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姐姐喜得贵子”小莲有些高兴,又有些失落,心想自己要抓紧生娃,不生个七个、八个,没脸见人。
“妹妹你要抓紧时间哦,等你好消息。”阴丽华伸出粉粉拳,给小莲加油打气。
邓氏笑骂道:“你这妮子,净爱胡闹”
小莲见阴丽华这么说,顿时面红耳赤,两只贼溜溜又显得有些委屈的大眼睛,总是往刘秀这儿瞟。
看我干啥
刘秀心里嘀咕道。
“哥哥,你看人家老盼你过来。姐姐他怀有身孕,多有不便,我房间里方便。”小莲欲说还羞。
就差直白地说出来了。
噗嗤刘秀憋不住,口水都喷了出来。
“我等你哦。”小莲走了几步,又回头对他说。
刘秀只好给她抛了个媚眼,做了一个ok的手势。
“庄儿,能听见为父叫你么”刘秀半蹲着,脸贴着阴丽华的肚子。
“都是一个要做父亲的人,咋这么二哈”阴丽华不由得嗔怪道。
“这不是二,是父亲对儿的爱。”刘秀才说完,只见阴丽华肚子似乎动了一下。
太夸张了,不可能啊。
从怀上到现在也没多久,估摸着也才一个半月,这胎儿吃催生素长大的吧。
“庄儿,娘十月怀胎生你,以后要疼娘。若是你父欺负我,你要揍他。”阴丽华给胎儿灌输父慈子孝经。
“庄儿,你娘喜欢说反话。咱爷俩应该缔结阵线同盟,一致对外。”刘秀用耳朵贴在肚皮上。
果然传来胎儿的回应:嗯嗯嗯
眼看三月下旬要过完了,刘秀再也坐不住,告别跟妻子、小妾的恩恩爱爱,甜言蜜语。
刘秀带着朱祐,在田间地头指导农业生产。
这个时候自然没有化肥、尿素,肥料都来自于有机肥,比如说草木灰、牛羊猪粪尿,与土壤混合起来堆肥。
肥料还好说,头疼的是禾苗等农作物的灌溉问题。
没水灌溉,是个难题。
不光农业用水,老百姓生活取水都困难。
基本上靠人力,跑到黄淳水边肩挑担扛,一个来回晃荡见底。
刘秀只能号召大家一起修渠,打算从黄淳水引渠过来,全长17公里,宽11米,高15米。
这可是纯粹的体力活,刘秀身体力行,带头冲在前面,脸朝黄土背朝天,干得汗流浃背。
“文叔,进度太慢,这么干下去,水源没解决,已经播下的作物恐怕会枯死。”朱祐很担心。
要是这样,今年的收成,就得泡汤了。
“是啊,我也感觉到了。可是你看大家都在拼命干活,不能把人往死里逼吧。”刘秀说着,看了一眼正在挥舞农具的庄稼人。
为了农作物的灌溉,乡民们也是牟足了干劲。
可是大半天过去,也只挖了250米,这个进度要不赶在灌水之前,所有的作物基本黄了。
正在大伙儿一筹莫展之际,朱祐突然手指一处田埂说:“看,谁来了”
“好像是伯卿,他怎么来了,不会是”刘秀想到一种可能。
任光带人来支援了
果然,在任光带领下,一支2千人的部队迅速集结,人手一把工具,一声令下,投入到修渠大业叔,仲先,我来得可及时”任光面带笑意地问。
“哟,及时及时,来得真及时,比及时雨宋江还准时,刚刚好。”刘秀心存感激,看到任光后,给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文叔,什么时候这么客气了话说及时雨宋江是谁”任光先是一愣,然后有些不解地问。
“一个比及时雨还及时的男人。”刘秀说这句话,感觉很拗口。
“要是能下一场雨就好了。”朱祐看了看天象,又摸了一把干燥的泥土。
“你可以求雨啊。”任光笑道。
“你以为我是道士,还求雨唉,好像真的下雨了。”朱祐一摸脸颊,有水珠开始滴落。
“还真的下雨了。”
“仲先的嘴,开过光,说下雨就下雨。”
“我看及时雨应该送给仲先。”
“没错”
刘秀、任光打趣道。
一场细雨,润物无声,下得太及时了。
农人们脸上尽是欢笑。
下过这场雨,修好渠,再给庄稼松土、除草,长势肯定好。
雨下了一时半刻,这才停了下来。
“雨停了,好开工。大伙啊加把劲,太阳下山前把活干完。”刘秀走进人群中间,大伙儿对刘秀极为敬重,不管是士兵还是农人。
刘秀第一个下到沟里,干起活来有板有眼,不惜力气。
“吼吼,修那么修渠呢,啊挥动铁铲铲呢,啊修渠为了谁呢,啊为了百姓丰衣食呢,啊为了来年庆丰收呢,啊”不知哪位有才大哥,带领大家边干活,边喊号子。
刘秀听了来劲,跟着他们一起哼。
两千多号人一起干活场面宏大,号声震天,不得不说还是人多力量大,挖渠速度加快了不知多少倍。
等到太阳西下,沟渠完成了进度的98。
“兄弟们,冲刺的时候到了”任光几乎是吼着喊出。
说话声音不大点,根本听不见。
“嗷嗷”大伙儿吼声连连。
干活更加卖力。
在傍晚即将到来之时,一条崭新的沟渠从黄淳水直通田埂。
所有的作物得到了水源灌溉,葱葱绿绿的叶子撑开,像是一张笑脸。
“辛苦通渠为哪般”活忙完了,刘秀突然来了诗兴,情不自禁吟出第一句。
朱祐想了想说:“只因百姓盼丰年。”
“山河日月曾壮阔。”任光接着吟诵。
“不及神农过九州。”刘秀说出最后一句。
“好”朱祐、任光赞叹不已。
都说刘秀才高见,名副其实。
百姓感恩,纷纷对刘秀磕头、施礼。
“真乃当世神农也”
“小子不敢当,只是做了应做之事。”刘秀回礼。
工、商、士、农,都是大汉子民,从无贵贱之分。
刘秀一视同仁。
甚至老农,在他心里的分量,更厚重。
千百年来,农人为端稳饭碗作出了多大的贡献,付出了多少汗水。
一头耕牛,一块田,一件破裳,一孤冢,承载了农人们世世代代的希望与艰酸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