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的出身不算好。
父亲是匠人,母亲是家庭主妇。
能够有机会进入到渭水书院学习,还是因为他父亲是渭水新城炼铁作坊的匠人。
不过他倒是非常的争气。
哪怕是在渭水书院,他的成绩也是不错的。
虽然他研究的东西有点奇怪,但是基本的课程,他却是一点也没有落下。
甚至还赢得了火油研究所的李淳风的青睐。
当然了,人家青睐的是艾迪的才华,不是他的屁股。
“艾迪,艾迪在吗”
当他一如既往的在物理学院的的实验室里头忙碌的时候,外面却是意外的有人来找他。
他不是一个爱交际的人。
所以一般的时候,都是没有人会来实验室里头找他的。
“我在”
艾迪放下手中的活,走出了实验室,却是意外的发现找自己的居然是王宝钢。
“王编辑,您找我”
王宝钢不仅是渭水新城里头有名的匠人,人家也是渭水书院的教谕。
再加上这一次他又是渭水周刊的编辑,在书院里头的知名度可是不低。
“你们实验室要是没有另外一个叫做艾迪的人,那么我就是来找你的。”
王宝钢冷不住跟艾迪开了一个玩笑。
“没有没有就我一个艾迪,整个渭水书院也就只有我一个艾迪。”
艾迪摇摇手,脸上忍不住红了一下。
“喏,这是十二个银币,你收好了”
王宝钢也没有废话,直接递给了艾迪一小袋银币。
经过了李承宗的多年努力,银币这个东西在大唐的普及率还是比较高的。
虽然没有达到人人都用银币的程度,但是大额的交易,大家还是慢慢的愿意使用银币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
虽然艾迪很穷,但却是很有骨气。
在他看来,王宝钢这样子给自己的钱,肯定是不能要的。
“这是你的稿费,你拿着,是你应该拿的。”
王宝钢等会还需要给其他的作者送钱呢,所以也懒得啰嗦那么多。
这是渭水周刊第一期的稿费,所以他比较重视。
每一个作者的稿费,都是他亲自送的。
以后的作者,除了少部分知名人物之外,就不可能有这样子的待遇了。
“稿费什么稿费”
艾迪从来就没有听过稿费这两个字。
甚至这个词在大唐都是不存在的。
什么时候写文章还有稿费了
这不是瞎扯淡吗
“是啊,这一期的渭水周刊上面的跟电相关的那个文章不就是你的吗你不是说等到夏天的时候,要亲自制作一架风筝,把电从天空中引导下来吗”
这一期的渭水周刊,每一篇文章王宝钢都是亲自看过的,印象自然是比较深刻。
特别是艾迪的这个论文,就是连李承宗都是夸奖过的。
很显然,这篇文章绝对是属于政治正确的文章。
“是啊,这个文章是我写的,我也受到了渭水周刊的样刊了。”
艾迪颇为欣喜的看着王宝钢。
虽然他还是觉得像是在做梦一样,但是至少知道王宝钢不是再跟自己开玩笑,也不是在怜悯自己。
这就足够了。
其实,对他来说,能够在渭水周刊上面发表文章,就意味着可以收到一本免费的样刊。
现在渭水周刊在外面是要卖一百文钱一本呢。
这直接给他节约了一百文钱,绝对是非常值得的。
就冲着这一点,他就愿意每一期都给渭水周刊投稿。
“那就没错了,按照我们杂志内部的计算方法,你这文章可以获得十二个银币的稿费分成。
准确的说,现在是十二个银币多三百四十三文钱。
但是这个稿费也不是这一次发完就没有了。
只要以后这本杂志还在一直售卖,稿费就陆陆续续会有一些。
所以那些零头,这一次就先不发了,以后还是会给你的。”
王宝钢简单的解释了一下稿费的情况。
不过,艾迪根本就不关注那么多了。
自己写了一篇文章,不仅在书上面发表了,还有稿费可以拿。
这简直就像是在做梦一样啊。
艾迪拼命的掐了自己的大腿一下。
“哎呀”
好疼
不是做梦啊
“艾迪,在渭水周刊上面发表文章,不仅不用花钱,还能分到稿费,这事情是真的吗”
在王宝钢等人有意无意的宣传之下,渭水周刊的相关事情很快就在渭水书院里头传开来了。
“李特斯,这个事情千真万确,昨天王编辑还亲自到实验室找我了。
依我看,你这几天也不用忙别的事情了,好好的把你在研究的东西写成一篇论文,拿到渭水周刊上面发表。
这么一来,不仅可以获得稿费,还能有助于你更快的通过教谕的考核。”
艾迪跟李特斯是同一年进公司的。
他们都不是什么勋贵家族出生,所以慢慢的反而成为了朋友。
眼看着跟自己一样贫穷的同窗,似乎发达了,李特斯的心情也是非常的复杂。
好在艾迪还是很讲究的,一听李特斯的话,就开始邀请他跟着自己一样去投稿。
想要挣钱,那就去投稿吧。
书中自有黄金屋,果然如此啊。
“这个文章有什么写的技巧吗怎么样才能发表到杂志上啊”
李斯特心动了。
他自认为自己比艾迪还要聪明一些。
但是这些年,家庭条件的不同,却是让双方的生活有了巨大的差距。
“这个其实也很简单的。在渭水周刊上面发表的文章跟在大唐报上面的文章,几乎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一点,你自己首先要有清晰的认识。
除此之外,你要抓得住重点,然别人简单的浏览之后就有兴趣慢慢的欣赏。”
对于李斯特这个舍友,艾迪还是毫无保留的进行了信息的共享。
哪怕是有些东西涉及到自己的秘密的事情,情况会变得比较复杂。
但是,艾迪还是把自己的心得毫无保留的拿出来跟李斯特进行了分享。
“听起来好像很简单啊,我等会就去写一篇文章试一试”
财帛动人心。
如果发表文章只是获得了名气,那么大家都会认为是很普通的事情。
但现在是名利双收,情况自然就不同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