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新家所在的地方,已经是永和镇外围了,从家里出来,不需要绕路,前面只有一排房屋,正好斜对面就是一条小巷子。
小巷子也就二三十米的长度,出去就是一片田野,入目几乎全是玉米高粱。
不过也对,矮一点的作物,几乎也都被玉米高粱挡住了视线。
人类的发展离不开水源,乡安村依水而居,这永和镇,自然也是傍水而建。
那条河从永和镇的旁边经过,流向了乡安村的方向。
不过那条河,在另一边,所以水田也几乎集中在那边,蓄水放水会更方便。
这边几乎全是旱地。
李长辉当时买的地,为了图方便,也全都买的这边,集中在一整块地方,这样不管是打理,还是看管,都会更方便一些。
至于水田的话,之后再说。
“娘你看,那边就是我们家的地,爹说猪圈最多还有半个月就可以盖好了,到时候养四五十头猪都没问题。”
四五十头猪也不少了,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多了。
养猪的农户本来就不多,而且百分之九十九,也只养一两头猪,多了侍弄不过来,尤其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养多了都没得吃。
“看到了,鸡舍是不是已经搭好了”
猪圈要牢固,鸡舍倒是不用那么麻烦,毕竟是放养,搭几个简单的茅屋,用茅草多做几个下蛋的鸡窝就可以了。
“养鸡的地方已经弄好了,不过我听爹说,要找人多编一些竹筐。”
“编竹筐干什么”
“垫上茅草或稻草,给鸡下蛋用啊,这样的鸡窝不容易坏。”
李安不懂什么鸡窝竹筐的,但是他知道鸡蛋,听哥哥说起鸡蛋,连忙拍拍手:“蛋,蛋蛋”
小家伙说话还有点吐词不清,也还不能连续说两个不同的字,但是这会儿,却也听得懂鸡蛋是什么。
那可是他肚子饿了的时候,经常吃的好东西呢。
林禾揉揉小家伙的脑袋:“好,待会儿回家吃蛋蛋。”
“娘你看,那儿是我们家的猪圈,刚才我来找爹的时候,地里还有人干活,现在都回去了。”
其实不用李皓提醒,林禾也都看见了,猪圈的地基已经打好了,还挖了四个坑,两两分开。
到时候用青石板铺在坑底和四周,再用东西将缝隙填上,就能避免粪坑里的东西漏掉。
也是到了镇上,林禾才知道,镇上也有不方便的东西比如她一向不习惯的夜壶,现在已经是非用不可了。
镇上人多些,而且大家几乎都聚集在一起,吃喝拉撒都在一块,镇上的水井不说家家户户都有,但是比村里多,镇外也有。
可这吃喝的水,自然不能跟粪坑挨着近了,所以镇上的人都用夜壶,第二天自己去倒,还好镇上也有专门帮忙倒夜壶洗夜壶的人,只要每月按时给钱就行。
林禾果断选择给钱找人,李长辉完全没意见,反正两人就没考虑过自己动手。
而他们盖猪圈,也是特意定的地势较低,至少是比镇上水井的地势低一些的位置。
听李长辉说,镇上几户有钱人家里,吃喝用的水,都是专门让下人,去山里挑的呢,不会用镇上的水井。
林禾倒是没那么多讲究,反正镇上也都是干净的井水,大家都挺爱护的。
四个粪坑,十个猪圈,就算隔两个猪圈用来养母猪,剩下的也能养不少猪呢,反正是够了。
林禾拉着两个孩子在周围绕了一圈,没有靠近,怕孩子不小心掉下去了。
站在这里看向四周,永和镇确实是在上坡一点的地方,而且他们猪圈所在的位置,也是在距离永和镇较远的地方。
也是他们十亩地的中间地段。
从这里到永和镇,有一大片土地,在背后的山坡上,也有一片土地。
此时太阳已经快要下山,最后一点余晖照射在山坡上,林禾心中一动,看向那一片山坡。
并不陡峭,就是很常见的坡地,这会儿上面的荆棘和野草都收拾得差不多了,只留了一些高大的树木没有砍。
林禾在心里算算时间,决定明天去山上看看。
“这位小夫人,你是李家的媳妇”
一个婶子从旁边经过,看到林禾时停下脚步,有些惊讶的看着她。
这段时间,有人在这里买了十亩地的事儿,在附近传开了,毕竟每天都有人来这里干活,大家也都很关注。
林禾回神,笑着点点头:“孩子他爹确实姓李,婶子您是”
婶子顿时高兴了,指着林禾身后那片已经整理出来的荒地:“我家男人最近都在这儿干活呢,李老爷是个好人啊,每天晚上都结工钱,从来不拖欠。”
能赚点钱不容易,遇到能这么爽快直接给钱的东家,更不容易,也难怪婶子有点激动呢。
林禾笑笑:“那也是叔干活的好。”
听别人叫李老爷什么的,还有点别扭,毕竟李长辉才二十几岁,在林禾看来,风华正茂,这一个老爷,都把人叫老了。
但她也没非要指正。
她觉得不习惯,对别人来说,不过一个寻常称呼而已,在他们家干活,称一声老爷夫人什么的,表示一下尊敬,没别的意思。
林禾跟那婶子说了几句,知道她还要回家煮饭,就跟她道别,拉着两个孩子往旁边去看看。
十亩荒地,忙了这大半个月,差不多已经全部整理出来了。
林禾在心里计算着时间,暂时可以先种一点荞麦,荞麦产量不高,但架不住好养活,一年四季都可以播种。
等到十月的时候,就可以种小麦了。
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土豆,如果有的话,按照这里的气候,应该也是腊月时候播种。
可惜她目前还没看到土豆。
林禾在地里溜达了一圈,没什么好看的就回去了,刚进家门,就看到李长辉从厨房出来。
“正要去叫你们呢,今晚煮了蔬菜粥,馒头来不及发面,就去前面买了些,你今天不舒服,要吃清淡点。”
林禾还闻到了葱花鸡蛋的味道,心里感叹,果然教会李长辉做饭,是一件非常明智的举动啊。
“对了辉哥,我刚才去地里看了下,这玉米马上可以掰了,红薯也可以挖了吧”
想了想,到底还是问他:“辉哥,你知道油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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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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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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