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有大贵出行,还真是让先生一点不后悔。
出门以前大贵没有准备什么吃的,人家大贵说了,难得出门,要一路吃到京都
要领略地方美食,不然她的厨艺如何进步。
先生光听到这么一个口号,就觉得必须支持,为此还特意摸了摸身上的荷包,银子带的还是尽够的。
常乐也很支持大贵的事业,频频点头。
周澜:“只要不耽误去京城怎么都成的。若是咱们回程的时候在慢慢领略更好。”
大贵:“为什么。”
周澜脸色通红:“因为你家大奶奶嘴刁,同你一块领略美食,能帮你多提点意见。”
有好事不愿意落下媳妇,遇到好吃的,更愿意同自家娘子分享。而且却是着急见媳妇,不想半路上耽误功夫。
想媳妇不说想媳妇,说的这么含蓄做什么。
先生闭目养神,小夫妻感情好点,他这个当先生的也省心。
常乐立刻就跟着说了:“同我姐姐一起吃,才有意思。就听我姐夫的。”
大贵:“好吧,不过该吃饭还是要吃饭的,大奶奶让我伺候大爷,小舅爷,先生的饮食,这个就得听我的。”
只要不耽误行程,那就没有意见的。周澜对于大贵管家的安排没有意见。
所以休息的时候,先生就看着大贵拿着菜篮子到处乱逛的,酒楼里面用饭,都是地方特色的食物,银钱是没有花多少,可就是吃的受罪。
先生都吐槽了:“这些特色也未见得人人都能吃的消。”
常乐蔫哒哒的,很是不能理解:“并不觉得美味,为什么还能成为当地的特色呢。”
周澜:“可能大家的口味不一样,咱们欣赏不来,还有可能是特产不一样,还没有找到正确的烹调方式。”
大贵:“大爷说得对,这些东西若是让我来做,肯定不会是这个味道的。”
常乐:“可惜在路上。”
大贵笑眯眯的:“不可惜。”
然后随风,顺风就端上来一大盘子羊蹄子。
大贵:“咱们这边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肉也就那么几样,这是我在马车上用泥炉卤出来的羊蹄子,先生大爷,小舅爷,你们尝尝看。”
至少没有闻到膻腥味。先生带着两个弟子谨慎的看着一盘子羊蹄子。
大贵很有自信的推销:“很不错的。”
大奶奶信任自己,才让自己照顾先生,大爷,小舅爷的饮食起居,看着小舅爷吃不好,大贵可费心了。
常乐最给面子,主要是相信大贵的手艺,就是吃法有点豪放,不符合姜家小郎君的风姿。
大贵还是知道小郎君那点介意的,拿出来两片裁剪合适的荷叶,请小舅爷隔着荷叶在抓着羊蹄啃。
常乐至少满意了,先生也点点头,吃东西吗,不能太不讲究。
然后呢,然后羊蹄子到嘴里,就顾不上这些荷叶了。因为羊蹄软烂入味,鲜香无比。
尤其是同方才,在酒楼上吃过的羊肉比起来,啃骨头简直是太爽了。
先生都忍不住感叹:“难道这羊肉最美味,最鲜香的在骨头上。”
常乐比较有心得:“不在蹄子上。”
周澜要服侍先生,看着小舅子,其实最没有吃好,这时候什么都不顾了,埋头苦吃。
大贵:“自然还是在肉上的,不过是他们把肉处理的不够仔细,膻腥味没有除掉。”
常乐:“大贵,我们相信你的手艺,你就是让我们再吃一次这里的羊肉,我们也愿意试试的。”
大贵笑嘻嘻的:“就知道小舅爷最信任大贵了,”
然后:“所以我在这里挑了一只羊,这里的羊还是很鲜嫩的。作为原材料,真的不错。”
常乐小胳膊一挥:“买。”就冲着羊蹄子也得支持,一只才四只蹄子,是不是少了点。
大贵不动了,眼巴巴的看着常乐小舅爷。
周澜这才抬头看向大贵:“银钱不够了么。”
大贵摇头:“大吉不许奴婢买。这蹄子都是奴婢同酒楼那边花两文钱弄来的。”
先生:“味道这么好,如此便宜。”震惊了。
大贵:“他们不会烹饪。嫌弃羊蹄子做起来太麻烦了。”
跟着看向周澜:“买羊蹄子价钱便宜,大吉不说什么,可买羊的话,大吉嫌弃奴婢预算开支太多了。”
一路吃过来,开销确实有点多。不过大伙都跟着吃了,这个不能怪大贵一个人的。
周澜终于知道私房是怎么用的了。
结果就看到先生递给大贵一块银子:“大吉说得对,不过先生私下给你贴补一下。可,这羊可怎么带在路上。”
大贵高高兴兴的:“可以拴在马车后面,或者同奴婢一起坐后面的马车。也用不了多久的,或许没等到京都,奴婢就把它做成吃的了。”
先生心说,一头羊能跑的过马车吗,想想就知道很不方便的,而且既然买了,那就吃了呗,多方便的携带方式。委婉的同大贵说道:“怕是不好携带。”
那就是要吃。周澜懂了,常乐也懂了,可惜大贵除了一身手艺,脑子不是那么好使,就同大利一样,光发展特长了。
大贵跟着先生的思路,开始愁得慌,不过决心还是恨坚定的:“先生你放心,我不会让羊拖累了咱们行程的。”
先生摇头,没见过这么不开窍的:“孺子不可教也。”
大贵眼巴巴的看着先生,怎么就不可教了。
先生摇摇头:“好了,你的羊,还不快去买。”反正手里有羊,什么时候撺掇大贵吃都是一样的。
大贵从来不多想:“好嘞,奴婢谢谢先生,奴婢这就去。”
剩下师徒三人,荷叶都不用了,抓着羊蹄子啃。对着羊蹄子,先生认为,君子之风就该狂放不羁。
先生还能喝上两口果酒,烈酒那是不用指着了,女弟子管的太宽,根本就不给配备。
常乐:“不知道大贵要怎么收拾这只羊,难道换了地方,羊就不一样了。”
周澜:“每个地方的物产都是不一样的,或许这里的青草养出来的羊不一样。”
常乐:“可才过了半日的路程,难道这地上的草就不一样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