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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把刘备卖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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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朝想了想,还是决定暂时不要去招惹这位陈家娘子。反正她们姐弟是来投奔自己的,养在家里也不会招人闲话。

    至于陈叔至,林朝准备让林夕去跟他接触一下,看看他到底是不是历史上的那位白毦兵统领。如果是,那就先召进校事府历练两年再说。

    林朝现在所有的心思,全都放在明天即将登门拜访的糜竺身上。

    其实糜竺这家伙也是个有意思的人,在原本的历史上,他从未领兵,却在刘备危难之时患难与共,并且散尽家财为刘备募集兵马。

    当然刘备得势后也没亏待他,无论官职还是爵位,糜竺在整个季汉都是最顶端的。

    在投资这一块,整个汉末没有比糜竺更成功的了。

    可惜糜芳行事太下作,导致关羽败亡。饶是如此,刘备也没有怪罪糜竺,对他依旧礼遇如初,只是糜竺自己心里受不了,没过多久就羞愧而死。

    嗯,一句话总结,这是个要脸的人。

    要脸的人好啊

    林朝就是喜欢跟要脸的人打交道,一个要脸的人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会干出什么下作的事。

    当然,也比较好骗就是了。

    至于他那个坑爹的弟弟,要么不给权力,要么找个机会处理掉算了。

    现如今刘备麾下猛将如云,怎么也轮不到糜芳出头。

    至于他那妹妹糜氏

    他糜竺若愿意多出些嫁妆,刘备也不是不能娶,只是肯定不能当正妻就是了。

    额,糜氏现在好像还很小。

    不过说起来,也是时候给刘备找个老婆了。

    身为一方诸侯,若没有子嗣,如何能稳定人心。

    说到找老婆,林朝又想起了后院的陈氏姐弟

    一旦旁边没人的时候,林朝的思维就无比发散,很快能将两件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到一起,然后把自己折磨得头昏脑涨。

    “算了,不想这些了先去睡一觉再说。”

    一场家宴下来,林朝也喝了不少酒,虽然没醉,但也有些许困意,便向后院走去。

    可刚刚进到后院来,林朝就又迟疑了起来。

    三个女人都在,那自己应该去谁房里睡觉呢

    虽然荀采是正妻,但王鸢那丫头越来越诱人了。

    虽然王鸢很诱人,但甄姜一副呆萌的样子,不去欺负一下实在太可惜了。

    虽然甄姜很呆萌,但陈家娘子

    林朝思虑再三,最终还是选择了书房。

    第二日,上午。

    糜竺把自己整理的一丝不苟,特地选了一身看上去颇为清雅的衣裳,最后又对着铜镜,将冠冕束得端端正正,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饶是如此,马车行至林朝府门前的时候,他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像极了后世应届生面试求职时候的情景。

    虽然富甲天下,但在仕途方面,糜竺是个十足的新人。

    而面试他的人,可是上至天子,下到公卿百官都能谈笑风生的林朝,林子初。

    相比于他的郑重,林朝可以说是颇为随意,甚至出门迎接的时候,整个人都像是没睡醒一样,身上裹着和被子差不多厚的袍服。

    这该死的天气,怎么突然间就变得这么冷

    昨天又下了一场大雪,此刻天晴之后气温骤降,林朝望着房檐边上手指粗细的冰柱,心中吐槽道。

    他这身打扮,着实差点闪瞎了糜竺的眼睛。

    没想到这林子初,居然是如此不修边幅之人

    在他的脑补中,刘备麾下的第一重谋,应当是那种风度翩翩,谈笑间便可判决天下大势的伟丈夫。再者糜竺听闻林朝也曾随军出征,并且战果连连,就算身材魁梧,孔武有力也不足为奇。

    可万万没想到,居然是个瘦弱书生。

    果然人不可貌相

    糜竺心中感叹一声,摆手便拜道:“朐县糜子仲,拜见林侯”

    林朝身上有着诸多头衔,而且每个人对他的称呼,也不尽相同。

    军官书吏喊他长史,但其实他身上最值钱的,还是安喜亭侯这个爵位。

    “子仲不必多礼,外面天冷,你我入内相谈”

    林朝挥了挥手,示意糜竺跟自己进屋再说。

    若放在平时,林朝肯定不会这么随意,得按照规矩好好得跟糜竺客套一番。但眼下他实在冻得快扛不住了,也没了客套的心思。

    至于糜竺身后那一大车礼物,以及赶车的家仆,林朝直接派福叔去接待了。

    进了房中,林朝命人点起炭火,这才感觉好受了一些,遂将外衣脱掉,端着茶水向糜竺笑道:“让子仲见笑了,某自幼体弱,今日的天又着实有些冷,慢待了子仲,还请见谅。”

    糜竺赶紧也举起了茶杯:“林侯说笑了,徐州大小事务皆决于林侯,自该好生保重身体,为国尽忠。”

    两杯热茶下肚,林朝与糜竺客套了半天,终于说到了正题上。

    “久闻糜氏乃天下豪商,子仲更是精于商途,不知今日到访,所谓何事”

    糜竺并不比甄氏兄弟,林朝纵然想用他,也要他自己先表现出足够的诚意。

    换句话说,是他糜子仲主动投奔的刘备,而不是刘备招揽的他。

    本来历史上,糜竺之所以能身居高位,也是在危难之中帮了刘备一把。论贡献与才能,他并不出众。

    对于林朝的战略规划来说,糜竺更是可有可无。

    唯一能让林朝眼馋的,还是他那近万名宾客家仆,以及十亿的身家。

    至少就现在来说,这两样还是非常重要的。

    至于如何让糜竺自己贡献出来,估计还得把刘备卖出去,才能换来这笔巨资。

    见林朝问到了最关键的问题上,糜竺也不敢敷衍,满脸郑重地拱手道:“林侯,某久闻玄德公仁义之名,特来投奔”

    糜竺很有自知之明,他不认为自己比面前的林子初要高明,索性坦诚一些,直接将自己的来意说明白了。

    闻言,林朝却装傻道:“哦,子仲乃高雅之士,徐州当前又正是用人之际,子仲可自去拜会玄德公就是,想来玄德公必会欣然接纳。”

    糜竺苦笑一声,心道我要是能自己去拜会,又何必来找你林子初。

    再者,自己去拜会刘备,能跟你林朝举荐的相比吗

    “林侯明鉴,玄德公欲要成就大事,少不了钱粮物资。某虽不才,但家中世代经商,也攒下了一些钱粮,多少也能为玄德公大业增砖添瓦。”

    见林朝的态度不冷不热,糜竺决定展露一些实力。

    他不相信,林朝会不明白钱财的重要性

    但林朝依旧不为所动,只是笑道:“子仲有心了,钱粮当然重要。近来军中粮草短缺,玄德公正为此时发愁,子仲可自荐于堂前,玄德公必然重用。”

    任糜竺如何表示,林朝只想把人往外面撵,弄得糜竺很是困惑。

    这林子初到底什么意思

    是看不上自己

    如果看不上自己,为何还要接见自己

    带着满心疑惑,糜竺决定问个清楚。

    “林侯,可是某才疏学浅,不能入林侯法眼”

    当然不是了,只是你的价码不够而已。

    林朝心中暗笑,脸上露出一副愁苦的模样,说道:“子仲啊,非是某看不上你,实在是近来某被一桩难事所困扰,夙夜忧叹,却无解决之道,实在是对不住子仲了。”

    糜竺心中一动,连忙开口问道:“敢问林侯有何困扰,某虽不才,却也愿帮林侯排忧解难”

    这天下,除了权势以外,还没有我糜竺给不出的价钱。

    身为大汉第一等豪商,糜竺非常自信

    “唉,此乃某个人私事,就不劳子仲挂怀了。”林朝推脱道。

    眼见刚有点希望的苗头,糜竺哪里肯放弃,接连追问再三,林朝才拿捏足了姿态,缓缓开口道:

    “子仲,某只告诉你一人,你可切莫外传。”

    糜竺连忙正色保证道:“这是当然,某虽不是高尚君子,却也绝非泄密小人”

    林朝这才点了点头,开口道:“子仲也知道,自黄巾之乱以来,玄德公首倡义兵,剿贼平乱,多番东征西讨,至今孤身一人,未有子嗣。身为臣子,某岂能坐看主公无后,是以夜不能寐。不知子仲可有解决之法”

    听完,糜竺一脸懵逼。

    就这

    刘备身为一方诸侯,要多少女人没有

    再说他刘玄德无后,关你林子初什么事

    你这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等等

    不对劲,非常不对劲

    林子初拿捏了半天,就是为了帮刘备娶媳妇

    这怎么可能

    原本糜竺见林朝拿捏姿态,便以为他想讨要好处,心中还稍微鄙视了一下林朝的人品。

    可现在想来,林子初会是这般浅薄之人

    若他真如此不堪,刘备会对他委以重任吗

    糜竺脑中不停地思索着,林朝也不急,只是慢悠悠地喝了两口茶水,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话已经说到这里,若你糜子仲还不能想通,那就没有再谈的必要了。

    糜竺本来百思不得其解,见到林朝老神在在的模样,脑中忽然闪过一个想法,整个人豁然开朗。

    难道他林子初真是这么想的

    不行,得先试探一番。

    糜竺拱了拱手,正色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玄德公身为一方诸侯,更要娶妻生子,开枝散叶。某有一妹,年方十五,不敢说国色天香,却也知书达理,愿进献与玄德公,为其传承香火”

    这家伙可以,挺上道的。

    闻言,林朝马上激动地站了起来,冲过来一把拉住了糜竺的手,满脸惊喜之色。

    “子仲此言当真,可会委屈了令妹”

    糜竺脸色愈发严肃,认真道:“林侯这是哪里话能伺候玄德公卧榻之间,舍妹三生有幸再者,先父生前也有舍妹准备了些许嫁妆,可一并进献与玄德公,以作军用。”

    “子仲之言,真乃大旱降甘霖”

    林朝脸色更激动了,同时弱弱地问道。

    “不知令妹嫁妆几何”

    别说我不给你机会,你妹妹和你将来的位置,就看你能给多少嫁妆了。

    你若奉上一成家资作为嫁妆,直接把你妹妹送过来吧,人玄德公要了。

    你若奉上三成家资,刘备可以考虑纳你妹妹为妾。

    你若奉上五成家资,你妹妹在刘备的后宫里,绝对有一席之地。

    你若奉上七成家资,你妹妹刘备娶定了,谁也拦不住

    我林朝说的

    你若奉上全部家资

    林朝只想问一句,你还有没有妹妹,张飞可还没娶妻呢

    只要价钱够高,刘备麾下所有文武,任你糜竺挑选

    大丈夫一言既出,绝不反悔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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