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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二章 林子初,你还我粮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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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末是一个以五谷为主食的时代。

    所谓五谷,是指稻、黍、稷、麦、菽。

    当然,对此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林朝的老师郑玄曾为周礼注释,在里面写上了他认为的五谷麻、黍、稷、麦、豆。

    之所以会发生这种分歧,林朝猜测可是跟古人的见识有关。

    这个时代交通不便,而华夏大地又地大物博,物产丰盛,不同的地域适合播种不同的谷物粮食,所以五谷在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叫法和侧重,从而导致了差异化。

    这当然是林朝的个人看法,不过眼下的徐州,还是以黍、菽、粟、和小麦作为主食。

    前三者其实同属一科,在后世皆被看作为小米的不同种类。诸如粟米,在后世就是小米,多用作熬粥和做稀饭,已不再当做主食。

    但眼下显然没有这种条件,所以这些产量不高的粗粮,也是能果腹的好东西。

    要说水稻这玩意,其实也是极好的粮食,且对土壤要求不高。

    但唯独有一点,水稻对气温和湿度都有颇为严格的要求,时常灌溉不说,若遇到气温骤降,那可真就颗粒无收了。

    娇贵的玩意,自然不适合天灾频发的乱世。再者徐州大部分地区的气温和水源,也不足以支撑水稻的茁壮成长。

    所以眼下徐州的主食里面,还是以小麦和三种小米为主。

    眼下正是五月仲夏,已经到了小麦成熟的季节,农忙正式到来。而等收割完小麦后,便会播种这三种小米,秋天时候再收一季。

    收完等一场好雨,再把麦种播种下去,静待来年盛夏继续收获。

    周而复始,循环不息。

    农耕文明是当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文明,因为不必时刻面对种族灭绝的危机,所以人体内的野性就逐渐被收敛了起来。

    后千年有圣人出,以礼法匡正人心,教导人们仁义道德,农耕文明也就升级成了礼乐文明。

    人性中狂野残暴的部分被束缚,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林朝说不清楚。

    但林朝深信,知识、礼仪、道德之类的精神传承,才是文明的基石,也是一個文明能存续的根本。

    野性得到限制后,军队战斗力比之游牧民族自然下降了不少,但充足的精神文明建设,却能使得人的精神层面得到升华,最后上升到国家军队层面。

    这就是为什么汉初时,太祖刘邦面对强盛的匈奴,一直以和亲来笼络这个外敌。

    而一旦积蓄了足够的力量之后,恰巧又来一波天降猛男,武帝刘彻配合文景之治给他留下的家底,直接就将匈奴人干得亡族灭种

    纵观古今明在被灭之后,从未有过能被重建的先例。

    唯有华夏文明,历经数千年战火,数度沦丧于异族之手,却总能复兴昌盛,依旧屹立在世界之巅

    坐着牛车赶回郯县的路上,林长史望着官道两旁开始收割小麦的农忙景象,如是感慨道。

    可很快,他就无法继续感慨了。

    因为,要干活了

    往常林朝外出公干回来,刘备都会亲自出城迎接,最起码也要走到城门口。

    所以林朝一回来,往往未见刘备其人,便听到一阵爽朗的大笑声,继而就看到一个缩小版的人猿泰山向自己跑过来,最后非常热情的握住自己双手。

    子初不必多言,先跟某去吃席

    可今日,城门口却静悄悄的,刘备非但自己没来,甚至都没派个人迎接自己。

    林朝扭过头,好奇问道:“君明,玄德公不是说有大事相商吗”

    典韦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也罢,咱们直接进城吧。”

    林朝不是什么矫情之人,不一定非要等人迎接自己。只是受惯了这种待遇,一时间有些不习惯而已。

    正等众人刚要入城之时,荀彧从城内走了出来。

    林朝笑了,下了牛车就赶紧挥手道:“文若”

    虽说娶了荀彧、荀谌的堂妹,但林朝也不好意思张口闭口就荀彧喊兄长,再者以他现在的身份也不合适这么做,所以几人一直表字相称。

    今日的荀彧看上去有些匆忙,因为他的衣角竟有些脏污,身上那股熟悉的香薰味也不在了。

    要知道像荀彧这么注重仪态的人,若非情况紧急,是不可能会出现这种疏忽的。

    荀彧拱手笑道,脸上显现一丝疲惫:“子初,主公命某前来迎你,走吧。”

    “去哪”

    “下地劳作。”

    荀彧很干脆地回答道。

    林朝:“”

    去年屯田之初,林朝就挑选了郯县周边的荒田作为试验田,由官府组织人手,帮助流民在此安家耕种。等他们熬过一季粮食后,便不会再去做流民,而成为刘太尉治下的良家子。

    这个办法很好,尤其是林朝采用的是对半分的田租法,更是免除了百姓的后顾之忧。

    你的收成是一石,那州府只取走半石,你的收成是一百石,州府便取走五十石。就算遇到灾年,也绝不会出现全部粮食加一块都不够交税的情况,这很公平。

    初行之后,此法得到了百姓的拥戴,刘备于今年年初下令,扩大屯田范围。

    自接收徐州以来,刘备也算是顺风顺水。

    地盘逐渐扩大,兵力逐渐增长。

    至于人才方面,有人才收割机林长史在,自然也是不愁的

    唯一让刘备不自在的,就是手中的粮食年年都只是勉强够吃,而剩不了多少。

    去年讨董如此,今年发兵冀州如此,若是夏收过后曹袁有异动,恐怕还要再打一场。到时候还是剩不下粮食,明年还会捉襟见肘。

    对此,刘备是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

    毕竟粮食这玩意是地里长出来的,任你再怎么神机妙算,也不可能凭空变出来。

    吃够了粮食的亏,所以刘备非常在意这次夏收。

    为此,他不惜让州府停止运转,亲自带着徐州百官,一起扛着镰刀下地劳作。

    望着田中金黄色的麦穗,刘备喜不自胜,整个人乐得像个人猿泰山

    当然,刘备去的是屯田的地方,毕竟这里收上来的粮食有一半是自己的,交给别人是肯定不放心的。

    至于曹袁异动之事

    笑话,天塌下来也得穿衣吃饭,没有什么比收粮食更为重要

    当荀彧领着林朝来到试验田的时候,林朝发现地头坐着几个农夫,看样子应该是刚刚劳作了一阵,停下来喘口气。

    不,不对

    林朝脸上满是震惊之色,因为他发现这几个农夫,居然就是刘备和几个内府从事,还有关羽等武将。

    好家伙,刘大耳这是真把自己当农夫了

    “拜见玄德公”

    林朝走了上去,拱手一礼道。

    见林朝来到,刘备放下了手中的粗瓷大碗,咧嘴一笑道:“子初回来了”

    林朝注意到,此时刘备脸上满是汗渍,皮肤也被晒得黝黑发亮,看上去应该在田里劳作了好几天。

    “玄德公何必亲自下地干这些粗活”林朝苦笑道。

    刘备摇了摇头,表示不认同林朝的说法。

    “我等衣食,皆出于此处,子初你怎么能说这是粗活呢”

    好吧,你说得对

    其实历朝历代,都有皇帝带头耕田的事迹,甚至是成例。用以表示天子心系农事,怜悯百姓,还能起到带头作用。

    可那些事迹,政治作秀的成分比较高。

    像刘备这样真的下地干活,还是一连干好几天,也算是蝎子拉屎独一份了

    最最最重要的是刘备都带头下地干活了,林朝身为长史,总不能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吧。

    下地劳作这种事,想想很美好,但真干起来还是很累人的。文網

    林朝其实很想拒绝,可刘备只休息了片刻之后,就又拎起了镰刀,一头扎进麦田中,疯狂收割着这些成熟的庄稼。

    这下,众人的目光全都看向了刚来的林朝。

    长史,到伱了

    甚至三舅哥荀谌还很贴心的递上了一把镰刀,脸上露出灿烂的微笑。

    林朝:“”

    好吧,那就干活吧。

    无奈之下,林长史拎着镰刀,开始跟地里的庄稼进行殊死搏斗。

    这一顿劳作,一直持续到了傍晚才结束。当林朝直起身子,轻锤酸痛的脊背时,却发现田丰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自己身后。

    而且此时的田丰,眼神中明显带着一丝不善,手中的镰刀也跟着颤抖,看样子随时都有可能给林朝来一下。

    “呵呵”

    林朝心中顿觉不妙,急忙往后退了两步,口中发出尴尬的笑声。

    “元皓兄,有什么事吗”

    田丰幽幽道:“林子初,听说你为泰山郡减免了今年三成田租”

    不好,这事果然还是被田丰这狗东西知道了

    “呵呵事出有因,元皓兄你听某狡你听某解释”

    田丰高举手中镰刀,口中冷声道:“莫要废话,某只问你,是也不是”

    林朝看了一眼田丰手中的镰刀,在夕阳的照耀下正发出血色的光芒,是那么的锋利且令人心悸,他不禁身躯一阵,连忙点了点头。

    “是,但某方才已经说了,事出有因”

    “林子初,你太过分了

    你可知某这两年为了筹措粮草,费了多少力气,吃了多少苦

    你可倒好,上下嘴唇一碰,就为整个泰山郡免去了三成田租,你知道那是多少粮食吗

    你知道能供给多少军队吗”

    田丰越说越气,最后面孔都开始扭曲起来,整个人也失去了理智,挥舞着镰刀就像林朝冲了过来。

    “林子初,你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狗东西,还我粮食来”

    “元皓兄,有话好说似你这般狂躁,如何能成大事,且放下农具,咱们再商议一番,你看如何”

    夕阳西下,林长史在麦田里疯狂飞奔着,根本停不下来。

    身后,田丰挥舞着镰刀紧追不舍,誓要让他知道粮食的重要性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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