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顺和张寿选择建立基地的地方,是原来奴儿干都司设在忽石门堡附近的一个中转站。
正好位于葛林河入口,属于两江交汇之地。
这里视野开阔,水面宽广,站在基地的位置,能够一眼看清从上游十几里出下来的船只。
更重要的是,河水交汇之处,水流较为平缓,很适合战船停泊
从这里到忽石门堡有大约十里的距离,沿着葛林河去往葛林堡,大约有三十多里的路程,走水路,两个时辰就可抵达。
“张大人,诸位兄弟,我刚刚研究了一下地图,你们看这里。”
虎威舰上,张三顺召集了众人,说话时已经让士兵打开了地图:
“往上走去葛林卫,大约需要半天的路程,从那些俘虏口中得知,忽石门并堡只能算是中型堡,牛羊最多的,当属上游的朵儿河堡,因为朵儿河畔可是佟家的牧场。”
“不过从这里过去,走陆路的话恐怕需要三四天的路程,如果沿着大江往上走两天,则是古鲁河堡。”
“那边的牛羊也不少,我寻思着,咱要不兵分两路,一路沿着格林河一直杀到河套上游,另一路沿着大江河畔扫荡,不管人马牛羊,统统扫过来。”
“娘的,鞑子抢了我们这么多年了,今天,我们也要到他们的地盘扫货,有多少,给我照单全收。”
方子才眼眸颤动,心情很是激动:“好,要不这样,我率领三个营和部分人船,沿着大江往上打,河畔边上的堡子,咱见一个抢一个,咋样。”
“我同意,明天我们就上古鲁河堡,抢他个痛快。”
“对,抢个痛快。”
几个营长也纷纷站出来请战,众将很快达成一致。
张寿站了起来,心情也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不过他也有些按耐不住了:“三顺,方兄弟,我张寿,自山东事变以来,到海峡岛也有大半年时间了,这么久都是白吃白喝,也没为主公立下半点功劳,不如,就让我带一个辅兵营和方兄弟一起去吧。”
白天的时候,陆大有和一众弟兄,牵着一百多马匹,赶着牛羊回来的情形,一直都在他脑海里打转。
简直不敢想象,他们竟然能抢鞑子的东西。
娘的,豁出去也要亲自去抢一回。
众人一拍即合,但是主力人马都走了,必须有一员战将带着部分兄弟留守才行。
于是,虎贲军的马康带着麾下士兵和部分辅兵大约两千人,留守营地,他们的任务是继续完善水寨。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时,张三顺带着麾下三个主力营和一个辅兵营,共两千人,在几十艘船的搭载下,开始沿着格林河往上游走。
方子才和张寿,同样带着三个主力营和一个辅兵营,共计两千多人,乘船沿着黑龙江去往古鲁河堡的草场。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虽时值七月,黑龙江畔却是鲜花盛开,彩蝶飞舞,却犹如南方的晚春时节,四处都透着春天的味道。
一幅幅极美的景色,呈现在众人眼前,让人如痴如醉。
好一个塞北江南啊
方子才和张寿惊叹此处的美景时,也不忘记派出小队人马靠岸侦查,但都一无所获,终于磨蹭了两天后,抵达了古鲁河草场附近。
江堤两旁的山峦逐渐后移,江岸边的视野越越来越开阔了。
“马群”
“快看,在哪呢”
瞭望手发现了马群,发出惊呼声
果然,一小会后,战船驶出了江畔树林,一幅塞外江南的美景呈现在众人眼前。
牛马成群,牧马人骑着马儿,不停的将他们驱赶到水草丰盛之处。
真有一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味道。
方子才看的眸光闪耀:“好呀,终于来了,传我命令,廖钦辉率领第一营,悄悄登陆,目标夺取古鲁河草场的牛马。”
“张大人和我,带着剩下的人,直奔古鲁河堡,拿下哪里,作为中转站。”
方子才的视线中,就有四五几个马群,每群马最少在四五十匹以上。
牛羊成群,一片连着一片,一直到了天边的尽头。
娘的,有这堆牛马,总算没白跑一回。
张寿心中说不出的畅快,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好,说干就干,儿郎们,今天石咱露脸的时候到了,随我登船。”
草场上,一群一群的牛羊,分属于不同的部落,他们都是古鲁河堡的人,不过,这里却是镶黄旗的草场。
一直人马迅速的登上了岸,正是廖钦辉的一营。
四五百人,犹如一群狮子猛兽,闯进了羊群。
在他们眼里,前面的那些马匹牛羊,全都是他们的猎物。
“儿郎们,今天就是你们扬眉吐气的时候了,听好了,除了汉人和女人,孩子外,其他人格杀勿论。”
大军分三个队形,在半个身子高的野草中前进,从远处看,宛若三条红色的长龙。
距离他们最近的一伙牧马人,大约十多人,他们骑着烈马,悠闲的驱赶着牛羊,完全没有察觉危险已经来临。
牧马人中,一名年长的汉子,对身边一名稍微年轻的男子正在说笑,不时的发出哈哈大笑声。
“阿图多,听说你最近有收了一个汉人的女子为妻,怎么样,那个小脚女人的滋味,怎样,肯定没有咱们女真的女人优秀吧。”
“你想多了,索多特,并不是每个汉人女子都石小脚,除了那些富人家的女人,多数汉人女子都是大脚婆。”
“哈哈哈,谁知道呢。”
索多特扬了扬马鞭,骑着马转了个小圈,又饶了回来:
“也许就你那女人是个意外罢了,听说这两天在纳兰堡附近,出现了汉人的抢马贼,我们可得防着些,不然马匹丢了,旗主可饶不了我们。”
“放心吧,这里是什么地方,抢马贼只要不是被飞鹰叼了眼睛,就不会来抢想镶蓝旗的马场。”
阿图多摇了摇头,索多特抛出这个话题,真是有些好笑:
“堡主,可是旗主的安达,听说在攻打宁远的时候,他保住还救过旗主的命,我们古鲁河堡,可是附近最大的堡子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