嘛。”
“有吗你身为我的助理,平时不得穿的好看点嘛,你身上的穿着打扮那不都体现着我们公司的实力,所以,花钱给你买衣服,也是属于公司正常消耗的一种。”
程旭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她想了想,好像确实是这个理,这也是很多老板的车都要买豪华车型的原因。
谈生意时候,第一次见面,能够作出最直观判断的,那可不就是衣服鞋子、手表、车之类的东西嘛。
“那好吧,不过适当的买两件就够了,我一个当助理的,也没谁天天看我,倒是你,得多买几套衣服。”
“也行,一会你去帮我挑一挑。”
“对了,你试试这件,这件好看。”
李梦清看着程旭手上拿着的黑白色的连衣裙,怎么看怎么感觉像女仆装,她脸上露出一副疑惑的神情问道:
“你确定这衣服是我出席正式场合可以穿的”
“嗯倒也不是非要在正式场合,你什么时候都可以穿嘛。”
程旭的脸上带着些许尴尬,不过好在李梦清没有继续说什么,只是浅浅笑了一下,便去试衣间了。
两个人在女装店足足逛了一个多小时,钱当然也是没少花。
随后又到男装店,给程旭买了两套正装,一套休闲装。
“我们这个花钱速度,是不是有点太快了”
李梦清看着手上提着大包小包的程旭,有些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们这两个小时,光在买衣服上面,就已经足足花了得有十万了。
程旭则是撇了撇嘴说道:
“快吗还好吧,我算算在我们逛街的这段时间内,我们的处理厂差不多已经挣了四十万了,看来我们的消费速度还得加强啊”
李梦清:
听见程旭的解释,李梦清直接楞在了原地,她知道程旭现在是大老板了,一年能挣好多钱,但还是低估了他的挣钱速度。
如果和你说,公司一年能够挣多少个亿,你可能心里没有这个概念,只是单纯的觉得挣的钱很多。
但当你知道,这家公司在工作时间,每分钟都能够挣三千多,相当于你一个月工资的时候,你或许才能直观地感受到这恐怖的赚钱速度。
“好了,知道你是大土豪了,下次出门遇上事了就报你名字。”
李梦清也反应了过来,她眼里带着温和的笑看着程旭,心想他还是自己熟悉的那个小橙子就够了。
购物结束,几人也去逛了逛深市几个有名的游玩点,叶忠远倒是对游玩这种事情,提不起太多兴趣,只是看着这几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也忍不住跟着开心了起来。
返回公司后,这次的合作消息虽然没有正式公布,但也随着人员的交流慢慢地传了下去。
公司里面的大多数员工,知道了这件事情后,都是相当认可的。
毕竟对于普通员工来说,大多数人都是想求稳,也没想着挣什么大钱。
能够和比亚迪这种巨头公司合作,明显就更加的稳妥一些,同时有了大平台做保障,他们的待遇自然也是有保证的。
他们公司研发的这块新电池所带来的影响,并没有就此结束,反而是刚刚开始。
当与之合作的公司的数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的时候,消息也逐渐传了出来,让很多普罗大众也都了解到了这件事情。
随后,这项新产品就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就连微博上都出现了他们公司的热搜。
这倒不是启点公司他们自己花钱去买的,而是因为当今的时代,电动汽车这方面的热度确实是足够高。
并且研发出来新一代的,具有统治级别能力的汽车动力电池,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件事情,这是能够切实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的。
很多人戏称,在底下留言评论最多的人,并不是那些想买车还没买车的人,而是那些已经买了电动汽车的人。
“估计这次的电动车的续航能力能够达到一千公里以上,我看谁还敢嘲笑我的电动车。”
“我感觉这电池一出,汽油车的销量也会受到打击啊”
“不是,这汉城的启点新能源公司到底是何方神圣,之前都没听说过呢”
“身为一个湖省人我想说,启点公司的确是高科技公司,不对,应该能叫黑科技公司,他们能够分解利用一次性废电池你敢信”
“楼上的省省吧,你的电动车又还没有用上新电池技术,再说了,你知道这新电池技术要多少钱吗”
“我就不理解了,你买电动车多花的这些钱拿来加油,都不知道能跑多少年了,所以到底是哪个省钱”
“不管怎么说,续航能力再强,这东西在我们北方还是用不了,气温一低那就跟报废了似的。”
“电动车这二手保值率,你们还敢买开个一两年就亏的妈都不认识了。”
启点公司的出名,或许对他们自己来说,意义并不算非常大,因为他们现在的产品销售,主要还是针对于电动车企业。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