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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中文网 > 我重写了家族历史 > 117、徐爷别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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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徐爷别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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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从,你先坐下吧。”

    “我爹脾气不太好,你别在意”

    陈羡安走近,亦露出歉色。

    “我坐一会就走。”

    有二人的解围在,徐二愣子总不能在陈家甩脸色,他点了点头,顺势坐在了一旁的客座上,喝起了茶。

    就像刚才陈老爷再不待见他,也要给他备上谢礼一样。

    基本的礼数得有。

    此外,在县公署做科员,他的脸皮还没那么薄。一两句的言语嘲讽,他纵然心里再不舒服,但也学会了唾面自干。

    “徐科员”

    陈老爷也入了座,他啜了口热茶。在喝茶,揭开茶盖的时候,热气上浮,他细长的眼眯了一下,朝徐二愣子所在的方向看去。

    这个动作停滞了三四息。

    等茶盏落在桌上时,他便开口问道:“徐科员既是学生,又是吏员,在学堂里,想必比在县公署中更能得心应手。县公署的人际关系复杂啊,既要讨好上司,又不能招惹了民怨,上下受气”

    他说的话令人挑不出刺来,怎么看都是对后辈子侄的关怀。

    当然,这只是表层的意思。更深层的意思,实则咄咄逼人。一个在县公署处事游刃有余的吏,交好同伴,谁知是为了利,还是情

    陈太太和陈羡安似是没听出来,但徐二愣子却微微色变了一下。

    他看了一眼怀中的狐仙,心中顿时有了底气,“陈伯父说错了,徐从已从县公署辞了职任。至于在县公署的处事,徐从向来不敢说问心无愧,不过却也谈不上什么利欲熏心”

    话停在这,他顿了顿声,“有些东西,是钱买不来的。”

    他承认,他觊觎陈小姐的身世。

    若不是这些外在的因素,他对秋禾的动心绝对大于此刻对陈羡安的动心。他娶陈羡安的想法大于娶秋禾的想法。

    然而话音落下之时,他却不知道自己是说了一个谎,还是吐出了真心话。

    亦或者是因最近扮演弄人费斯特久了,习惯性的拒绝了奥西诺公爵给他唱曲的赏钱。他仍沉浸在清高小丑的世界中。

    第一百零七章,演戏时,奥西诺公爵钱郑欣请小丑费斯特徐从唱曲,唱完后,奥西诺公爵给了费斯特一把鹰洋。费斯特拒绝了赏钱。

    “哦是吗”陈老爷不置可否,他笑了笑,没在刚才的话题上使劲,“徐科员,不,徐贤侄。你今晚是护送羡安回家的吗我是应感激你的。羡安作为女儿家,行事未免太过放肆了些,一直让我这个当爹的操心。”

    “羡安确实不让我们放心。”

    到了这个话题,陈太太有了介入的余地。

    “她老是和朱家的那个闺女一起,疯疯癫癫的,不像个大家的小姐。听说,朱太太已经给她女儿介绍了几桩婚事,我们家,也得给羡安介绍婚事了,她得嫁人了”

    她的身微微向前倾斜了一些,郑重道。

    “我明白。”

    这几句话不像陈老爷那般拐弯抹角、旁敲侧击,直白了许多。徐二愣子再也不能装傻充愣了。一个叫徐从的人,点了点头。

    灰白狐狸卧在徐从的心房处,它听到他的心失落了许多,以前的节奏是彭彭彭彭彭,可刚才直到现在,是砰了一两下,就停滞了一会。仿佛是有人攥紧了这颗心,为了不让它丧亡,又不得以将其放缓了。

    “谢礼还是要给的。”

    陈老爷看了一眼放在厅内的落地摆钟,见其停在了十点钟,他叫了身边的管家,在耳旁吩咐了几句。

    管家的动作很快,片息就端了一个托盘走了出来。

    托盘里面放了一筒银圆。

    送银不送礼,这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一点小心意,还请贤侄勿怪。”

    陈老爷左手捏着右臂下垂的衣袖,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摆钟滴答一声报响。

    夜很静谧,屋外传来几声嘈杂的鸟叫。

    徐从想起了在岔道口孙兴民异常的举动。或许孙兴民是喜欢陈羡安的吧。在礼堂表演完后,孙兴民见到远去的陈羡安扭头望来,就急不可待的以此调侃起了他和赵嘉树,说陈羡安在看他们二人。

    一个人越是喜欢一个女孩,越会着急掩饰自己的存在。

    然而到了岔道口,二选一时,孙兴民只能不得以挤了出来,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孙兴民对陈羡安大胆的示爱了。

    如今,轮到他了。

    拿了银,他便没有资格去爱这个女孩了。

    “伯父,我送羡安回家本就没有想着什么好处。这钱,我不能接受。一个人他活着,可能不仅是为了钱。我辞了科员这个职务。我记得,这件事我给伯父你说过了。”

    “时候不早了,我该离开了。”

    “对不起,今夜打搅了伯父、伯母”

    徐从摇了摇头,随即起身,朝外走。

    固然他没有对陈羡安爱的那么深沉,非其不可。可一个人总要有点傲性。他的脊梁骨是被郑保长踩了下去,而不是自己弯的。或许有一天他会再次屈从这个世道,但至少今天不会。

    二愣子是他的小名。深植于骨子里的拗性。

    当他被叫作“徐从”的时候,并不意味着一个叫“二愣子”的人死去。同理,叫“二愣子”的人从来没死,哪怕他叫“徐从”。

    “贤侄你”

    陈老爷错愕了一下。

    考验,从来没有什么考验。

    他送银,是为了绝徐从的心。哪怕徐从不收这银,他也不会给其机会。兴许眼前这个少年有潜力,可他的女儿难道要和其吃前半辈子的苦吗

    其外,作为一个商贾,他清楚的明白,一个往上爬的人有多么狠辣绝性。这等人或许是个好搭档,但绝不是一个良配。

    “伯父,打搅了。”

    徐从掀起自己长衫的前摆,踏出了门槛,等落在门外的时候,他转身对追出来的陈父陈母躬了个身,就再次转身快步离去。

    然而,就在他在抄手游廊走了二三十步的距离时,陈羡安小跑的追了上来,她气喘吁吁,一整张脸全部红了,“徐从,钱你拿着。”

    她将一筒沉甸甸的银放在了少年的手掌上。

    没等少年拒绝,她说道:“夜莺应该回答乌鸦的话。”

    这句话是十二夜里的台词。

    徐从怔了一下。

    他望着眼前奥丽维娅的饰演者。这句话是马伏里奥用来讽刺奥丽维娅这个伯爵之女的风凉话。说完这句话后,马伏里奥紧接着便嘲笑奥丽维娅是“生来的富贵”。夜莺是马伏里奥,而乌鸦则是陈羡安。

    她没说多余的话。

    但这句话,已经言明了她的愧意。

    相比高雅的夜莺,她这只乌鸦相形见绌。

    “这是你应得的赏钱”

    陈老爷、陈太太追了出来,陈羡安又说了这么一句话。

    见状,在后面追的二人止步。

    “我应得的赏钱”

    徐从摸着手里的一筒银,也不知道该做出何等的表情。

    他是曾被可怜过的。理应很熟悉。

    不过他是背对着陈父陈母,倒也无需做出什么难看的神色,他抬头望了眼昏暗暗的天,瞧见不远处的路灯上停滞着一只鸟。他努力看清了,那是一只家雀。家雀的爪抓着灯罩外面的锁链。

    家雀扑哧扑哧的飞走了。徐从亦被钟伯引走了。

    路上的灯,仍旧稀疏。

    回到家在床上辗转反侧的徐从先是在梦中梦到了陈羡安,在路灯下,她没问他话,而是放肆的和他吻到了一起,随后他的手伸进了她的衣领。然而实际上,他和被子在斗着气。过了四更天,梦里的陈羡安又变成了秋禾,他和其滚在了一起。五更天,他又想起了油坊内掌柜、周三姑娘。

    他憋得急了。

    次日,他找了个由头,让秋禾再次从赵家出来。

    两人又一次跌跌撞撞的入了里巷竹林。

    “徐爷,才过多久,你就又想起我了”秋禾靠在粗竹上,她的话音透露喜悦,她努力将自己的鼻息喷薄到男人的脸上,“别着急,慢慢来,这事急不得。我和少爷说了,我和大牙婶交待些事,会回来迟些”

    闻言,男人果然动作缓慢了许多。

    不过这样的话没管用多久,男人又如配种的种猪在猪栏里躁动不安,乱拱乱亲,将石槽里的水泡糠拱的四处都是,满圈的乱象。

    “你怎么了”

    秋禾扣着自己衣襟的扣子,她瞅了一眼面前半躺在砖摞上歇息的男人。再是食髓知味的人,也断不可能这般暴虐。

    “你心底有事说说”

    “反正咱们都是见不得人,我不会和别人说你的事。说了,对我也没多大好处,你乐意了就说,不乐意了我也不勉强。”

    她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干净了粗布帕,递到了男人手心。

    “是,我有心事。”

    徐从在黑暗中点了一下头,他闷声道:“我有了喜欢的人,昨夜梦到她了,梦到她后,我就来找你了。应该是喜欢吧,我估摸不准”

    他和陈羡安也就认识了近二十天。

    近九成的时间都在排戏。

    这话一出,秋禾就感觉到一把锥子刺了一下她的心。她看着他的脸,他的脸黑乎乎一片,她学着幼时的孩童,哭笑不藏于心,做出了悲伤的神色,“喜欢一个人是好事。人一定要去喜欢一个人。徐爷,你去追她吧,你这么好的人,理应有一个好姑娘陪你。”

    是她让男人糟践她自个的。怨不得别人,她就是被糟蹋的命。

    倘若男人不听她的话,正视了她,她反倒要内心难安了。

    “不一样的,我配不上她。”

    “我给自己留下了一些可追求她的余地,可我明白,这点余地,远远不够。我难以给自己砌一堵墙。她叫她自己乌鸦,可我知道,她才是夜莺。只有夜莺才会在夜晚唱歌”

    徐从说着胡话。

    说着秋禾难以听懂的胡话。

    “我是和少爷一起长大的。”忽的,寂静了一会,秋禾用眼睛盯着面前黑暗似的瞳,她的眼里再次蕴满了泪珠,只是她已学会了不带哭腔,她远比小宝子懂规矩的多,“少爷和我一起长大,他念书,我陪在他身边,小时候,他总是作弄我,欺负我这个婢子。长大后,就不一样了”

    “他总是说我无趣,太守规矩。”

    秋禾笑了一声,“可我不得不守规矩啊,主子们随意就能罚我,罚到我守规矩。我要是不守规矩,他也不见得真的会高兴”

    “我很羡慕你,徐爷,你和我一般的命,但你还能去学堂读书。”

    “读书就能有出息,去娶她。”

    她抚摸着男人的脸庞。秋夜稍冷,男人的脸并不暖和,摸起来很冰很凉。她从额摸到了腮,再摸到了嘴唇、下巴,“不试试,你怎么知道不行呢你看,你都掉眼泪了。”

    我流泪了

    徐从有点惊骇。

    他临死的时候都没掉泪,怎么可能为一个女人流泪。他手往上伸,去摸自己的脸颊。只不过他的脸颊被秋禾的手占满了,他摸到了秋禾的手,这手一样冰凉,指端留有湿冷的水。

    “她快成亲了,到了适婚的年龄。”

    “办法,我想不到。”

    徐从收回了手。他怕秋禾再追问。他想藏心事。男性女性的事总不好告诉徐三儿。除了秋禾外,他别无其他倾诉对象。然而说了一半后,他不想再继续谈下去了。他又说了另外一件事,“你爹可靠吗要是你赎了身,他再把你卖了,到时候”

    他想起了二超子。

    二超子的事并非罕见。

    能卖一次闺女,再卖第二次心里也没什么负担。

    “家里穷,要是不卖我,我就没活路了。我爹应该不会再卖我。我赎了身,总要去他那。不去他那,我去不了别的地。婚嫁不能绕开爹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防着他呢,放心,徐爷”

    秋禾收回了手,她朝家的方向望了一眼,然后道。

    “那就好。”

    “我只是给你提个醒。”

    徐从“嗯”了一声。

    疏不间亲。适当点醒一句就行了,多说无益。

    这个话题聊完后,也到了该离开的点。他吹着了火折子,点燃了蜡烛的灯芯。火光噗地一声照亮了两个人。两个人都没掉眼泪。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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