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分两路,各杀一方。
阿济格贝勒提兵一万,绕过鹿鼎山北麓,顺河而下,悄然向由检1号城、苦兀岛方向摸去。
而济尔哈朗贝勒和剩下的两万骑兵,则在黑龙峡又潜藏了三日三夜。
十月初一,北风呼啸。
大雪飘飘。
正当草包皇帝朱由检花天酒地、奢侈无度、醉生梦死的一日一夜时,建奴三万铁骑与曹文诏麾下的农夫之战斗打响。
而打响第一枪的,是名大明老兵卒。
五十九岁的陈兴志,祖籍陕西韩城县人氏,吼的一口攒劲秦腔,耍的一手好刀子。
一张弓,一壶箭。
曾让十里口热乎乎的兔子肉,半夜往往喜欢给他留门。
猎户出身的陈兴志,本来窝在水泥混凝土城堡里喝小酒,眼看着天降大雪,正是打猎的好时节。
他给老妻、儿子和儿媳妇打声招呼,便提了打猎的行当出了城门。
因为他经常出城打猎,且本身也是老兵卒出身,故而,守城的几名老兵卒与之私交甚好,只是随便问两句,便让他出城而去。
“哥儿几个等着,哥哥打几只野味了,给你们下酒。”
陈兴志摆摆手,十分放松的来到一片深山老林。
大雪封山,野兽们出来觅食时,往往会在雪地上留下明显的踪迹,这让老猎人陈兴志很轻松的就打到三五只獐兔、狍子和两只野鸡。
用一根木棍挑了猎物,他慢慢往回走。
嘴里,还哼着几句哭音二六:“祖籍山西韩城县,杏花村中有家园;
姐弟姻缘生了变,堂上滴血蒙屈冤;
姐入牢笼她又逃窜,大料她逃难到此间;
为寻亲那顾得路途遥远,登山涉水登山涉水到”
突然,陈兴志的声音慢慢低沉了下来,渐轻减弱,最终,终于只剩下粗重的呼吸和咚咚咚的心跳之声。
建奴铁骑
一长队建奴铁骑,偃旗息鼓,悄然潜行,犹如一支幽灵大军,在茫茫密林中快速行进。
看他们的方向,应该
是47号由检城
陈兴志躲在一棵大树后,随手抓几把积雪洒在头脸上,慢慢探头出去,一颗心渐渐沉了下去。
没错,的确是建奴骑兵。
而且,绝对是从辽东、辽西战场开赴过来的正规军,因为,这将近一年时间,陈兴志虽然没有扛着枪与东海女真的那些野人部落打仗。
但对那些穿了兽皮、浑身散发野性的野人部落,却也是十分的了解。
他曾参加过喜峰口战役。
是十。
对建奴骑兵可是终身难忘,就算对方化成了灰,估计他都能闻到一股子凶悍的恶臭气息
怎么办
此地距离由检47号城尚有三十余里。
城中只有守兵九十余人,虽然他们手里的火器十分先进,清一色都是那种可以连发十二枚子弹的“全自动步枪”,射程绝对恐怖。
可是,区区九十余人。
对抗这样一支一眼望不到头的建奴铁骑
陈兴志快速做出决断。
他借着密林、山石和灌木丛的掩护,快速移动到一座山峰之巅,仔细观察片刻,终于骇人发现,这一支建奴骑兵至少有八九千人。
根据建奴骑兵的编制特点,陈兴志十分肯定:这是一支万人队
在茫茫群山之中,一支万人队看着不怎么起眼,也就是绵延一二十里。
可是,当他们一旦进入平原地带,一万骑兵,两万多匹战马,骤然发起冲锋,那将是一场令天地失色、大地震颤的恐怖大军
陈兴志想起城堡里的老妻、儿子和儿媳,脸色数次变幻,转身向另一座山峰攀爬过去。
他要想办法迟滞一下。
如果让建奴骑兵就这么顺顺当当的通行,不出一个时辰,估计就会抵达平原地带。
那里开垦出来的大片荒地倒无所谓,反正所有的粮食都收进城堡。
危险的是城中百姓。
将近五千百姓,在不足百名兵卒的守卫下,绝大多数人窝在暖和的水泥混凝土房子里,老婆孩子热炕头。
而他这个曾经的大明老兵能做的,无非是选择一个有利地形,边打边退,迟滞大队人马行进速度的同时,等待可能中的援军
“贝勒爷,前面三十余里便是老河口,出了老河口,便是汉人垦荒的一大片河谷地带,咱们的骑兵即可展开,发动冲锋。
汉人辛辛苦苦修筑起来的城堡,城墙不足三丈,咱们的万人队两三个来回,即可填一道斜坡。
剩下的,就是儿郎们杀敌建功之事了,哈哈哈。”
一名甲喇额真遥指老河口方向,颇为得意的说道。
“派出去多少斥候可有消息传来”
统领这一支骑兵的,乃阿济格贝勒,努尔哈赤的十二子。
此时的他,脸色阴沉,目光深邃,眉宇间始终保持一股子阴狠之气。
这名甲喇额真可能一直都在辽东战场,从未见识过大明最新火枪的威力,也未曾见识过水泥混凝土浇筑的城墙,将会坚固到多么令人绝望。
井底之蛙
阿济格贝勒心里暗叹一声,却没再说什么。
建奴皇帝莽古尔泰十分重视汉人的火器技术,以及其发展数千年的农耕技术,但并不是所有的女真贵族都感兴趣
“禀贝勒爷,第七批斥候回来了。”
就在阿济格贝勒沉思之际,那名甲喇额真笑道:“十二贝勒爷,这都第七批斥候回报,一路上并无发现明军,要不要让队伍加快速度”
阿济格贝勒摇摇头,道:“继续保持潜行,休要轻敌冒进。”
那名甲喇额真转首,不以为意的撇撇嘴,露出一抹不以为然。
这个十二贝勒爷,曾经也算是女真部落最能打的将军,如今,不仅在朝堂上有些失意,不受莽古尔泰皇帝陛下的待见。
如今看来,就连其胆识似乎都没有了。
一万铁骑,便是一万勇士,外加两万多匹战马,一座小小的城堡何足挂齿
一人一包土堆过去,即可将其掩埋掉
阿济格贝勒看到这位甲喇额真大人的神情,心下恼怒,面上却丝毫没有表现出来。
他手里没有军队。
这一万人马,还是他从堂兄手里借来的。
“让斥候继续探路,记住,小心驶得万年船。”阿济格贝勒淡然说道。
那名甲喇额真无声的冷哼一声,喝令道:“你们听见没有十二贝勒爷要你们继续探路,小心驶得万年船”
一队斥候领命,策马扬鞭,疾驰而去。
身后,扬起一片雪雾
陈兴志选择了一处伏击点,将自己的整个身子藏在一片乱石中,将手边的弓箭随手放在身边。
他手里握着的,是曹文诏给农夫们配发的火枪。
不是那种火绳枪,也不是大明最先进的连发半自动步枪,而是打一枪便须退出蛋壳,重新压进去一颗子弹的老式步枪。
大明兵卒笑称其为“由检式步枪”。
枪是好枪。
就是子弹少了点。
这一次出来打猎,他随身携带的子弹还不足三十发,除去打猎消耗,还剩下二十二发子弹。
陈兴志粗略计算着,如果两枪打死一名建奴骑兵,他一人一枪即可弄死十一名猪尾巴头
若是按照曹文诏侯爷的军功赏罚令,他这一次便能领到足足三百三十枚大明金币,有了这些钱币,便可买到三百三十亩肥沃的水浇地
啧啧。
这生意,硬是要的
陈兴志慢慢将枪口伸出去,瞄准一个貌似头领的人物。
因为他发现,那人骑在马背上的时候,腰身挺得笔直,不像其他骑兵那般微微驼着背。
“要是能打死一位建奴小官,哪怕是一名小小的牛录额真,便能领到一百大明金币的奖赏”
牛录额真乃建奴军队编制序列中,比较不起眼的角色,麾下约莫三百人左右,差不多也就是明军中的游击将军。
深吸一口气。
憋住。
感觉咚咚咚的心跳,犹如一面干燥的牛皮战鼓,在陈兴志的胸膛里使劲的捶打着,震颤着,令他全身的血液开始加速流动。
耳边呼啸的风声,消失了。
两点一线。
一个小小的黑点,在那位建奴小头领的眉心位置微微颤动,总是稳定不下来,这让陈兴志十分恼火。
吗的,不就是一个建奴猪尾巴头么
如此紧张,至于吗
不至于
老子一枪崩了你狗日的
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滚烫的气息喷在干净的积雪上,瞬间便融化了一小片。
陈兴志奇怪的看到,自己口鼻字来,定睛一看,似乎是一个天字
不对,天字下面,还多了一个口字。
约莫,大概,应该,似乎。
是个“吞”字吧
陈兴志再一次抬头,深吸一口气,憋了三四个呼吸后,缓缓吐出。
如此三五次后,他的一颗心,终于完全平静下来,就好像他瞄准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獐兔,或者,一只曾经羽毛丰满的野鸡。
这一次,他也不再追求一枪爆头。
那种打法,听起来很过瘾,一旦子弹击中对方的头颅,爆发出来的一团猩红色血雾也极为艳丽,令人心醉神迷。
但在真正的战场上,很少有人专门瞄准对方的头颅。
陈兴志慢慢调整开枪的角度。
两个呼吸后。
就在那名小头领即将进入一大块岩石时,陈兴志扣动了扳机。
时间过的很慢。
这位大明老兵甚至有一种错觉,自己扣动扳机时,似乎迟滞了好一阵子,也许是三五个呼吸,也许是七八个呼吸。
也许,是永远永远。
他的脑子中瞬间一片空白,就连步枪的后坐力都没怎么感觉到,一颗尖尖的子弹头,猛的射出枪管。
高速旋转的子弹,在寒冷的空气中倏忽一闪。
便消失了。
过了大约半个呼吸后,陈兴志才听到一声清脆的枪声,看到一团淡蓝色的青烟,在寒冷的空气中迅速飘散。
一枪。
群山震响,万兽惊心。
附近的数十座高大雪山,突然一个激灵,便如沉睡中的远古巨龙,在受到一声清脆枪声的刺激后,浑身微微一颤,打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哆嗦。
所有大树上的积雪,哗啦啦洒落下来。
在午后阳光的照耀下,犹如一大片五光十色的金属碎屑,飘飘洒洒,无边无际。
轰隆隆
一阵阵沉闷的巨响声中,陈兴志就地一个翻滚,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原来的伏击位置。文網
然后,他像一只矫健的雪豹,弓着身子,快步向另外一座山峰跑去。
“打中了没有”
“好像打中了”
“又好像打偏了。”
“管不了那么多,先离开伏击点,寻找下一个绝佳的伏击点,这才是正事”
心中存了一丝疑惑,陈兴志在雪地里连滚带爬的,很快就来到另一处伏击点,透过一些瘦骨嶙峋的乱石缝隙,他将枪口慢慢伸了出去。
这一次,他瞄准的是另外一个小头领。
那人骑着一匹漆黑油光的战马,身上的装束,跟其他骑兵差不多,唯一显眼的就是他的一只手,在空中使劲挥舞着,似乎还在嘶吼着什么。
“就你了。”
“至少也应该是一位牛录额真吧”
枪声引起不少地方发生小规模的雪崩,漫山遍野,都是那种雾蒙蒙的雪花飞扬,这让陈兴志有些不舒服。
因为距离有些远,他必须保证要瞄准。
同时,还要把空气、风向这些都计算清楚,唯有如此,方能保证一枪命中。
大明的子弹使用铅铜合金,其中铅汞的比例较高,不仅能大幅增加子弹的命中率,更能确保对方的身体被子弹打中后,发生铅汞中毒
所以,子弹打在头颅上,跟打在肚子、胸口、大腿根等部位,没有多大差别。
这是一名大明老兵卒的经验。
深呼吸。
平静。
寒风呼啸声,渐渐消失。
小小的黑点正前方,那名牛录额真还在疯狂的嘶吼着,挥舞着手,脸上的表情看不见,但陈兴志大约猜想,应该是在骂人。
“那就,让我打死你吧。”
陈兴志再一次扣动扳机。
嘭的一声脆响。
第二颗子弹,高速旋转着,瞬息之间便来到那名“牛录额真”的胸口位置。
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子弹便打进他的右胸口,将其一片肺叶撕裂后,继续穿行,在打断了一根结实的肋骨后,方才猛然停下来。
那名牛录额真挥舞的手突然被定格。
黑黝黝的脸膛上,露出一抹奇怪的微笑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