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照拍完,大家也就散了,大学四年,丁峰其实只和胡哥还有袁红关系最好。
其他的一般了。
他也不怎么在学校呆着。
大二就开始进组,唱歌,拍戏。
大四干脆搬到京城去了。
仨人走在去宿舍的路上,突然就红了眼眶。
“要毕业了啊。”袁红莫名低落。
“是啊,我这床还没睡几次呢,我记得去年新买的床单,就好像昨天买的一样。”胡哥也莫名失落。
三个人里面,胡哥和袁红都是去年走穴之后,才买的房,胡哥还好本地人,陆陆续续的东西已经搬回家。
袁红是湘北人。买房之前还是住宿舍的,对宿舍的感情尤为深刻。
被子收拾收拾,也就不要了,抽屉打开,三个人的合照就静静的摆在抽屉里。
那是大一的时候,青涩的胡哥搂着丁峰,袁红笑的特别甜。
怎么就毕业了呢
开心过,失落过,痛苦过,怎么就告别了呢。
“哎,疯子。”
“怎么了”丁峰望向袁红。
“咱们说过,三个人要永远在一起的,这下子,你去京城,我俩在魔都,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面了。”
我靠你煽情个毛啊。
丁峰给了他一个大币斗。
“要不你俩过来吧晨星现在在电视剧这方面也算立起来了,电影我在搞,如果成了,电影也立起来了。而且你俩也不怕和我竞争,晨星现在三个部分,我的工作室,讯姐的工作室,总公司。
只有总公司那里有一哥邓超,你俩过来,去总公司也好,顶替邓超,或者去讯姐旗下,她现在懒得很,想带带新人。都可以啊。”
丁峰突然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哎,真的,好主意啊,这样咱们又能在一起了,而且啊,晨星和港台都有合作,以后你俩就能起飞了。”
这条件不错。
说真的,唐人目前的地位,根本和晨星没法比,晨星有能拿得出手的仙剑,唐人则什么也没有。
袁红有点心动。毕竟现在唐人一哥是胡哥,他这个二哥,无论在哪都是二哥,如果去晨星,还能和好友相聚。
不过胡哥就不一样了,他这人重感情。虽然有了新欢,但是旧爱那边,对他也还是很好的。
他有些犹豫。
没事,胡哥现在还年轻,还是重感情的时候。
哎,你找了女朋友,你真的觉得你的蔡姐姐一点也不在意
等你吃亏了再说吧。
反正时间还早。
看见胡哥有些犹豫,丁峰也没再劝,只是埋下了一颗种子,等待着时间让他发芽。
芭莎明星慈善夜,由苏忙发起创办于2003年。
它是第一个由杂志创办并坚持每年举行的中国顶级慈善盛会。
第一个获得中国民政部颁发的“中华慈善大奖”的杂志。
第一个由全新概念、国际品牌与一线明星和顶级时尚杂志影响力共同打造的时尚慈善模式。目标为在中国精英群体和年轻人中推广慈善理念,推动中国慈善进程。
今年是时尚芭莎明星慈善夜的第三年。
慈善夜的主题是,让慈善成为习惯。
今年他的款项主要用于京城瓷山协会用于援助贫困学生的助学项目。
算是很不错的事业。
晨星作为西北的资金建立的,在京城发展的,最近特别火的影视制作和经济公司自然受到了邀请。
这位苏忙,那可是要介绍下的。
这位是国家音乐学院的,不过不是学习的乐器,学习的是文学,文学学士。
大家也都知道艺术学校的文学学士,哈哈哈。
她呢,94年加入了时尚杂志社。干各种事情,俗称事催。
后来在1997年,苏忙与时尚杂志创办人刘江等人在美国赫斯特大厦共同会见国际时尚杂志sopoitan终身主编朗,与sopoitan展开合作
从此呢,中国的时尚界就被这群人霸占了。
说句题外话,别相信时尚界这群人的审美,尤其是对女孩子的审美。
他们很多人都不喜欢女人的。
我们的八爪鱼讯姐,以前就和时尚界很熟,和苏忙很熟。
当然了,她现在一门心思生孩子,也就很少联系了。
不过当初01年,苏忙创立时尚芭莎周讯也是帮了大忙的。文網
所以今天,此时,此刻,就是苏忙约周讯聊聊。
“讯姐”苏忙听见见周讯那哒哒哒的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忙抬头打招呼。
“苏姐姐,你怎么今天这么有空啊”周讯坐下,看着对面这位浓妆艳抹的女士。
大脸。立体的脸型,眼睛大而细长,鼻子高耸,很有层次感。
相貌很好,就是略微有些刻薄。
她拿出了一根烟,给苏忙点上。
“哎你这个老烟枪不抽烟了”苏忙和她比较熟,见她只给自己电影,她却不抽烟,忙打趣道。
“备孕呢。好些日子了,别提这个,烦。”周讯翻了个白眼。
得。这位姑奶奶的脾气古怪,还是不惹为好。
“我呢,这不是相请你们公司的那位丁大少爷拍杂志封面吗我和他不熟,又和你们陈总不熟,只好求你了。”
“哦,哎,你喝点什么伏特加白兰地”周讯愉快的打了个响指,叫服务员端酒过来。
“嚯,你这戒烟不戒酒啊。”苏忙拿她打趣。
“哎,烦死了,再怀不上,我就连酒都不喝了。你说,不能抽烟,不能喝酒,我人生还有什么乐趣”
事实证明,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
这一千只鸭子在一起,那真的是嘎嘎嘎嘎的。
周讯这段时间,有电影就演,没电影就去找大树啪啪啪,备孕生孩子。
虽然一直没怀上,但是还是有信心。
所以唱歌和时尚她基本都不碰了。全部财产除了一部分自己零花,都让陈曦拿去投资了。
没乱花,茅台股票,还有京城房产,这么说吧,周讯这几年大花旦挣点钱,都变成房子了。
这货也就佛系了。
好不容易遇见以前的老姐妹,那自然是聊下午。
最终敲定,晨星没事的,都去给苏忙捧场,包括邓超,蒋鑫,周讯,丁峰,万倩,以及几个小的。都去都去。
然后丁峰还给时尚芭莎男士拍最新一期杂志封面。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