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他真不是人贩子
孟糖砸吧砸吧嘴,唇角露出一抹阴险的笑意,然后狠狠一刀剁下公鸡头。
“于叔叔,你喜欢吃鸡头吗”
“咳,还行”
不知是被孟糖的气场震到,还是于杨自觉无趣,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
哐哐当当剁碎整只鸡,孟糖将其放在水盆放盐腌制。
不经意瞥向水珠已干的地锅,倒油入锅,听油哧啦哧啦作响,赶忙放入葱姜蒜,随意翻炒几下,葱花的香味溢满厨房。
倒入备好的土豆丝和辣椒大火翻炒,待土豆丝炒得半熟,往锅里倒入盐酱醋和味精,继续翻炒,出锅装盘。
因客人较多,孟糖预备六菜一汤,分别是醋溜土豆丝、辣椒炒鸡蛋、小烧肉、红烧茄子,红烧排骨,麻辣鸡爪以及鲜美鸡汤。
六个菜的做法简单易学,唯独鸡汤难做。
此鸡汤非彼鸡汤,孟糖制作的鸡汤程序极其复杂,腌制好的鸡块从水盆捞出放在盘子里,往其倒入适量酱油、盐和味精,用手将其混合均匀腌制十分钟。
酱油色的鸡块放在在盘子,紧接着取出半碗红薯粉倒进去混合均匀。
此时,地锅已烧热,不用放油,直接将搅拌均匀的鸡块放进锅中,小火燃烧,不时翻面,大约二十分钟以后,鸡块双面金黄,甚是漂亮,且锅底涌现一层鸡油。
将煎好的鸡块贴在锅沿,只锅底的鸡油单独成一片天地,往其放入生姜和蒜以及些许辣椒面,微微翻炒,刺激的辣椒面萦绕在空气中,再混合着鸡块翻炒约十分钟。
十分钟后,往锅中倒入一早烧好的开水,小火熬制半个小时,浓郁的鸡汤味已然遍布厨房每个角落。
于杨闻着空气中散发的独特香味,忍不住赞美:“小姑娘,你手艺当真不错”
“哎呀,一般般”
嘴里说着一般般,眼睛里骄傲的星光却无法忽视。
美味的鸡汤在翻滚,心情极好的孟糖帅气地从椅子上跳下来,直白地追问:“于叔叔,您其实是来考察的吧”
“你不是早就知道。”
舔舔嘴巴,孟糖下。于叔叔,你们考察的怎么样”
骄傲让人自满,此时的她心中充满无限豪情,感觉大脑像是被无穷无尽的知识填满
哎呀,快说,她满满当当的脑洞快溢出来了
“还行。”
孟糖戳着下巴颌:“还行是怎么行,是可以建厂的意思吗”
“你小小年纪,操什么闲心。
“有志不在年高,为了提高村民收入,我有责任有义务。若是砖厂建立,不出五年,我们村人人都能盖别墅”
于杨打趣:“想得还挺美。”
小丫头可真有意思,之前和她聊天,她爱答不理,现在倒是兴奋。
“咳,别摸我头,会长不高。哼,你们这些大人,惯是看不起小孩。我是小孩又咋,至少我比你们聪明,要不是我博学多思,你们知道红砖和青砖是怎么烧制吗”
“范仲淹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年龄虽小,但爷爷教过我很多知识,信不信我比你懂得还多”
骄傲让人非常自满,闻着空气中令人胃口大开的香气,孟糖摇摇晃晃的批判,颇有一副指点江山的将军之风。
试问谁不想当英雄
若是村庄快速发展,赶上改革发展的潮流,那么村里所有村民的生活都会赢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经济发展是国家的兴盛必备之道,也是文化发展的前提,虽然她不确定眼前人是不是伯乐,但千里马已经具备所有功能。
孟糖站在板凳上说着热血的话,水蒸气如雾般弥漫,飘忽不定的雾气令她看起来有些神秘。
于杨定定看向孟糖,发自肺腑的感慨:“你看起来着实不像七岁小孩”
“都说了,少瞧不起小孩。”
“没小瞧,我很震惊。你才七岁,就有如此慧根,日后一定会有大成就。”
“那是必然,可眼下村里太穷,家里也太穷,能不能上完学还不一定呢”
孟糖惆怅地叹口气,私底下却悄悄地瞥于杨的脸色。
孙子兵法有云,以弱示强,加以出其不备,必能事半功倍。
陪客人聊了大半天,口渴的孟成文正打算进厨房拿水壶,刚走到厨房门口就听见孙女的豪言壮志。
探头瞥向一脸认真的笑着摇摇头离开。
他属实有些瞎操心,论心机,糖糖炉火纯青
“我资助你上学如何”
孟糖倔犟地拒绝:“不要,我有手有脚,可以自己赚钱。”
“你小小年纪,如何赚钱”
“我可以捡破烂,可以去城里打工,还可以卖冰棍总之只要有赚钱机会,我就不会放弃上学。”
听到孟糖言辞灼灼的描述,于杨轻声问:“你有梦想吗”
他以为自己足够了解这丫头,没想到还是太片面。
小小年纪,很有志气,若是帮她一把,也许将来她会是国家不可多得的栋梁之材。
“有,我想当个科学家,专门研究粮食。我立志让世界上的每个人都能吃饱饭”
如果她能提高自己,那么受万人敬仰的院士是不是会多活几年
她要保护信仰,并坚定不移的维护信仰,为此,她甘愿努力。
“好孩子,有志气。说实话,来你们村之前,我们调研组并没有打算在村里建厂,但调研之后,发现你们村无论是土壤质地,水源还是交通,都还不错。可建砖厂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没遇到你之前,我们一直在讨论,但听到你刚才这番话,我深受震动。”
孟糖瞥了眼藏在窗户旁的宋向阳,乘胜追击问:“所以呢”
“小孩子尚且有斗志,我们更不怕没有钱可以赚,但人民的精神不能垮。我听村长说,你们村的妇女特别闲,经常造谣编瞎话,导致村里打架斗殴不断,若是给她们找个活计,想必一定会大有改善。”
宋向阳激动地露出头:“所以,砖厂是决定在我们村建吗”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