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威斯敏斯特,一栋豪华庄园内。
爱芙丽格罗夫纳年轻的伯爵之女,正在盛装打扮。
一头银发的慈祥女管家带着两个侍女,在一旁服侍。
“我们美丽的小姐,今天是要穿凤尾裙呢,还是月华裙呢其实那件在萨维尔街订做的白色束腰蕾丝长裙也很漂亮”
爱芙丽微微皱眉。
“但去观看月度演武这种重要场合,还是应该要穿汉服的。”
女管家叹了一口气。
“说的也是,否则就算明人不说什么,大少爷知道了也会不高兴的。听说最近因为明国锦衣卫所爆炸的事情,明人雷霆大怒。原本态度温和的明国官吏,也强势的要求对所有贵族进行严查,是得小心谨慎一些。”
作为伯爵府的管家,她自然也有这方面的敏感性。
尤其是大少爷每次写信回来,都会反复叮嘱,务必要尽量融入明人的文化中。
其实这件事,爱芙丽也勉强能理解。
听说明国的锦衣卫所被整个炸得灰飞烟灭,地面只剩一个焦黑大坑。但四周的地面和建筑物,却没有受损。
爆炸威力如此巨大而神奇,只能是某种禁忌的顶级超凡物品
而这种东西,平民肯定是没有机会弄到的。只能是贵族的路子。
虽然爱芙丽几乎没见过什么所谓的超凡者那几乎都存在于小时候听妈妈讲的睡前故事里。
据说,几百年前格罗夫纳家族的第一代族长,就是一位超凡者。所以才能以农夫之身参军,创下赫赫战功,最后成为一名有自己封地的领主。
“这么说的话,我们家族其实也算有沉睡的超凡血脉吧”
爱芙丽小声心想。
最终,她换上了一条月华裙。
这种裙子是多皱褶和多色拼接而成,色彩艳丽,用料繁多,耗工费时。属于真正的奢靡之物。
一条的价格,就相当于普通的工厂工人五年工资
以格罗夫纳家族的财富,自然是毛毛雨。
当爱芙丽穿戴梳妆好之后,一身燕尾服的格罗夫纳伯爵出现在门口。
“哦,我亲爱的女儿,伦敦城最美丽的小公主。我们可以出发了吗”
伯爵爽朗大笑,湖蓝色的眼眸里满是笑意和宠溺。
他是个性格温和的老好人,醉心于绘画、诗歌、小提琴演奏等各种文化艺术,也因此对格罗夫纳家族疏于管理。
幸好爱芙丽自小聪慧,从十三岁起就协助父亲处理家族的各种产业。再加上她哥哥也争气,竟然考上了明国在利物浦创办的高级海军学院
听说,还很得赏识。
这在整个英吉利贵族圈子里,都是能够吹嘘许多年的事儿。更重要的是,这给格罗夫纳家族增加了一道稳固的护身符。
靠着兄妹俩齐心协力,才把这个庞大的家族从下坡路上给硬拉了回来
所以看着父亲这么“不懂事”地穿了燕尾服,爱芙丽不满地皱起眉头。
“爸爸怎么穿着燕尾服”
格罗夫纳伯爵一愣,回答道。
“我刚拉完小提琴,噢,那美妙的琴声真让人陶醉啊。爱芙丽,真不是爸爸自吹自擂,绝对不比明人乐师用古筝演奏的乐器差”
爱芙丽无奈地扶额。
“爸爸,我的意思是说,最近比较敏感,咱们去北郊大营观看月度演武。最好都穿汉服。”
啊
“为什么敏感”
单纯的格罗夫纳伯爵不明所以。
爱芙丽不想跟他解释,有些傲娇地哼了一声。
“赶紧去吧我亲爱的爸爸就穿那件素色宽袍,还有方冠别忘了。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明国士大夫”
直到父女俩一同登上蒸汽车,格罗夫纳伯爵还在念念叨叨。
“我真惨,真的。我好好的一个伯爵,不但大儿子隔三差五地写信回来教育我要怎样怎样就算了。连女儿都像是我的老师一样。”
爱芙丽没忍住,笑了。
然后挽住了他的胳膊,把脑袋贴在他肩膀上。
“好了爸爸,我们也是为了家族好。格罗夫纳树大招风,谨慎无大错嘛。”
“知道啦知道啦。其实我对明军演武一点兴趣都没有,打打杀杀有什么好的我只想在家里画画和拉小提琴。”
一个多小时之后,格罗夫纳家的蒸汽车在驻英明军大营门口的停车场停下。
爱芙丽看到,这里已经停了许多辆车。
不用看车牌号,光是车子模样,她就能知道是属于哪家本地贵族或者哪个部门的明国官吏。
“那辆刷了红色油漆,车头上竖着一只鹰的,是来自弗鲁瓦家族。他们是金融世家,从五百年前就从事放贷业务。”
“那辆加长了车厢,车身漆黑的,应该是来自明国兵马司的车。只是不知道是属于哪个区的。毕竟五城兵马司的车,全都一个模样。”
爱芙丽如数家珍
虽然她只有十七岁,年纪不大,但已经是各个宴会上的名媛。哥哥不在伦敦,格罗夫纳家族就只能靠自己了。
司机停好车,她和父亲一起下来。
唏律律
后方响起一阵骏马的嘶鸣声。
爱芙丽回头,就看到四匹高大的夏尔马拖着一辆华丽无比的马车漫步走来。
作为有钱的贵族,爱芙丽家在城外的牧场里也养着夏尔马,但和眼前这四匹比起来,要小不少。
再加上马腹和马脖子上的鳞甲,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是来自那位喜欢享乐且追求复古的明国大使刘穆的车驾
不过,这一切,都不如那两具钢铁傀儡一般跟在马车两侧的存在吸引她的注意力。
“蒸汽机动甲胄明军征服世界的利器。这位刘大人还真是谨慎啊。”
爱芙丽拉了拉父亲的衣袖,示意他别再东张西望,做好了打招呼的准备。
唏律律
马车停住。
车门打开之后,刘穆首先下了车。
爱芙丽刚想拉着父亲热情地迎上去,和这位明国大使打招呼。却看到在刘穆之后,马车厢里还下来一个人
一个英俊的明国年轻人。
爱芙丽顿时愣住了。
因为两天前,她见过他。
就在伦敦东区的某条街道上当时对方看上去非常紧张惶恐,又狼狈虚弱。自己还好心地询问是否需要提供帮助
当然,对方婉拒了。
没想到,今天竟然在北郊大营又遇上了。
而且,他能够和明国驻英大使同乘一辆马车,看样子身份比自己预想的还要尊贵得多原本以为只是个落魄的明国富家公子。
此时,吴铭也看见了爱芙丽,也有些惊讶。
“果然啊这女子是伦敦当地的贵族。”
等到双方走近之后,吴铭率先微笑着开口道。
“真巧啊,又遇见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