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两天过去,郭德开着猎豹车,楚微雨坐在副驾驶座上,另外四个年轻人挤在后排。
车子开了两个小时,到达市区的时候,正好是晚饭时间。
包间已经订好了,而且他们进去的时候,饭菜刚好上齐。
“来了”
廖永康看到郭德、楚微雨等人,满脸笑容的迎了上来。
除了廖永康和杜良之外,巨大的圆桌旁边,还有几个陌生的面孔。
“我们老板的干女儿楚微雨,这位是六队的所长郭德,这几位都是技术骨干精英”
他介绍了一遍进来的人,然后指向了几位陌生人,“这位是王付易,王老板勤山钼镍矿的矿权,就是他的听说我们这边勘探项目也发现了镍矿,特意过来祝贺。”
“都是年轻有为的帅哥靓女”
王付易中等身材,看起来不胖,但却顶着一个明显的啤酒肚。
尤其是两颗兔牙,令人印象深刻。
带着棕色的太阳眼镜,脖子上挂着粗大的黄金项链,手腕上的名表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手指上也带了三枚样式各异的戒指。
这就是有钱的暴发户的经典形象。
作为矿老板,倒也是和蔼可亲,主动过来给大家发烟,都是好烟。
菜品丰盛,餐桌上气氛不算热烈,但也不会冷场。
毕竟有廖永康和王付易两位健谈的老板,控场能力极强。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廖永康和王付易在席间,居然都没有谈论太多勤山钼镍矿的矿权。
菜没吃多少,酒也没有喝多,王付易一看大家都没动筷子,便提议道:“感谢廖总的丰盛晚餐招待,咱们国家都有礼尚往来的传统,这样,我请大家去唱歌,好不好”
“好”廖永康举手赞同。
唱歌这种事情,在场几个年轻人都挺感兴趣的。
上次在省城一起唱歌,大部分也都是现在这波人。
不过当时楚微雨没有参与。
“我不会唱歌,要不我先回公司”楚微雨是真的不会唱歌,所以打了退堂鼓。
她之前到万安矿业这边上班过几天时间,公司给安排了一个休息室给她当做临时居所。
到了这边,倒也不用担心没地方住。
“都是一个公司的,你又跟六队的各位领导一起做过项目,适当参与集体活动,可以增进感情,培养团队合作意识”廖永康劝道。
“我不会唱歌啊。”楚微雨在大学的时候,同学聚会唱歌,她都是枯坐着,很是尴尬。
“我们也不会唱歌,重在参与。”
廖永康也不管楚微雨的难堪,招呼道:“杜良,你去把账结了。楚微雨,你坐我的车一起去。大家都是同事、朋友,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大部分人刚才都喝了点酒,飘飘忽忽的,要去唱歌,也都是兴高采烈。
皇家ktv距离饭店不算太远,开车不到十分钟就到了。
最豪华的包间,还是比不上矩城那边的娱乐级别。
而且也没有几十个小姐姐一字排开,让宾客挑选,排场差挺多。
廖永康对这边的流程也很清楚,跟经理说了一声,安排十几个小姐姐过来一起唱歌。
果然,很快就有年轻的小姐姐端着酒水进来,顺势就坐到了沙发上。
仔细一看,差不多每一位男士的旁边,正好有一位小姐姐作陪。
在所有宾客中,唯一的女性楚微雨,坐在其中,就显得很突兀,如坐针毡。
她没经历过这种场面,此时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以前大学时候跟同学去唱过一次歌,也算见过世面,怎么这里不一样呢
唱歌怎么还有陪唱呢
就两个话筒,那么多人,怎么分
她脸上的红晕,已经蔓延到了脖子根,一咬牙站了起来,“廖总,我有事,先走了。”
“急什么呀,大家出来一起唱歌,热闹热闹,不要紧张。”
廖永康连忙站起来安抚楚微雨的情绪,“进入了社会,进入了职场,你就得适应这种场面。干工作,可不仅仅是埋头苦干,钻研技术。社会不同于学校,需要你学习的东西,已经不在课本上,而是在这些场所”
楚微雨尴尬不已,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扭头想要找人求救,目光不由自主的看向了这里相对熟悉的人,那就是认识了几天的陈冠。
两人这几天交流很多,算是彼此熟悉了,虽然偶有争论,但更多是属于技术的探讨和分歧。
结果看到陈冠正在跟身旁的小姐姐聊得有说有笑。
哼
这个流氓
她轻咬嘴唇,羞愧不已,但却无计可施。
“廖总,你先来唱一首歌,把气氛搞起来”
王付易站了起来,朝楚微雨做出邀请的姿势:“姑娘是三晋省人我祖上也是那边的人,说起来咱俩算是老乡。唱歌这种事情,都有第一次,以后你习惯了,肯定会爱上这种活动。来,坐到我这边来,我一会儿教你唱歌”
看到王付易一身的金银首饰装饰,楚微雨觉得自己实在是跟着这人肯定没有共同话题,于是拒绝道:“不用了,我出外面去等你们。”
“你就是脸皮薄,一会儿唱两首歌,你就放松下来了。”
王付易看楚微雨无动于衷,便主动要拉她的手,一起坐下来。
楚微雨感受到陌生男人触碰自己的手指,便如触电一般缩了回去,瞪着杏花眼,面色不悦的警告:“我不唱歌,你不要动手动脚”
“我没动手动脚,在这种场合,都是这样,你没必要一惊一乍的。”
王付易一看楚微雨反应这么大,脸上有些挂不住,“大家一起唱歌,一起高兴,你别这样扫兴啊”
说着,他甚至要一把抓住楚微雨的手,拉着她坐到沙发上。
“你松开”
楚微雨一下没躲开,手腕就被王付易抓住,跌坐在了沙发上。
她又羞又恼,觉得自己受到了巨大的侮辱,惊叫道:“你个老流氓,你要是不松开,我打你一拳”
一看这姑娘就像野马似的,难以驯服。
王付易作为矿老板,有钱,每天都接受阿谀奉承,来到这种场合,总是受到女人的热捧。
哪受得了女人的威胁。
他也有些怒意,死死地箍住楚微雨的手腕,哼道:“我今天就非要让你陪我唱歌”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