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不够。”王春英说道:“结婚不得来挺多人啊你多买点总比用时候没了强。”
话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李金花觉得,这些应该够了。
但最后还是没扛得住弟妹的意思,一家子女眷第二天一大早全都去了公社。
沈曼跟顾楠李文婷去洗澡,然后再去买东西。
而李金花跟王春英则去买其他的东西,镇上的副食品店东西不太多,好在冻鱼还有。
沈曼三人洗完澡等头发干了才出来,李金花他们还在供销社等着,所以直接就过去了。
“我去买点东西,你们去找婶子她们。”沈曼想着快过年又结婚的,怎么也得多买点东西准备。
他们回来带了好多吃的,但是没带肉,这种东西在火车上不容易保存,所以就没带。
找到一处偏僻的地方,她从空间里拿出来二十斤猪肉,太多就不好说了,这些还没问题。
带着肉跟大家集合,看到她带的东西,所有人都震惊了。
“哪来的肉啊刚才我去肉店看了,根本没有肉了。”王春英非常的惊讶,实在是想不明白。
主要还是没什么买的渠道,大家都是这样的,不是有钱有票就能买的,人家店里有货才行。
听着这话,沈曼笑着说道:“我碰到有过来卖肉的,价格合适就买了一点,他们几个人呢。估计是乡下的过来卖,一人几斤。”
其实这样的现象也有,大多数都是以物换物。过年杀年猪的便宜,城里卖肉就得凭票,但是大队的队员不需要。
所以,有条件的就多买一些,想换别的东西也会买一些,来公社换东西。
大家都没再怀疑了,倒是李金花挺心疼的,“你这孩子,都说够用了,还买这么多肉干啥”
其实她心里也明白,人家沈曼是给顾家长面子的。
毕竟结婚是顾家办酒席,席面好看,顾家有面子啊。
沈曼笑着摆摆手:“婶子,都是一家人,办酒席吃不完,咱们留着慢慢吃。”
闻言李金花心有感慨,说道:“你在城里还经常给我邮寄东西,以后别浪费钱了。我跟你叔在家有吃有喝的,不用担心。”
“现在我俩年轻不用你们惦记,等老了有的是时间让你们孝顺。”
话是这么说,可心里还是非常高兴的,这证明人家跟他们顾家一条心,把他们当做真正的家人了。
就算是不邮寄东西,谁也不能挑理的。
况且这么远呢,不惦记都不会说什么。
“那怎么行。”沈曼回道:“现在孝顺将来也要孝顺,你们老两口等着享福就行。”
她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好话也要说的,毕竟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她不想跟婆婆闹得不愉快。
更何况以后生了孩子,恐怕还有麻烦李金花呢,他们俩都上班,谁能看孩子
请保姆现在得有指标,他们家可不够格。
听到她的话,大家都笑了。沈曼的态度也是未来一家人相处的基础。
如果她不愿意,顾宸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这样的情况会好很多,一家人和睦相处最重要。
李金花心里暖和的不行,脸上的笑容也证明了她有多高兴。
能有个孝顺的儿媳妇,还要啥啊等着享福吧。
回到家里时,顾远两口子也带孩子回来了。
几个人打了声招呼,看李梅的样子果然有些不太高兴。
大家都看得出来,不过这种事谁也不会去问的,大过年的别找不痛快。
“小曼,城里是不是比咱们公社大好多”李梅空下来就找她去聊天。
看着穿着打扮漂亮的沈曼,她心里百感交集。
不过她倒不是眼气,毕竟人家顾宸确实有本事。
人各有命,她还不至于嫉妒家里人。
闻言沈曼笑着说道:“那可比不了,城里比咱们红旗乡还大两三倍呢”
红旗乡在后世的规模也就是个县级镇,但现在也不小了,有个矿场还有一个五金厂化肥厂。
最主要的是有火车站,这样来往做生意更加的方便。
一听比红旗乡还大,李梅顿时眼中带着向往的神色。
红旗乡她就去过两次,那里的繁华比公社好太多了,她觉得那就是大城市了。
可是城里她却一次没去过。
“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李梅说着,心里定下个目标。
沈曼看她向往的眼神,便道:“大嫂,没事儿你就去城里玩呗正好这段时间没什么活,等我们走了你也去溜达溜达。”
不趁着年轻走一走,老了还能去哪她就是这样想的,有机会一定要往远地方走一走,看一看。
听到这话李梅面色犹豫,片刻后笑着说道:“还是算了吧,拖家带口的,去哪玩。”
这种想法沈曼不理解,但也明白。后世有很多女人都是这样,结婚之前的雄心壮志,都被油盐酱醋磨平了。
去哪都要想想家里的人,哪还敢轻易出门
这时顾远从门外走进来说道:“梅子,想去就去。家里你放心,我妈带孩子就行,我去上班,有啥担心的”
以前家里没有条件,想去哪都不行,但是现在好了,他每个月工资二十多块钱,没啥花销,还在乎啥
媳妇想去哪就去哪。
不得不说,顾家的男人都宠媳妇,有条件就给最好的,没条件只能等以后。
见他这么说了,李梅的心情也好了个么我,她点头说道,“行,这些年也没出去走一走,这回必须得出去见见世面。”
这年头去一趟城里就是见世面了,可想而知日子多难。
这样说好了,李梅脸上的笑容就没下去过。
过了几天,大年三十晚上,一大家子都忙活起来了。
包饺子炒菜,各忙各的。
就连刘文婷都没闲着,没办法啊,吃饭的人多,准备的菜也不少呢。
晚上八点多,大家围坐在桌子旁。
人太多就分开男女两桌,男人都喝酒,女人吃饭不喝酒。
“今年过年太热闹了,希望以后咱们也能这样过年。”顾大成端着酒杯,脸上的笑容就已经表现出来,他有多高兴了。
平时就家里几个孩子,李金元也不是年年都能回来,相聚确实不容易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