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可能吧他全身上下都不超过五百块这车怎么可能是他的”
不是程腕狗眼看人低,只是因为,换作任何人,都不可能把秦歌跟这辆布加迪vn限量版联系在一起。
王风林也惊到了,有些说不出话来。
她看着秦歌坐在车内,心里瞬间空落落的,整个人都有些失落。
“那个,王风林,你名字真好听,能留个联系方式不”
坐在车里,摇下车窗,秦歌脸上的笑容倒显得真挚许多
至于程腕,哪里还敢说啥啊
王风林有些懵,迷迷糊糊的跟秦歌加上了微信。
两个人站在原地,听着有些震耳的声浪,却也不觉得吵。
只是觉得,有些不太真实
看着已经开远的,程腕先是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大口大口喘息着。
“真没想到,这车竟然是他的怪不得”
程腕嘴里轻声呢喃着,她这才想明白刚才秦歌怎么敢直接坐在车盖上让人给自己拍照。
她一个女生都知道这是布加迪vn,大几千万的豪车,他一个男生会不知道
就算不知道,但这车一看就很贵吧
他看起来也不像疯子,怎么可能会那么随意的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但如果这车是人家的,他就是这辆布加迪vn限量版的车主的话,那一切都合情合理,可以解释的通了
“王风林,这下你要时来运转了啊”
程腕有些不无羡慕的说着,她怎么可能看不出来,秦歌很明显是看上了自己的闺蜜,要不然也不可能又要请吃饭,又加好友的。
“哎呀,程腕姐,你说什么呀”
王风林脸皮薄,听到程腕这么说,脸色瞬间就变得红润起来。
作为闺蜜,她又怎么可能不知道程腕刚才这话里话外的意思
秦歌这种超级富二代,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这种事,她们可能一辈子都接触不到这种人
又年轻,长得也帅,关键是,人家有钱,是很有钱啊
王风林对跑车了解的不是很多,但是布加迪vn作为世界一流超跑,她或多或少还是知道的。
,她虽然不知道,但是刚才也听程腕说过了。
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得到,就这么一辆车,最起码得五六千万
想一想,开着五六千万的超跑,那得多有钱
“王风林,怎么样,你们俩加上微信了吧”
程腕往王风林身上靠近着,眼睛也是不时地往她的手机上瞟了几眼。
虽然一开始秦歌给她的印象不太好,甚至是,一度让程腕想怼秦歌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是,这一切都在秦歌坐在的驾驶座上的那一刻烟消云散了。
不能怪程腕势利,只能说,身处这个城市,在经历过或者见过了解过很多事情之后,作为一个还算年轻漂亮的女人,她很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找一个好男人嫁了,总比找一个穷小子要好得多。
最起码,生活不愁,好日子,谁不想过
自己是没有这种机会,但是自己的闺蜜有啊
她能看得出来,刚才秦歌看王风林的眼神,明显是想要追自己闺蜜的呀
那眼神,啧啧,恨不得立刻把王风林给吃了一样
“加了”
王风林小声的说着,点了点头,脸色很是红润,心里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今年才十九岁,上学早,大学也才刚毕业。
来魔都也才几个月,刚刚出入社会的王风林就见识到了这个社会的残酷。
她虽说是大学生,但是这个世界吧,最不缺的可不就是大学生
一个月工资也才五千块,要不是跟程腕一起合租,她一个月根本剩不了多少钱。
毕竟,一个月光是房租就得给两千,水电什么的,虽说不多,但一个月光是在正常生活上的支出最少也得三千块。
剩下两千块,自己得买点护肤品吧
每个月还想出去吃两顿好的,一个月下来,五千块所剩无几那都是好的,自己前两天还打电话问家里要了几千块来周转生活呢
王风林是很单纯的,不过跟程腕在一起时间久了,潜移默化的,她也觉得程腕的想法是对的。
女孩子嘛,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长得好看,本来就是天然的优势。
学得好不如嫁得好
这句话说的其实一点儿都没错
就拿自己公司老板的秘书来说,听人说她好像就跟老板有一腿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看看人家,什么迪奥,香奈儿,v甚至是,听人说老板给她在三环花了好几百万买了一套房
在魔都能有一套房
说实话,在没来魔都之前,那是王风林的梦想,但是现在,她其实连想都不敢想。
魔都的房价那可不是开玩笑的,现在就是五环外的房价,可都得两三万一平米
要是市区,那可就更贵了,最少也得六七万一平米
至于那些个高档小区的大平房,少说也得十多万一平米啊
不在魔都,你永远都不可能知道原来自己奋斗一辈子,都很有可能买不起这里一个几十平米的蜗居房
但是,如果自己能找一个好男人嫁了的话,那可就又不一样了。
一般的男人自己有点儿看不上,但是,那种优秀的男人,又何尝能看得上自己呢
甚至是,自己连接触到他们的机会都没有啊
“我说王风林,你可得好好把握啊趁着他对你还有点儿印象,你得抓紧点,把他给拿下”
程腕也是用手轻轻的捅了一下王风林的腰部,嘿嘿一笑,不无羡慕的说了一句。
“可是,人家能看得上咱嘛”
王风林倒是有些不太自信了,毕竟,秦歌那可真就是标准的高富帅了
年轻,帅气,多金
这样的男生,身边优秀的女孩子多了去了,人家还真就不一定能看得上她
“那可不一定”
程腕白了王风林一眼,“你可没看到刚才他看你的眼神,要不是我在这儿,他可能把你给就地正法了”
“程腕姐姐,讨厌,你说啥呢”
听到程腕这么说,王风林也是忸怩了一下,羞涩着说道。文網
“听我的,准没错,这样”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