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完饭,米云霞拉着兰花交流做吃食的技巧,高山则拉着王满银说着捕狼队的趣事。
米彩米兰本来还想继续做作业,但是大海直接拉着她们去玩秋千和吊床,自己的玩具更是全部拿了出来。
木陀螺,铁环,手枪,木刀,甚至还有橡皮筋,等等不一而足。
下午,高山一家人见时间差不多了,这才骑着三轮车回家,临走时米彩和米兰看着那秋千满是不舍,大海也让她们下次过来继续玩儿。、
时间兜兜转转,暑假转眼便过了一个月,罐子村迎来了一年最热的时候。
烈阳悬挂高空,热浪在地面翻滚,东拉河上泛起一片白光,土地干裂,庄稼汉们眉头紧皱,巴不得来一场甘霖,给大地好好滋润滋润。
这天,便是谭磊和邓丽萍定下的结婚的日子。、
“满银,咱给丽萍他们准备的结婚礼物放哪儿去了”兰花在里屋喊道。
“我记得就在柜子旁边吧。”王满银应了一句,起身进了屋子。
“找到了,咋放在衣柜里去了。”兰花从衣柜里拿出两个崭新的保温水壶,一根红绳把两个水壶串了起来。
这便是兰花给谭磊和邓丽萍准备的结婚礼物,这年头可不兴随份子钱,大多都是拿实用的东西。
有些人家更是打一捆柴火,背一筐猪草就当做随礼。
唉
这年代的人都缺吃少穿,想要拿出什么好的随礼,真是难上加难,所以大家也不介意。
所以用这两个保温水壶当随礼,算得上是不错的礼物了,而且谭磊两人结婚以后也用得上。
“走吧,他两人估计忙不过来。”兰花将保温水壶交给王满银,便要动身朝谭磊家走去。
王满银提着保温水壶,对堂屋的大海说道:“儿子,我和你干妈先去你谭叔家了,等会儿要吃饭了我再叫你过来。”
“你在家里好好看着弟弟,要是哭了你就喊一声。”
大海点头,“我保管看好弟弟。”
夕阳西斜,落日刚刚挨着山头,地面依旧热浪滚滚,皮肤晒的生疼。
王满银两口子来到谭磊家,虽说今天是结婚,但外表看上去也没甚变化,只是收拾的更加干净罢了。
“磊子,我们来恭喜你了。”刚刚靠近烂泥院子,王满银便大喊道。
谭磊正往窗户上贴红纸,转身吆喝道:“王大哥,兰花姐,进来坐,我这儿忙着呢。”
王满银走进院子,戏谑说道:“新郎官,你今天结婚就穿这么个衣服”
谭磊低头看了看身上的破烂粗布衣裳,不在意的一笑,“这不是还没到时候嘛,等会儿把衣服弄脏了就不好了。”
王满银将保温水壶递过去,“呐,这是我和你兰花姐给你们的结婚礼物,希望你和丽萍啊,能够长长久久,日子和这保温壶一样,红红火火”
这保温水壶是在米家镇买的,兰花特意选的大红色,就是为了有个好的寓意。
“这,这,王大哥,这是不是太贵重了。”谭磊擦了擦手,接过去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王满银大笑两声,“丽萍呢,咱们的新娘子不是害羞了吧。”
“王大哥,我在里面呢。”邓丽萍从灶房探头出来,扫了一眼谭磊手上的保温水壶,“又让你们给破费了,来吃饭就成了嘛,还带甚东西。”
“那不行,结婚一辈子就只有一次,还是得郑重些。”兰花走过去挽着她的手说道。
邓丽萍噗嗤笑了一声,点点头,“进来坐吧,外面热的很,今晚高低得多喝两杯。”
兰花走进灶房,和她一起准备晚上的吃食,王满银则和谭磊布置窑洞。
其实也没啥布置的,窑洞外面贴几张红纸,窑洞里面也贴上囍字,席子铺盖换上新的,有有结婚那味儿就成了。
谭磊将红色的保温水壶放在最显眼的桌子上,让窑洞添点儿喜庆,拿出两根香烟,“王大哥,来抽喜烟。”
王满银笑着接过来,一根别在耳朵上面,一根叼在嘴里,调侃道:“这烟得抽,让我好好沾一下喜庆。”
谭磊又拿出一包薄荷糖,“这还有喜糖。”
王满银放了一颗薄荷糖在嘴里意思意思,然后蹿进灶房,给兰花他们打下手。
过了一会儿,太阳彻底落入远山,陈东河和胡月华也上门帮忙。
“磊子,你小子为了结婚连工分都不要了”陈东河一走进院子,便笑着说道。
今天谭磊照样出山去挣工分,不过提前回家罢了,估计只能得七个工分。
谭磊笑着递上香烟喜糖,“东河叔,工分哪有结婚重要,来抽烟吃糖。”
陈东河接过香烟,胡月华则示意了一下手里的铁锅,“磊子,这是我和你东河叔给你们的,不是啥值钱东西,可千万别嫌弃。”
“月华婶儿,您和东河叔帮了我们这么多,我们已经很感激了,哪里还会嫌弃,我和丽萍倒是还不好意思。”
胡月华温和笑道:“有甚不好意思的,平常家里有个力气活,你不也是抢着来干,都是邻居,多的话咱也不说了。”
谭磊点头,将他们迎进屋里,胡月华也进入灶房,准备晚上的吃食。
天黑的时候,王柱国,王中天,以及刘义也上门了。
王柱国和王中天带了三斤腊肉,刘义则准备了一块新菜板,大家都不是小气的人,自然不会拿柴火或者猪草来充数。
谭磊将身上的破烂粗布衣裳脱掉,换上一身干爽的崭新衣服,邓丽萍也换上一件碎花短袖,两人的胸前都别着一朵红花,两人站在一起还真有新郎新娘的感觉。
从王满银家搬来的圆桌也摆满了吃食,冒着热气的红枣大豆野鸡汤,香喷喷的猪肉炖粉条,让人食欲大开的酸菜豆腐鱼,以及开胃的凉拌黄瓜,主食则是玉米馍馍。
可以说,这顿饭是相当上档次的,寻常人家结婚怎么可能有这个实力大鱼大肉。
这些东西,除了野鸡以外,都是谭磊下了好大的决心,从鸽子市里换回来的,花了他不少钱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