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子来来往往,这一项小小的服务,就让郭大牛,每个月入账十几万两。
“哈哈哈”
何斌看着本月的账目,高兴得合不拢嘴了:
“高,实在是高啊。”
“大牛,你和陈先生,能想出这法子,可真是天才啊。”
“我何斌可是甘拜下风,不服不行啊。”
郭大牛听后,心中说出的畅快,却不敢冒领功劳:“斌叔,这功劳我可不敢领啊,您可知道,这法子都是将军想出来的。”
“永林”
何斌眼珠子转了转,心中一片释然心道:“好,学志,好孩子啊,老颜如果知道有这般出息,不知道该有多高兴啊。”
半年时间赚了五十两手续费,加上护航佣金,城中税收,半年毛收入绝对在百万两以上。
再算上华夏公司,一年上百万两银子的利润。
抛去成本,光是南洋这里,一年带给唐学志的毛利润,绝度在三百万两以上。
这已经相当于,大明朝大半年的税赋收入了。
再坚持一年,鱼鹰将会富得流油。
一副美好的憧憬,在何斌脑海里诞生了。
何斌想了想后,擦了一把汗:“哦,大牛,有一件事情,我们不得不谨慎对待了。”
“现在日月城的生意,越来越火爆,旧港和巴达维亚却越来越冷清。”
“你有没有注意到,现在已经有一部分荷国商人,也到我们这来交易了。”
“这虽然不是坏事,但我们还需警惕,贝内特那条老狗,狗急跳墙。”
郭大牛坐直了身子,精神上来了:“斌叔说的没错啊,现在钱庄里存着一千多万两银子,不可大意。”
“现在城里的守备力量,只有刘小刀的一个半营,略显不足啊。”
“万一荷国人,有什么动静,压力会很大。”
“这笔银子,都是客户存款,丢了,咱二人都赔不起啊。”
自己的银子,丢了也只是打断牙齿往肚里吞。
如果一千万客户的银子丢了,可是会要了华夏公司的命,搞不好鱼鹰都得破产。
随着客户的存放的银子,越来越多,郭大牛也隐隐的开始担心起来。
现在李铁虎的邦加寨护卫队和王石头一个营,去征讨婆罗洲了。
随着旧港的日月山庄,盘子越来越大,他们不得不多派了一个连队去驻守。
现在城里的主力除了贸易公司的十几艘护卫船外,就只有刘小刀的七百多人和左高峰的白虎舰队,一共四千多号人。
左高峰的人,也不是一直呆在船港,他们还得经常出海护航,甚至还还得派船护送钱货回大明,真正用于港口防御的力量不足一半。
荷国人在巴达维亚和旧港,有水兵五千多人。
人数悬殊过大,如果打起来,郭大牛肯定处于下风。
何斌点了点头,将账本放进一个带着两把锁的箱子,锁好后,将一把钥匙递给郭大牛:“我想,咱是不是能给唐爷打个申请,将刘小刀的龙武军,增加到是十个营,五千人。”
“邦加港的战船,也应该再增加一倍。”
现在日月城的含金量越来越大。
免不了遭人眼红,他们需要更强大军力来护卫才行。
因为,养得起。
郭大牛睁大眼睛,露出一副不敢置信的神色:“嗯,可以,我看可以,等小侄就草拟一份联合申请,倒是请斌叔一起署名。”
他没想到,何斌如此大胆和疯狂。
如果这份申请真能批复下来,邦加岛的实力,绝对可以碾压荷国人了。
大西洋上,一直二十多艘舰船,组成的船队,抵达了好望角。
一艘巨大的西洋舰船上,站着一名叼着雪茄的西洋男子。
他腰间别着一把西洋长剑,蓝红色的西洋马褂,戴着着毡帽,一撮枯黄的头发,从帽子下面散落出来,下面则是一张奇丑无比的脸,左眼上呆着眼罩,却无法遮住那道长长的刀疤。
他踩着牛皮靴子,站着一名身穿黑色背带服的白净女人身边。
女人满头金发,下面是一张精致的简单,皮肤白哲无瑕,仿佛能掐出水来,脚下是踩着一双蓝色皮鞋子。
白色的上衣,包裹着那团不安分的柔软,仿佛下一秒,就要奔出来。
“哥哥,老公爵给你十艘船,就剩下这艘骷髅号,难道唐学志真有那么厉害吗”
女人蔑视的白了独眼龙一眼,满脸的不屑。
堂堂西国公爵,竟然让一个大明人打得全军覆没。
还好意思跑来求援。
看着不争气的哈罗德,雪莉不由摇了摇头,早只如此,就不该在老公爵面前,推荐他了。
提起唐学志,哈罗德心里多了一层顾虑:“唐学志,他的船不厉害,但是此人,却满肚子阴谋诡计。”
“他太不绅士了,如果面对面,公平决斗,我保证不打死他。”
若非在巴达维亚海域,上了唐学志的当,导致几十艘船被烧,也就没有后来的霍落岛之败了。
后来他找了泰西最顶尖的工匠,研究过,那些所谓的激光炮。
最终认定,他们只不过是拿着一些镜子做文章。
后来他还找人试了好几次,在百米之外,还真能点燃火药。
想想,连肠子都悔青了。
当时,就算真的船帆被烧,他只要带着人,忍一忍,直接杀到港口去。
唐学志所谓的舰队,恐怕就不存在了。
雪莉不以为然,哈罗德败给大明人,完全是他无能的结果,看着身后二十艘战船,她自信的挺了挺胸:“行了,从今天开始,本公爵,就是骷髅舰队的统帅,你还是当骷髅号的船长吧。”
话音刚落,雪莉头也没有回,直接回舱去了。
哈罗德气得脸色铁青,攥起了拳头。
“混蛋,等着瞧吧,我才是骷髅舰队的统帅,我才是。”
两年前,他让部下,带着一支从鱼鹰得来的火枪,回到了泰西。
那杆枪,现在已经仿造成功了。
在他船舱中,有一千杆能够装上刺刀的燧发枪。
如果雪莉将他逼急了,他不介意取而代之。
“全速前进,目标,马尼拉”
唐学志搭乘的虎威舰,几天后就抵达了刘公岛海域,不过没有在刘公岛停留,而是直接前往南直隶。
只是,快船送来了一个让他们高兴不起来的消息。
李大山重重的在船舷上拍了一巴掌:
“呸”
“玛德,朱由检简直是昏头了,他怎么能将邓庆元调往山海关呢。”
“枉我们对他这么好,送他这么多好东西。”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