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旁响起轰隆隆巨响,大道的尽头,一股黄尘自东向西而来,由小变大,转瞬间便遮天盖日。
战马嘶鸣,地动山摇。
视线中,赫然有一支马队朝着马德拉斯,奔袭而来。
战旗猎猎,刀枪如林。
前面一杆大旗,书写着龙飞凤舞华夏二字,大旗下,一员将领,二十多岁,手握战刀,身穿鸳鸯战甲。
他虎背熊腰,腰杆笔直,面泛寒光,一看就是久经沙场的老将。
他便是竹影麾下,陆战云。
陆战云早年随张三顺远征奴儿干都司,擅长骑射。
后来随马明等人一起,编入近卫军,如今已是近卫军营指挥使。
唐学志的船队中,携带有五百战马。
擅长骑兵作战的陆战云部,自然而然的变成了骑兵。
“兄弟们,刘鹏义狗贼就在城里,大家跟我冲”
“杀”
刘鹏义恶贯满盈,人人得而诛之。
鱼鹰将士,听闻此贼还活着,心神大振,举起铳枪,朝城门方向杀去。
刘鹏义心神一颤,瞳孔止不住的收缩。
那是马队。
这怎么可能
心中惊出一身冷汗。
他做梦也没想到,唐学志不仅在城外埋伏了重兵,军中更是还有马队。
天呐
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魔鬼。
太可怕了。
刘鹏义自问,自己已经很厉害了。
但唐学志打仗,向来不按常理出牌。
就拿这次带兵进城来说,如果不是安丽丝及时通报,自己恐怕真就被迈尔肯等人给骗了。
“将军,有一支人马,猛攻西门,明国人杀过来了,我们该怎么办。”一个黑袍将,急匆匆跑来汇报。
他们几百人进攻唐学志,全部被挡在东街前进不得。
反而,另有一支百多人的精锐,猛攻西门。
论火器,他们比鱼鹰的人,差了整整一代。
有些时候,质量比数量的优势,更加明显。
降维打击。
几百黑袍军,把守着城门,却被一百鱼鹰精锐,杀了个措手不及。
他们压根就没想到,近卫军会那么快过来突袭。
加之,城外上千人马,已经蜂拥而至。
铳弹横飞;
内外夹击。
压得刘鹏义的黑袍军透不过气来。
刘鹏义面色苍白,却已经顾不上西门,因为,唐学志的铁骑已经出现在东门外了。
“山口君,带上你的人,不惜一切代价啊,一定要将东门夺回来。”
山口是倭人,也是刘鹏义麾下的黑袍将。
正常情况下,刘鹏义麾下,只能用有十三个黑袍将,黑袍将下面,只能有十三个黑袍武士。
只是,山口麾下,有五六十个黑袍武士。
刘鹏义麾下,掌握的士兵,有一千多人,超过上帝之矛规定的十倍。
“害”
山口重重点头,转身对部众道:“你们,全部跟我来。”
城门下,四十多名鱼鹰士兵结阵在一起。
排成三队,大队长的指挥下,第一小队开火后,第二小队很快上去接替,如此循环。
上百名黑袍军,朝着城门发起疯狂进攻。
大队长沉着应付。
阵前,数十名黑袍士兵横尸当场,却始终没有人,能接近到城门二十步的地方。
负责进攻的黑袍将气得脸色铁青,也赶紧组织了二十多杆火铳上来。
只是,明军的铳枪开火速度,已经刷新了他的认知。
太可怕了。
明明对方只有不到三十杆火铳。
但枪声却从来没停止过。
他的人刚靠近到三四步,就遭到了对方射杀。
每次开火,总能带走他四五个兄弟。
本想着,趁对方开火完后,让兄弟们抓紧冲上去。
谁料,他们才刚刚冲出不到十不,对方阵中,就有一队枪手顶了上来。
铳口喷出白色的火焰。
硝烟弥漫,空气呛鼻。
啪啪啪
只见,四五个冲在前面的黑袍兵身子一抖,胸口猛地爆射出好几个血孔。
啊啊
惨叫一声,身体向后仰倒下去。
带队的黑袍将,本想趁明军开火后的空挡,冲上去,和他们短兵相接。
却没想到,对方的铳枪,一直没停止过。
等他回过神来,已经死上了好几十人。
铳枪干不过,冲上去又损兵折将。
一时间,守则城门处的鱼鹰士兵,赫然组成了一道,让他无法跨越的鸿沟。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城外马蹄声轰隆而至。
黑袍将面色煞白,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沙哑而带着几分霸道的声音。
“你们的,让开。”
只见,黑袍将山口带着数十名黑袍武士小跑着冲了过来。
山口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眼底透着一丝残忍的眸光:“马桑,你们明国的不行,不过,现在时间紧迫,将军命令你的人必须和我们一起冲。”
他打心眼里看不起马昆的人,大敌当前,有人当炮灰也非常不错。
马昆看不过山口,但既然是刘鹏义的命令,他也只能遵从:“好,既然山口君来助战,那咱们便合作一起回,明国人”
他本想说明国人的铳枪很厉害,让山口的人小心一点。
只是,山口很粗暴的打断了他的话:“马桑,你的话太多了,难道,你们没听见城外的马队已经靠近了吗,全体都有,火铳手掩护,其他人给我杀”
“杀”
“砰,砰砰”
二十多个倭铳手,举着铳枪上来,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
硝烟弥漫,铳声雷鸣。
密集的子弹朝着城门方向横扫过去。
鱼鹰士兵非常警觉。
当对方举铳之时,盾手立即架起大盾,在前面构筑起一道铜墙铁壁。
火枪手们也同时盾了下来,将身体隐蔽在盾阵的保护之下。
同一时间;
铳弹,击中士兵手里的钢盾,砰砰作响金属碰撞在一起,火星溅射。
唐学志这次出海主要的对手,是东印度公司。
携带的武器和防具,也都是为对付西洋铳手准备的。
刘鹏义的人,训练方式,吸收了西洋人的战术,
近战却又吸收了倭国人的战法。
士兵也都是身经百战。
铳弹撞击钢盾时,鱼鹰士兵神色淡漠,胸有成竹,仿佛,只是在进行日常训练一般。
吱
忽然,前面一个盾手,身子微微一颤,口中“哼嗯”了一声。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