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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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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冷风一阵阵吹过来,提醒着站在门口的人该离开了。

    岳星洲看着这门帘一般的雨,正在犹豫要不要冲进雨里时,秦乐之从包里拿出伞,撑开后举到他头顶。

    一个眼神对视后,秦乐之笑了一下,挽住他的胳膊,两人一起往停车的地方走去。

    十来米的距离两人走了好几分钟,站到车前时,岳星洲低声道:“那我回家了。”

    秦乐之挽着他的胳膊不放手,低头靠在他胸前,撒娇道:“你再陪我一会儿嘛,我怕天亮了就发现这一切都是梦。”

    岳星洲舔了舔唇角,眼神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片刻后,他还是抬手抱住了秦乐之的背。

    两个人在一把女士伞下显得拥挤不堪,夜雨淅淅沥沥地飘到秦乐之脖子上,冷得她打了一个寒颤,但她还是没有松开手。

    “冷吗”

    岳星洲问。

    秦乐之越发抱紧了岳星洲,“有你在就不冷。”

    “嗯。”岳星洲说,“我真的要回去了,明早还上班。”

    听到这话,秦乐之放开了岳星洲,抬头看着他的时候眼里有雾蒙蒙的水汽,整个人虚弱得好像这雨再大一点就能淋化她。

    她用小指勾住岳星洲的小指,轻轻地晃,“星洲,希望你好好考虑我今天说的话。她能给你的,我都能给你,她不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

    说完,她松开手,低声道:“我小舅舅还在等我,我先走了。”

    岳星洲定定地看着秦乐之坐进了一辆劳斯莱斯,目光在头顶的路灯下闪烁,喉结微动。

    他转身,慢吞吞地朝自己的车走去。

    夜幕里,视线变得模糊不清,他拿出车钥匙,按了解锁键,伸手去拉车门,却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等他看清那是什么时,心跳突然加速,血气倒涌,意识瞬间空白一片,神经紧张地快要炸裂。

    凌晨三点四十五。

    雨应该是停了,路上的鸣笛声清晰得刺耳。

    郑书意平躺在床上,睁眼看着天花板,脑子里嗡嗡作响,混沌一片,心里倒是空荡荡的,像被抽空了氧气。

    她回来后没闲着,去杂物间里掏出一个纸箱子,把这些日子岳星洲送她的东西全都装了进去。

    有些用过的没法还的,她列了清单放在箱子里,打算全部折现给他。

    包括宋乐岚的演唱会门票,原本是打算两个人一起去看的,现在也只能把另一张票钱一起还给他。

    而这会儿,她只需要安静地等着岳星洲来找她。

    不多时,门铃声果然响起。

    以郑书意对他的了解,他现在肯定满身是雨水,可怜巴巴地站在门外,等着跟她解释,求她原谅。

    连台词她都预料了,开口就是“你听我解释”,之后他会红着眼眶,拉着她的衣角,像当初跟她告白那样。

    想到这些,郑书意自己都笑了。

    感觉这一切都是一场梦。

    她起身的时候没有什么力气,但还是强打着精神,出现在岳星洲面前。

    走廊上的灯只亮了一盏,昏昏暗暗的,但足以照清岳星洲的面容。

    他手里拿着一把蓝色蕾丝边的伞,头发软趴趴的,但却干干净净,浑身上下一点水渍都没有。

    跟郑书意的想象不一样。

    他弓着肩膀,低着头,掀眼看了郑书意一眼后又立马垂下眼睛。

    “书意”

    郑书意抬了抬下巴,正要把排练好的绝不原谅的话说出来时,却听对面道:“我们分手吧。”

    郑书意:“”

    “我很爱你,也很想和你永远在一起,可是这样的生活太累了,永远看不到节点在哪里,我想要在这个城市买一套小房子都是奢望,我”

    “等等。”郑书意回过神来,连忙打断他,“你什么意思”

    “书意。”他皱着眉,一咬牙,把心里的话一口气说出来,“我们都要现实一点她的家庭不一般,小舅舅开劳斯莱斯,连车牌号都是连号,整个江城仅此一辆有钱有权,我也想平布青云到达二十年后的状态,我我觉得我们还是适合做朋友。”

    郑书意差点一口气没上来,距离当场去世就只剩一个指甲盖的距离。

    所以到头来,她还没开口,就被先发制人甩了

    “岳星洲。”郑书意憋着气,紧紧抓着门框,一字一句道,“我的手机带上来了吗”

    “带、带上来了。”

    岳星洲还是不敢跟她对视,匆匆瞥了她一眼后就低下头把手机拿了出来。

    郑书意夺过自己的手机,深吸一口气后,一鼓作气一脚把纸箱子和岳星洲踢出去。

    “谁他妈要跟你做朋友做你祖宗”

    摔门声响彻整个楼道,郑书意靠在门板上都还能感觉到门板的震动,而她一下又一下地顺自己胸口以保证自己不会一口气背过去。

    安静了一会儿,门外终于响起了一阵脚步声。

    郑书意没忍住最后那一丝期待,期待岳星洲还能做个人。

    于是她转身,从猫眼里看出去,却见岳星洲抱着纸箱子走了两步,突然又蹲了下来,把纸箱子放在地上,然后埋头在里面翻找着什么。

    箱子里装的全是岳星洲送的东西,有陶瓷品,有装饰品,有书,还有很多零零散散的小玩意儿。

    不一会儿,他掏了个什么小东西出来放进外套包里,却丢下那箱子东西进了电梯。

    不会吧

    郑书意脑子里一下懵了,用力眨了眨眼睛。

    如果她没看错的话,岳星洲拿走的是那箱子里唯一值钱的一个金子胸针

    这一刻,愤怒铺天盖地而来,淹没了一切矫情的情绪,撕碎这几年时光的滤镜,把岳星洲品质里最恶劣的一面血淋淋地撕开放大摊在郑书意面前,容不得她再有任何的留恋,甚至连印象最深刻的美好回忆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变成引燃怒火的飞屑。

    郑书意扑到床上,翻来覆去捶打枕头,依然无法抹去脑子里那些画面。

    每每一闭眼,就想起岳星洲那副跟她在一起仿佛是受了委屈的样子,弄得郑书意活生生地睁眼到天明。

    但她只请了半天的假,下午还是梳妆打扮去公司。

    渣男可以丢,绩效不可以丢。

    “铭豫银行那边来电话了,人物采访推到下周四下午三点。”主编唐亦把她叫进办公室,看着电脑头也不抬,“但是呢选题最好换一下,你尽快交一份新的提纲给我。”

    “哦。”

    唐亦听见郑书意死气沉沉的声音,挑了挑眉,“这都是常见的事,你算是一路顺风顺水的了,就因为你长得漂亮。你知道吗,有多少记者打出去十个电话,五个永远在开会,三个永远在敷衍,还有两个永远不方便接受采访。你现在就置气,以后怎么办”

    “我没置气,说起来我还得谢谢时宴呢。”郑书意用毫无起伏的语气说,“不然我怎么会发现我男朋友,哦不,前男友出轨呢”

    “什么变前男友了”

    唐亦似乎是很震惊,可是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尾音上扬,眉飞色舞,就差把“好好笑哦”几个字写在脸上了。

    郑书意:“”

    “哎哟。”唐亦为了不让自己太过分,捂住嘴说,“我是不是不该表现得这么开心”

    郑书意没有力气摆出什么表情来,只淡淡说:“还好,只是鱼尾纹笑出来了。”

    唐亦瞬间变脸,冷冷地转头看电脑,翘着中指按压眼尾,“早就跟你说了,你那男朋友不行,你这条件配个什么样的不好”

    “那我要配个什么条件的男朋友”郑书意脑子里又出现昨晚的画面,自言自语般说,“配个有劳斯莱斯的。”

    “不行吗”唐亦站起来,往她怀里塞了一份文件,“你有学识,有长相,工作体面,以后前途无限,怎么配不上”

    这个“前途无限”其实是唐亦很久之前给郑书意的规划。

    当初是她把郑书意从报社挖过来的,就是想打造出专属财经周刊的人形招牌。

    郑书意毕业于国内数一数二的财经大学新闻专业,科班出身业务能力过硬,小姑娘还能吃下时报新闻记者的苦。

    最重要的是,唐亦觉得她拥有过人的美貌。

    即便是严肃的行业,美貌也是特别吸引人眼球的媒介。

    若再是跟“学历”、“能力”这几张牌一起打出来,那就是王炸。

    所以她觉得等郑书意出几篇关注度高的作品,财经周刊再助力一把,两者相辅相成,让她成为圈子里的名记者,日后行走在金融圈便如同如入无人之境,就为杂志社带来更大的效益。

    “哦。”郑书意懒得跟唐亦讨论这个问题,低头看手里的东西,“这是什么”

    “下午有个金融峰会,你要是死不了就去跟一下线索。”

    唐亦朝她挥挥手,示意她可以走了,“还有下周铭豫银行的采访,好好准备哦。”

    这就是有一个不近人情的上司的好处,郑书意连矫情都没时间矫情,去卫生间补了妆便匆匆离开公司。

    这场峰会在江城新金融中心举办,地处偏僻的四环路,去年才落成,四周还处于开发阶段,路上除了汽车基本没有行人。

    但是这个地方郑书意并不陌生,一是因为她经常出入这里做采访,二是因为岳星洲的工作地点就在这里。

    以前她要是有时间就会来这里等岳星洲下班,然后两人一起去吃饭看电影,再去一家她最喜欢的甜品店买小蛋糕。

    以至于现在郑书意听完了整场峰会,竟下意识拐进了那家甜品店。

    等她回过神时,店员已经在热情招呼她了。

    郑书意从柜子里拿出她平时总会买的蛋挞,黄色芝士上缀着的两颗红色葡萄看起来像极了岳星洲那可恨的面目。

    店员在一旁站着,眼睁睁地看着郑书意对一只蛋挞露出了杀父仇人一般的表情。

    “小姐,那个”店员小心翼翼地说,“下午了,蛋挞买一送一。”

    话音刚落,门口欢迎声响起,店员连忙去招呼新进来的客人。

    而郑书意还在盯着那蛋挞,直到身后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

    她猛地回头,猝不及防和岳星洲对上目光。

    岳星洲整个人都愣了一下,站在门口一时不知道该不该再进一步。

    片刻后,他然后别开脸,拉着身旁的女人说:“明天再来买吧。”

    这时候郑书意才注意到他牵着的女人,就是昨天晚上在医院看到的那位。

    连样子都不做一下了吗

    昨晚来跟她提分手,今天两人就手牵手出来招摇过市了

    “不嘛。”秦乐之虽然看到郑书意了,但她不打算走,“我都吃习惯这家了,一天不吃都不舒服。”

    她走到郑书意身旁,侧身拿出一整盒蛋挞,收手的同时睨了郑书意一眼。

    那眼神明显就是表示她知道郑书意是岳星洲的什么人,但丝毫没有作为第三者的自觉,甚至还透露出一股洋洋得意,仿佛一个打着赤脚冲进宴席往菜里吐了口水的人在向所有人炫耀她得到了整桌子菜。

    郑书意被她这眼神晃得太阳穴突突突地疼。

    好,我忍。

    她丢开蛋挞,头也不回地离开甜品店。

    但是踏出大门时,她突然想到什么,于是立刻停下脚步回头,正好碰上秦乐之也正带着胜利者的目光在看她。

    郑书意目光下移,看见她围巾上戴的那块金光闪闪的东西,果然就是昨晚岳星洲带走的胸针

    “”

    虽然表情平静,但仿佛有千万只烧得滚烫的火炭在来回碾压郑书意的胸腔,怒火随时随地要喷薄而出。

    走了几后,郑书意终于忍不住,一脚踢在了路边的大树上。

    大树当时害怕极了,从来没见过这么生气的女人。

    郑书意垂着头,胸口剧烈起伏着,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脸颊因为生气而变得灼热。

    路上车鸣声不断,她稍微侧了侧头,看见岳星洲和秦乐之走了出来。

    岳星洲手里拿着甜品盒子,秦乐之抱着他的手臂一蹦一跳地坐上了他的副驾驶。

    刚从动物园放出来还没学会直立行走吗这是

    郑书意死死盯着那个方向,直到牙齿都咬酸了,才迈开腿往前走。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不去打车,不去地铁站,就这么漫无目的地在这个宽阔得有些寂寥的大路上一步步地走着。

    也不知走了多久,天渐渐黑了,郑书意停在一个路口准备拦一辆出租车。

    就在她往大路中间看去时,对面街道停着的一辆车猝不及防抓住了她的注意力。

    当她视线渐渐聚焦,那明晃晃劳斯莱斯标志仿佛在闪着金光。

    车牌号就是她昨晚在医院看见的那一串,也正是岳星洲口中的“连号车牌”,全江城仅此一辆。

    一个念头飞速在郑书意脑海里闪过,以及今天唐亦对她说的话。

    “你有学识,有长相,工作体面,以后前途无限,怎么配不上”

    寒风肆意在脸上吹刮,思绪却如热浪在脑海中翻涌。

    不太理智,不太冷静,但只三秒钟,郑书意做出了一个颠覆她日后生活的决定。

    有的人,你不让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他不会觉得你洒脱大气,只会觉得你傻。

    不是想少奋斗二十年吗

    我也想呢。

    不是想背靠大山吗

    我也想呢。

    就算不能让你付出代价,也要你日后谄媚的时候不得不毕恭毕敬地叫上我一声小舅妈。

    想到这里的时候,郑书意已经站在了车旁。

    她看着车窗里倒映的自己,拂了拂头发。

    镜子里的面容虽然有些憔悴,但未免不是一种别样的韵味,有别于郑书意平时灵动的娇艳,这会儿有一股楚楚可怜的脆弱感。

    她抬手敲了敲车窗。

    里面很久没有动静。

    久到郑书意几乎要以为车里没人时,车窗终于缓缓摇了下来。

    起初,郑书意只是看见一副带着防滑链的金丝框眼镜。

    随后,那一整张脸缓慢地显露完整,随之而来的是郑书意心里暗暗骂的一句脏话。

    但凡见过这张脸的人,都不会短时间内忘记,郑书意自然也记得,这是昨晚在华纳庄园提出要送她回家的那个人。

    只是她没想到,那个秦乐之看着清汤寡水的一张脸,小舅舅居然是这样的色相

    男人被敲开车窗似乎没有太多的意外,只是淡淡地看了过来。

    虽然尴尬,但郑书意觉得并不完全是坏事。

    至少,昨晚他不是有那么点意思吗

    于是郑书意弯腰,轻声道:“先生,我手机没电了,打不到车,能不能借您的手机打个电话呢”

    时宴甚至都没转过头来,只是微微偏了一下脸,斜着打量了郑书意一眼。

    在目光对视中,郑书意看不出他到底什么意思,于是心一横,说道:“或者,您愿意载我一程也可以。”

    时宴盯着她看了一会儿。

    他眉眼狭长,而眼镜的冰冷质感正好压制住上扬眼尾的那一抹轻佻。

    几秒后,时宴慢条斯理地收回目光。

    “我的车不载有男朋友的女人。”

    郑书意:“”

    车辆就这么当着她的面倒了出去,疾驰向公路。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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