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谭峥一大早就出门去了,说有事要去村长那边。
江悦也没拦着,病患经常出门有利于心身健康,他现在虽然站不起来,但是一般人至少伤不了他的。
江悦十分放心。
正是借着他出门的机会,江悦才有时间对头一天买回来的树苗和种子进行处理。
荒山的温度和阳光温和,空气水分适宜,十分适合植物和农作物的生长
看看,她就昨天没看,泡好的水稻种子,就已经发芽了。
江悦被那桶,争先恐后从桶里冒出绿芽的水稻,打了个措手不及。
原本还想着,可以先处理种子,但是没想到,这桶山泉水会这么有营养。
预计一周左右才能发芽的水稻,现在竟然只用了一天
荒山很大,那天种红薯和土豆的时候,为了方便,她是把这两样东西种在一起的,但是她昨天才新增了好几样种类,那就势必要按照农作物的特性,把荒山进行划分了。
以免不同的农作物,种植到一起,出现了相生相克的现象。
江悦把荒山一分为八。
土质偏硬的南边,种树,种水稻和谷物一类的。
土质松软的北边,则是种根茎一类的农作物,比如红薯土豆一类。文網
南边的地,用灵泉水先浇灌过,
待到肥沃黑曜的土地吸饱了水,江悦也把秧苗抛到了地里。
没有秧苗托,也不需要育苗,江悦相信它们,即使不育苗,也能种得很好。
她种地,全都是凭靠意念来的,没有了手工操作时候的不便,也不能浑身都沾满泥巴。
江悦爱极了这种体验感极强的方式
是以除了做饭吃饭,她基本上都待在荒山上干活。
绿色小秧苗自高空散落,像是一颗颗草绿色的小雨点,洒向四面八方,黑土地上,很快就多出了绿意。
江悦心满意足地望着,那被渐渐填满的水稻地。
再过不久,她也能收获上,最为肥美的一片水稻。
江悦想得美好,但是用手控制种地这个行为,也把她累得够呛。
种完水稻,种果树。
苹果树,百香果树,不同的果树藤有不同的要求。
江悦不懂的地方,还会“不经意”地向谭峥请教。
两个人也不至于没有话题聊,她这人最怕尴尬了。
没坐在一起还好,但吃饭的时候,桌子就这么大,就算她再想忽略谭峥的存在感,但一抬眸,一座雕像似的窝在椅子里的人,就直直地落入她的眼底。
谭峥当了八年多的兵,要是让他打仗还行,说种地
还是算了吧,反正她就是当着有个人商量一下罢了。
江悦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去请教谭峥的,但哪知,谭峥竟然了解得比她多。
“苹果树苗在种植之前,树苗根部需要带有原本坑里的土团,种下之后,浇水把地浇透,给树定根,多次重复浇水,待树苗适应之后,再接受光照。”
谭峥略带疑惑望着眼前虚心请教的女孩。
“你问这些干什么”
她不是说不想下地干活了吗
还研究这些
据他所知,村里是没种有苹果树的。
“呵呵,没什么”
江悦尬笑,她连忙解释道:
“”我就是有点想在院子里种一棵苹果树,你不觉得院子里面太空了吗”
谭峥略有所思。
“确实是有点空了”
他们现在住的院子,是20年前谭家的老宅。
老房子是谭峥的太爷爷盖的了,经历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已经破败不已。
地里刨食的,能吃饱穿暖就行了,他爹娘也只够钱修缮加固的。
改变发生在他去当兵后,进部队没两年的他,就立了几次大功,从此在北方军区声名大噪。
军衔,津贴与此同时都翻了几倍,寄回家的钱也随之多了起来,原本他爹娘想要修缮房子的想法,也变成了重新建一栋房子。
他娘说他是家里赚得最多的,“理应”出最多钱,整日忙于军营的他没异议。
先是寄了一百块回家,结果在建的过程中,他娘又告诉他大哥娶了媳妇,房子小了,需要扩建。
他勉强接受了,男儿本来就该是要赚钱养家的。
再加上幼年时贪玩,某个冬天,年仅6跟岁的他同村伙伴玩闹时,不慎落入寒冷的湖水,正当他觉得自己快要冻成冰雕之时,是大哥从天而降,把他这一副小身躯,从死神的手里夺了回来。
但也因为这一次下水,他大哥的身子,落下了病根。
这一份恩情和愧疚,他永远铭记于心,是以,出大头这事,他没有异议。
是以,他娘前后脚又问他要了两百多块,几乎快掏光了他身上仅剩的钱。
可不是说他是出大头的吗可为什么听起来他其他三个哥都没钱一样
他虽心不舒服,但也还是寄了钱回家。
青砖房艰难建好,他也因伤复员,可没住够两个月,就又被丢回来了这破破烂烂的老宅。
谭峥望着外面那光秃秃,没有丝毫人气的院子,又想到前段时间去邮局取回来的那六十多块钱,冷冷的嘴角也挂了起来。
呵,好一座青砖大瓦房
还真是有点讽刺呢
江悦就坐在他的对面,正研究着那百香果树,是不是也要请教谭峥,就感受到周遭的空气,像是凝聚了黑压压的乌云,沉闷得透不过风来似的。
她疑惑抬起头,就看见对面的男人紧咬着唇,下颌角紧绷,锐利的凤眸里充斥着一股晦暗。
江悦不明所以,为什么他独自坐着,也会生怒,难道是她刚刚的言语中有什么不对
但是不可能啊,她认识他这么多年,除了她怠慢练武这件事,她就没见过他因为她的小举动发怒过。
她灵机一动。
“谭峥,你这也太深藏不露了,怎么会了解得这么清楚,你不会是去部队学种树的吧”
谭峥瞥了眼兴高采烈的女孩。
“我们以往在部队要开荒,帮群众种地,有时候帮群众找丢的牛和驴。现在也算是个百事通了。”
现在想想,那段跟战友并肩而行,互相努力的时光,真的是他最无忧无虑的年岁了。
男人在提起前尘往事的时候,一向灰暗的目光,像是深蓝色的海面,突然折射进了一束光,褪去了以往阴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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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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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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