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从那架小型直升飞机上扔下一个软梯,软梯的末端在赵烁阳的面前晃来荡去。
一个警察从飞机舱门探出头来,用喇叭朝下面喊话,让猪妖男自己抓住软梯,飞机收回软梯时,他在舱门口把他拉上来。
赵烁阳试了试,在底下摆了摆手,表示他目前的情况很不好,抓不住软梯。
那个警察闻言,顺着软梯爬了下来,然后把赵烁阳绑在了软梯上,朝直升飞机比了个手势,飞行员将软梯往上收。
没一会儿,就把赵烁阳给拉进了直升飞机里。
整个过程好像拍大片似的,让方爷爷惊叹不止。
他十分不解:“下去两个壮汉就能把人给抬上来的小事,干啥要出动直升飞机这不是杀鸡用牛刀吗太浪费公共资源了”
方卓然笑了,扶着方爷爷往前走:“您以为救援的钱是政府承担啊,那您可就想多了。
等回去之后,救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全由被救人全额承担。”
“啊”方爷爷惊呆了,“在我们国家,不管是公安也好,还是消防队也好,救老百姓都是免费的。”
方奶奶啧啧道:“救援所产生的费用全都由被救者承担,这得多少钱啊。”
方奶奶本就不觉得资本制度的国家有什么好,现在更是瞧不起。
星期一,方卓然还有一天假,林麦却要上学了。
当她开着车来到教室,看见张杉他们已经来了。
那时离上课时间尚早,有好几个同学都在吃早餐。
有吃三明治的,有吃汉堡包的,还有几个像张杉一样,馒头夹着小咸菜吃的。
华夏的勤俭节约,在这几个同学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林麦在张杉身边坐下,十分好奇地问:“你哪里买的馒头”
林麦有在美国推广华夏美食的打算,并且想从校园入手,因此对校园附近的环境格外留意。
她们就读的这所大学,校门口虽然有中餐厅,但是只有包子,没有馒头卖,可张杉却有馒头吃。
张杉冲着她害羞地笑了一下:“我自己做的,省钱”
林麦有些惊奇:“你会做馒头”
张杉换了陕西话:“俺们陕西人,八岁娃都会蒸馒头。”
林麦听了笑了起来,她还不知道张杉是个陕西人。
一个叫向春红的女生走了过来,把手上最后一点三明治塞进嘴里,对张杉道:“唉西式快餐又贵又不饱肚子,还不如你们陕西的肉夹膜好吃。
张杉,你开家肉夹馍店吧,我们都捧你的场,照顾你的生意。”
不少同学围了过来:“我们也照顾你的生意。”
张杉摆了摆手:“肉夹馍,我只会做馍,里面的腊汁肉,我可不会做。”
同学们全都悻悻然。
林麦想,肉夹馍很像汉堡包,但又比汉堡包好吃,欧洲和美国学生应该能接受。
虽然有想法,但现在不可能付诸行动,她要按照自己的计划一步一步地来。
首先,是开热干面连锁店。
这个心愿在国内无法实现,在国外她想试一试。
她还想做华夏茶饮料。
上次开记者会,她让所有记者都喝蜂蜜茉莉花茶,就是想试探一下记者们的反应,反应还不错。
她打算,等这两个目标实现了,可以尝试开肉夹馍连锁店。
张杉不会做肉夹馍,秀玲会做肉夹馍,到时可以把她请来当技术指导。
林麦的学校离家有点远,中午就不回去吃饭了,就在学校吃,吃完了,还可以去图书馆看书。
同学们都这么勤奋,她不能掉队。
中午放学后,林麦和同学们一起去学校餐厅吃饭。
餐厅里面卖的以西餐为主,但中餐也是有的。
林麦点了一份蛋炒饭,只吃了两口就微皱了一下眉,味道真不怎么样。
这时,身边有人坐下。
林麦扭头,看见了许梦的前男友,她反感地皱了皱眉,拿起自己的餐盘就走开了。
笑容僵在了男人的脸上。
虽然他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英俊的长相,也没有钱,可他很暖很会说甜言蜜语,不少女生就是因为这些,对他欲罢不能。
可林麦怎么连跟他交谈一两句都不可以,就这么直接走人。
但凡和他谈上两句,她一定会被他迷住的。
男人审视着偷看林麦,心里懵逼,她怎么好像很讨厌自己自己在她面前没有做什么让她讨厌的事呀。
林麦换了位置刚坐下没两分钟,又有人坐在了她身边。
林麦在心里腹诽,难道她坐的是龙椅一个两个的全都凑了过来。
她扭头看过去,见是同批次,但不同校的一个名叫向春红的留学生,林麦脸色这才一缓,冲着她友善地笑了笑。
向春红道:“上个礼拜天,有个学长去中央公园游玩,摔断了腿,在医院住院,大家准备去看他,你去不去”
林麦马上猜到是赵烁阳。
可她假装不知道,问:“那个学长叫什么名字”
“赵烁阳。”向春红吃着美式快餐,回答道。
林麦摇了摇头:“不认识。”
向春红有些崇拜道:“说起这个赵学长,还是个风云人物。”
林麦故意问:“说来听听。”
“赵学长以前是青大的高才生,读着读着就不想读了,自己退学了。
然后在家里自学,考上了美国的一所大学,现在在我们学校攻读硕士学位。”
向春红扭头问林麦:“你说,世上怎么有这么聪明的人,想考哪就考哪,羡慕死了”
林麦笑笑不说话。
赵烁阳聪明,这点她承认,可惜,前世抹黑国家,是个人才她也看不起。
向春红再次问:“你一起去看赵学长吗”
林麦摇头:“我又不认识他,干嘛去看他”
看猪妖男,她宁愿看猪,猪都比他长得眉清目秀。
林麦不去探望赵烁阳,不少同学也跟风不去了。
毕竟看望病人是要花钱的,大家初来乍到,手头拮据,哪肯花这笔冤枉钱
之前不好拒绝,怕面子上过不去,可是有了林麦这个带头人,大家拒绝,就不觉得难为情了。
活动发起人苟温气得半死。
她本来想借机讨好赵烁阳,顺便在萌新留学生当中树立威望,可惜因为林麦而搞砸了。
偏偏她还不能对林麦做什么,因为招惹不起。
最多只能偷偷的,恨恨地瞪一眼她的背影,就这还怕被林麦抓到。
苟温一咬牙,按照国内看病人的规矩,买了她自己都舍不得吃的水果和一些补品独自一人去医院看望赵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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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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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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