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没啥事你们也进城过年”李金元端起酒杯,说道:“姐夫,姐,你们也考虑考虑,都进城吧。以后城里发展好,在这农村待着干啥”
倒不是他瞧不起农村人,而是距离真的太远了,回来一趟不容易。
进城了就不一样了,大家没事就能聚一聚,他就姐姐这一个亲戚了,以后住的近也有个照应。
闻言李金花瞪大了眼睛,“可拉到吧,城里日子跟我们不一样,还是农村待着舒服。没那个享福的命”
对于城里那种大城市,她还是很抵触的。
进城的次数有限,她去哪都觉得受约束一样。
当然了,没人要求她怎么样,可还是待不下去。
顾大成没说话,他家是李金花做主,想去哪住就去哪。
家里说不上大富大贵,但买个房子几百块钱还是有的。
看李金花反应这么大,李金元叹了口气:“姐,你不想别人,你咋不想想宸子他们两口子”
“你看他们结婚了以后就得要孩子,谁来管啊你不去谁帮着带以后早晚都得去。”
话是这么说,但李金花还是没有动容。
“你再看看顾远他们。”李金元转头说起老大一家:“他们俩去城里是不是也能翻身了我帮忙找个工作,以后就是城里人。”
“你孙子上学也不一样了,接受的教育不同,以后工作也比在农村好。”
现在大学毕业都是统一分配工作的,如果是农村的,成绩一般就分配会户籍地。运气爆棚能分到红旗乡。
如果运气差,那就只能在公社某个职位。
这跟城里可是不一样的。
果然,这话一出李金花的脸色都变了。
她犹豫起来。
趁热打铁
王春英附和道:“对啊,以后咱们亲戚走动也方便,姐,城里也不错的。到时候我退休了,咱们俩天天去公园溜达。”
人吧,就架不住劝。
你一句我一句的,她就没主意了。
其实要说最高兴的还是属李梅了,毕竟能去大城市谁会愿意在农村待着这里虽然也好,但跟那比不了。
虽说没去过吉城,可从沈曼说的话就知道,那里非常好。
而且儿子以后上学的教育会更好,以后的出路会非常的多。
她一直盯着婆婆,希望她能同意。
“先吃饭吧,大过年的不好好吃年夜饭,说这些干啥”李金花没主意,就直接打岔过去了。
反正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就赶紧吃饭,然后给儿子办酒席。
她这样说,谁也没再劝。确实今天过年,没必要说这些。
李梅心里有些失落不过还好,最起码没那么难受。这种事哪是说去就能去的。
热热闹闹的吃过饭,大家各自回房睡觉。
老房子里,李金花两口子跟李金元两口子坐在炕上,炕桌放着茶水瓜子,聊着天。
“我说姐啊,刚才我说的那些话你好好想想吧。”
他继续劝道:“去城里的好处肯定比在这多,你看看谁家不想往城里进那都挤破头了。”
也就是他亲姐,他能说这些话,别人他才不搭理呢。
闻言李金花无奈的叹了口气说道:“老弟,我不是说不想去,你看看我都在这生活多少年了说走就走,也不可能啊。”
确实,谁也不可能说扔下就扔下了,走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走的。
李金元也犯愁,“这家有啥扔不下的要我说,一家子都进城了,以后住的近方便照顾。成天在地里干活,能赚多少钱”
谁都明白这个道理,大家也都想去城里过日子,但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姐,你也太瞻前顾后了,我就在城里,你怕什么”
“这不是怕不怕的事情。”李金花摇了摇头,不认同他的话。
认不认同也无所谓了,谁都明白她不会轻易走。
王春英想了想说道:“姐,你看现在城里发展也不错。以后想进城估计很难,你们去了,也不用怕吃不上饭,随便干点活,都能赚钱的。”
顾大成两口子才四十多岁,两个人干个临时工,怎么也养活自己了。
总比在农村强。
“哪有你说的那么容易”李金花苦笑。
要是真这么容易,那他们早就进城了。
见说不动,李金元两口子也不再多说什么。
初一一大早就有很多人过来拜年。
李金元回来了,让顾家上门的亲戚,比往年还多了。
人家可是城里的主任,比大队长的工资还要高。
有些人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官,也就是大队书记了,就连镇长也没见过。
能近距离接触一下城里的主任,就可以让很多人过来拜年了。
顾家的人络绎不绝,可把他们忙活完了。
供饭肯定是不行了,但是茶水瓜子还是可以的。
瓜子随便嗑,茶水随便喝。
反正到了饭点,大家就各回各家了。
沈曼看时间差不多,顺着窗户望去,已经有很多人离开了。
关系好的李金花都会出去送一送,其他人就不用了。
这一天家里人都不少,以至于沈曼一直在新房子里待着,出去还要挨个问好。
她倒是没有社交恐惧症,就是有点应付觉得麻烦。
现在想想,其实让老两口他们都去城里也是个好的提议。
最起码家里离着近吧。
这样想着,她准备也劝劝李金花。
但目前没啥时间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顾家就开始忙活了,原因嘛,很简单。
今天沈曼跟顾宸结婚,村里关系好的都会上门祝福的。
现在不流行大操大办,所以就是近一些的亲戚们随便吃点饭。
沈曼起来就给自己梳妆打扮。
目前的形式已经不拘束女同志必须梳麻花辫了。文網
所以,她今天把头发半扎起来,上面扎起来,下面披散着。
头发不用梳的一丝不苟,只要干净利索就行。
脸上摸一些护肤品,然后用眉笔补一补眉毛,抹个跟唇色相近的哑光口红。
看起来气色好了很多,不算化妆,更像是伪素颜。
衣服她穿的是淡蓝色的羊绒衫,浅咖色的羊绒大衣,看起来非常的漂亮。
尽管这时候没什么流行趋势,但人长得漂亮,只要穿的干净利落,那就非常好看。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