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庄的稻田虽说不少,但与南方相比起来,肯定是不多的。
整个庄子上下齐心,男人家负责将谷子从田里打出来,女人家负责晾晒,一个半天的时候,所有稻谷便打完。
此时毒辣的太阳悬挂在正中间,层层热浪在地面翻滚,晒的人们根本睁不开眼睛,拉低草帽,快速在阳光下行走。
王满银见所有稻谷都打完了,心里也松了一口气,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水,赶紧从水田里走出来。
拖着一身泥泞回到田坎,王家庄的汉子们正在一处水潭清洗身子,王满银也加入进去。
快速将身上的泥水全部冲洗干净,王满银穿上胶鞋,赶快回到王柱国家里。
“满银,过来喝水,今天上午可把你给累坏了。”王宏山的婆姨端来一杯茶水。
“呵呵,谢谢婶婶。”王满银接过去一应而尽,看着外面的一片白光,心里暗暗咒骂老天,简直热死个人。
似乎是为了犒劳王满银,中午的吃食相当丰盛,一盘韭菜炒鸡蛋,腊肉炖粉条,酸菜豆腐鱼汤,还有一碗凉拌黄瓜,三个菜全都是硬菜,凉拌黄口也相当开胃。
王满银干了一个上午,早就饿的不行,也不客气,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虽然味道没有兰花做的这么好,但是架不住都是肉菜,王满银足足吃了三碗大米饭,四个菜也所剩无几。
吃完中午饭,王满银稍微待了一会儿,和王宏山说了说话,便提出要回去了。
“嘿,满银小子,你慌个甚,我是亏待你了还是咋的,刚吃完饭就要回去”王宏山一听,当即冷哼一声说道。
王满银笑着回道:”宏山叔,你还不了解我嘛,这不是心里放不下家里的两个孩子嘛。“
“你不是说兰花今天休息,孩子有她看着了嘛,再坐坐,等会儿晚饭吃了再走。”
“你看看外面这太阳,回去怕是得把人热坏,孩他妈,把西瓜切了,拿给满银吃。”
王满银赶忙摆手,“婶婶,你可别忙活,我真的得回去,兰花一个人在家里也不容易。”
王宏山好笑的指了指他,“满银,你小子咋这么没出息,整天心里就想着兰花孩子,难不成还会掉不成”
王宏山的婆姨白了他一眼,温声说道:“满银这才是好男人,心里想着自己的女人,不像你,成天就知道使唤我。”
王宏山眉头一皱,正想说什么,王满银赶忙起身,“宏山叔,你给我装几条鱼,我带回家去吃,这次我可得拿钱买,白吃了这么久,这再不拿钱我都不好意思回庄子了。”
王宏山眼睛一蹬,“拿钱拿什么钱当初要不是你拿的鱼苗,现在我们想吃上鱼走,想拿多少我给你捉多少。”
王满银无奈苦笑,“宏山叔,那鱼苗你们也给了我钱的啊,可再不能白拿了,这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王宏山还是不同意,王满银又讲了好多道理,最后有些赌气的说道:“宏山叔,要是你不让我拿钱的话,我宁愿不吃庄子的鱼。”
王宏山见他态度强硬,只能无奈点头,“行吧,不过拿多少钱得我说了算。”
王满银也退了一步,最终王宏山给的价格相当便宜,比之在鸽子市里也不遑多让。
王满银买了不少,全部放在车斗里面,拿回家处理好后,今晚就给蒸一条大的,其余的全部腌好放在坛子里。
待王满银离开王家庄后,王宏山好笑的摇摇头,“满银还是这样,不肯让别人吃半点亏。”
他的婆姨轻轻哼了一声,“人家这是做事讲究,咱家的满秋还得给人家多学学,别整天不着当。”
骑着三轮车,顶着炎炎烈日,王满银在土公路上飞速行驶着,热风混合着黄沙打在脸上,让他不敢将眼睛睁大。
还有当初做了个车篷,烈阳被遮挡在外面,虽然依旧热的不行,但至少皮肤不会晒的痛。
一直骑了二十多分钟,土公路上都没有看见一个人,直到拐了一个大弯,前面才出现一个穿着白色汗衫,头戴草帽的庄稼汉。
王满银也不管认识不认识,本着在外多结善缘的想法在他旁边停下,大声喊道:“兄弟往哪儿去,这大热的天的,我捎你一程。”
那人抬起头来,将草帽下遮住的脸露了出来,一脸惊喜的说道:“王大哥”
王满银愣了一下,大笑道:“原来是俊斌你啊,回双水村是吧,快上车,我捎你一程。”
金俊斌也不客气,利索的爬上车斗,王满银双脚一蹬三轮车,继续前进。
“王大哥,多亏遇到你了,不然我怕是得热死在半路上。”金俊斌抹了一把脸上的热汗,一边用草帽扇风,一边说道。
王满银呵呵笑了笑,“你干甚去了”
金俊斌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这不今天米家镇赶集嘛,彩娥说想要把新的木梳子,我就去给她买。”
王满银轻轻咳嗽了一下,“这大热天的,你为了把木梳子就特意去米家镇走一趟”
金俊斌嘿嘿的挠了挠后脑勺,“这不是彩娥想要嘛,反正也不是啥贵重东西,走两步路的事儿。”
王满银不置可否,没有多说什么,又问他咋这时候才回双水村。
金俊斌回道:“我在米家镇恰好遇到一个人要拉煤炭回家,给一块钱呢,我就卖了把力气,这才耽误这么久。”
“等会儿回去彩娥要是看到这木梳子和一块钱,肯定特别高兴。”
王满银看着他一脸幸福的模样,发自内心的感叹道:“俊斌,你可真是个好男人。”
金俊斌似乎对他的夸奖特别受用,连忙说哪里哪里,都是他应该做的。
两人在车上闲聊,王满银八卦的问他咋结婚这么久了,还没打算要个孩子。
原著里面,金俊斌直到死去,也没让王彩娥留下一儿半女。
金俊斌似乎对这件事也特别苦恼,“王大哥,我也想要啊,可彩娥就是一直怀不上,不过没关系,我们还年轻,有的是时间。”
将金俊斌送到双水村,在他的热情感谢中,王满银骑着三轮车回到了罐子村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